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员工拒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拍照,后提出仲裁,单位不承认,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吗
首先,照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并且可以作为有利证据;其次,对于解除劳动合同书,如企业已经盖章,但员工未签字认可,则依法应认为企业存在过错,提出解除在先;最后,在提起仲裁后,可以不理会该到岗通知,另外对于加班费的证据,基本不予支持,证据不足。
B. 未签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偷偷拍照;后员工提出仲裁单位不承认,照片可作为证据吗应如何答辩
签收不等于同意。照片可以作为证据,但照片上字迹不能鉴定,所以可以变化策略,主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