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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期间需要拍照片办事可以吗

发布时间: 2025-06-17 20:27:35

㈠ 行政拘留15天,印了指纹,掌纹。会入公安联网的指纹库吗

我去了一趟拘留所,他们采集了我的指纹和掌纹,拍了照片。这些信息会录入公安的指纹数据库,确保日后能够准确识别。

指纹和掌纹采集是一项标准流程,旨在提高安全性。我被告知,即便释放后,这些数据依旧会被保存在公安系统中,用于未来比对。

我了解到,公安系统拥有庞大的指纹数据库,用于犯罪调查、身份验证等重要工作。这些信息对于维护社会安全至关重要。

采集过程并不复杂,只需将手指放在特定设备上,系统会自动记录相关信息。整个过程快速高效,不会给个人带来太大不便。

公安部门强调,这些数据只用于合法目的,不会随意泄露。同时,他们承诺会保护个人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指纹和掌纹的采集已经成为现代警务工作的一部分,有助于提高执法效率和公共安全水平。我对此表示理解,并认为这是必要的措施。

尽管采集过程可能会让人感到有些不安,但考虑到它对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性,我认为这是可以接受的。

我希望在未来,这些技术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同时保护每个人的隐私和权益。

㈡ 拘留所门口拍照片人就放了怎么回事

未构成犯罪,给与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4号《拘留所条例》已经2012年2月15日国务院第19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拘 留
第九条 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第十二条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可能被错误拘留的,应当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不应当被执行拘留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第十三条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应当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并提请拘留所的主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依法作出社区戒毒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