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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用别人的歌在视频里吗

发布时间: 2025-03-08 04:58:41

‘壹’ 使用翻唱歌曲做视频背景音乐会侵权吗

一首歌如果红了,走在街上有人唱、KTV里有人唱、电视节目的选手也在翻唱。但也有因翻唱歌曲而被控告侵权的案例存在,因为音乐作品同样受着作权法保护,在特定情形下翻唱歌曲也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如果是作为个人业余爱好翻唱不构成侵权,而以商业目的翻唱别人歌曲,就涉嫌侵权了。那么翻唱歌曲侵犯音乐着作权的情形有哪些呢?
首先,我们先了解下怎样才算是侵犯音乐着作权,符合什么条件会被认定侵犯音乐着作权。
侵犯音乐着作权的条件:
1. 被侵权的音乐作品还处于着作权法保护期限内,如果创作者死亡后50年后,就可以免费使用了。
2. 被侵权的音乐作品具备着作权规定的权利,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3. 存在侵犯音乐着作权的行为。
4. 或者存在不合理使用着作权的情形。
另外,从主观角度来看,侵权还必须构成主观过错,才能承担侵权责任。
分情形确认翻唱是否侵权:
情形一:把翻唱歌曲作为个人爱好仅供个人娱乐,不侵权,或者为一般娱乐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也不属于侵权。
情形二:所翻唱的音乐作品已经以录音制品的形式出版发行过,再以CD、卡带等录音制品中翻唱他人作品的,属于法定许可的范围,不需要经着作权人事先许可,但要在两个月内按照法定许可的付酬标准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找不到着作权人的,可以向中国着作权协会支付报酬。
情形三: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翻唱歌曲是否侵权要看具体情况,只是自己翻唱欣赏,不具有商业性,或者在法定许可范围内使用音乐作品也不侵权。但在一些商业场合翻唱歌曲就可能侵犯到别人的音乐着作权。针对具体的翻唱行为,建议咨询着作权纠纷律师,得到更全面具体的解答,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侧栏查找合适的律师。
影视剧中使用音乐作品要获得许可吗?
为了让观众获得听觉上的享受,通常我们看的电影电视剧,都会带有背景音乐。一般来说,为了剧情需要,在一部电视剧中会使用多首音乐。但是,按照法律上的规定,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首先是要获得许可。
音乐作品受我国的保护,任何人在没有经过着作权人许可,就不得擅自使用。即使是在影视剧中,也应该获得音乐作品词曲作者的许可,否则就是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过,要认定侵犯音乐作品的,需要先看满不满足下面的条件:
1. 被侵权的音乐作品还处于着作权法保护期限内,如果创作者死亡后50年后,那就可以免费使用了。
2. 被侵权的音乐作品具备着作权规定的权利,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3. 存在侵犯音乐着作权的行为。
4. 或者存在不合理使用着作权的情形。
要是确定被别人擅自利用作品,造成侵权的,那么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式确定要对方赔偿多少钱:
1. 以你音乐着作权人自己的具体损失计算赔偿金额。这种损失细分下来就是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等。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所直接造成的权利人的损失,包括权利人现有财产的减少和可得利益的丧失。为调查和制止侵权以及进行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材料印制费、交通食宿费、审计费等均属于间接损失,这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2. 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主要是指因侵权获得的利润,通常计算利润时是采用产品的销售利润为准。
3. 以正常许可费为参考计算。正常许可费是指你在发现他人有对其作品的侵权行为以前曾将该作品善意有偿许可他人使用时所收取的费用或者某一类作品一般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所应当收取的费用。
4. 以法定的赔偿金额计算。在你的损失和侵权人获利都不能确定或者在你要求直接请求适用的情况下,依据与侵权行为相关的一些因素在一定幅度内酌情确定案件的赔偿的方法,一般定额赔偿的幅度我国规定是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你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贰’ 视频用别人的音乐侵权吗

制作视频用他人的歌曲这个行为是属于侵权的行为的。因为你用的歌曲是别人在有关部门申请注册过的,所以我们在使用的时候一定要经过别人的同意才可以使用的,不然就是属于侵权的行为。对于歌曲版权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音乐着作权,近年来,侵犯音乐作品着作权的案件明显增多,而现实中音乐版权的侵权行为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着作权人只有比较详细的了解了侵犯音乐版权的具体行为方式后,才能更好的对其进行保护。对于音乐版权,它主要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广播权、复制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如果我们想要获取一个音乐的版权的话,那么我们首先可以联系作者或音乐版权代理公司,购买授权使用许可。有的作品的版权可以找音着协会,音着协全称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目前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加入音着协的作者通常会将作品的复制权、表演权、广播权等权利授权音着协进行管理。因此如果想获取国内音乐作品的以上权利,可以前往音着协官网进行获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