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现在的医保卡没有照片,因为当初是未成年人,现在成年了,这个医保卡(没有过期)可以正常使用吗谢谢
可以正常使用的。只要你还在同一个统筹区域,可以继续使用这个社保卡,你说的照片应该是新一代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其实对应的社保账户一样的。只不过可能你未成年交的是居民医保,工作之后要转成职工社保。
社保功能激活的方式
社保功能激活需要个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定点药店、定点医疗机构或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初始密码修改进行社保功能激活;金融功能激活需要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保卡到相应的银行激活金融功能,具体按照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拓展资料
社保卡具有金融功能,是按照人社部和人民银行的共同要求和社保卡新规范制作的。每个参保持卡人都拥有全国唯一社会保障号码且终身不变。
社保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保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网上支付等金融功能。
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均须申领社保卡,可由本人或单位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社保卡发卡银行申请办理社保卡。
社保卡初次申领免费;首次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时,需提供联系方式。15个工作日内由银行通知领取社保卡。领卡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领卡并开通金融功能。
医保卡没有照片的处理方式:
1、该项应根据当事人更换医保卡的类型而定,在当事人是因为本人外貌差距较大(内如:未成年人容定期更换医保卡等)而更换医保卡的,需要在办理时重新采集照片;
2、在当事人是因医保卡损坏而本人的外貌差异较小的,更换医保卡时,通常来说,是不需要更新照片的;
3、建议当事人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社保卡,本人亲自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咨询工作人员明确。
❷ 补办医保卡需要带照片吗
补办医保卡一般不需要带照片,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指定的银行申请补办即可。社保经办机构或者银行会将当事人的医保卡挂失,之后为当事人制发新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发卡地区要按照方便持卡人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发放流程,便捷地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持卡人手中。
第十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使用。
第十九条
社会保障卡因损坏、遗失、到期等原因不再使用的,应列入失效名单。失效名单实行分级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管理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卡失效名单,并提供查询服务。
❸ 医保卡没有照片能正常使用吗
法律分析:可以使用。现在已经开始实行养老医保合一的卡了。最新的是像身份证一样的,需要提交个人照片的。你这个样子的是以前的,既然没有给你办新形式的,那就是可以使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❹ 社保卡没有照片能正常使用吗
社保卡没有照片不能正常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