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将报纸文章录成视频并标明文章出处放在短视频平台的行为,算侵权吗
总得来说,这是有风险的。不过,若是报纸一方出处属于国家公益宣传等,这就不违法,如同帮助国家宣传转发。
所以说,直接将报纸的文章录制成为视频,这完全算属于一个擦边球的状况。若是你的发心是好的,就是为了公益宣传,如鼓励或者引起更多人注意去避开,这就没事。若是为了想要赚更多的钱,甚至有扭曲事实,或者针对其作者,这算是有侵权的嫌疑,对方是可以随时控告的。
目前还是自媒体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每个人都可以设置一个账号,并且在平台发布,且可以随意转载。但当起法律逐步完善,人们还是需要付相应责任。能原创,尽量原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