① 犯人家属怎么申请视频会见
犯人家属申请视频会见,具体步骤如下:
1、申请人登录“网上公安”,提出申请事项并填写网上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视频会见申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被会见人姓名、与被会见人关系、联系方式等为必填项目;
2、视频会见审批:会见申请由被会见人羁押的看守所按照已决在押人员会见规定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法定假日除外);
3、视频会见预约:申请被批准后,由被会见人所在的看守所负责通知申请人,并预约视频会见时间。回复方式可使用电子邮箱、电话、QQ留言等方法。如未被批准的,看守所将会向申请人反馈并说明情况;
4、视频会见:会见前由民警开机联机,申请人需将本人身份证在视频上出示5-10秒钟,以便确认。会见时双方可利用视频对讲进行交流,语言交流时应当使用普通话,交流内容不得涉及到相关的案情;
远程视频会见应当注意事项:
1、网上视频会见时间的约定:视频会见批准后,会见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约定会见时间内如申请人失约的,必须重新申请;
2、会见次数:已决在押人员当月已经会见过的,或当月已列入现场会见计划的,一般不再安排视频会见,但有立功表现的可奖励视频会见一次;
3、视频会见的时间:如无特殊情况,每次视频会见的时间为30分钟;
4、视频会见的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均可受理申请(双休、节假日顺延),每个视频会见日时间为上午9:30-11:30时、下午3:30-4:30时;
5、会见中如果出现网络故障导致会见中断的,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看守所可进行再次约定;
申请人视频会见时应遵守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看守所应立即中止视频会见:
1、实际会见人与申请信息资料不符的;
2、视频会见时谈论案情、涉嫌串供、通风报信的;
3、视频会见时谈论看守所警力配备、技防设施、安全防范工作的;
4、其它违反会见管理行为经劝阻不改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② 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法律分析:拘留所回见时间:每周1、四下午14:00—15:30。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人原则上只能会见一次,近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优先。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