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开网店实名认证身份证照片自己用摄像头照行吗
那个照片要求是要拍清楚才可以,如果是用电脑摄像头一般是拍不清楚,是不可以的,所以最好的是用像素高的手机或是相机拍才可以,拍了不用洗出来,直接用电子版本的照片,放在电脑上就可以上传,请知晓。
❷ 开网店认证需要的那个手持身份证照片,不是本人拿的身份证拍的照片能过吗
不可以的,必须本人的,我去年开的时候弄过
❸ 如果在淘宝开网店,那些宝贝图片全都需要自己拍照吗
你好,这个不用自己拍的
其实,首先你需要考虑的是找一个好的师傅
找到了就成功了一半哦
现在这个片子很多,谁都说他们是一个好的师傅
但试问连宣传方法都搞不好,回答别人问题都不能好好回答的人还怎么弄
最后想说的是你的坚持度,取决于成功的速度
回答你疑问的这个号就是掏宝号,可以质询一下
对你是非常有帮助的。
看右面评论,找我哈
❹ 在淘宝开店的宝贝图片是自己拍的还是请别人拍
都可以,可以自己拍,也可以请别人拍。
两者优点及缺点:
自己拍:
优点:图片很真实,即使没有友绝很好的拍摄技巧或者修图技巧也可以将图片拍摄得很真实;
缺点:图片没有特点,抓不到买家的眼球,突出不了产品特点。
请人拍:
优点:图片会做适当修改,修改后的图片会很美观,对用户来说比较有吸引力;
缺点:部分差歼图片会修得比较过火,可能不明显,但仔细看还是有较大区别,这样容易被看成产品不真实。
总之,建议如果有一定的拍摄技巧以及PS技巧,可以自己拍摄,但要注意图片修改的时候一定不要太过火,不然修图痕迹太过于明显,对用户没有信任度;
如果没有这些技巧,就请人拍摄,但一样好庆姿要注意,修图不能太过。
❺ 开网店宝贝的照片要自己拍吗
最好自己拍,不然很容易被淘宝扣分,被别人举报。我是代理产品的,用的图片因为和别人的重复太多了就总需要改,很麻烦。
❻ 开网店用别人的图片违法吗
使用网络图片属于侵权。不论是否营利,将他人在网络上发布的图片在自己的网站、线上店铺等位置,侵犯了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未署名,则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并且,图片侵权本质上属于知识产权侵权,因此其构成要件如下:
1、关于违法性问题。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
2、关于损害事实(结果)问题。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
3、关于因果关系。这是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中,民事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但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此只有对造成损害后果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需要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时,因果关系的认定才有意义。
4、关于主观要件。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并不是以主观过错为必备要件。
而照片在网络上被侵权的维权方法如下:
1、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或版权代理机构或其它第三方作为调解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行政投诉。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者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以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着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着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着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