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业宣传片中用城市标志物是侵权吗
您好,这种行为属于合理使用,并不侵权。合理使用是着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是指根据着作权法的规定,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报酬。在一般情况下,未经着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的,就构成侵权,但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对一些对着作权危害不大的行为,着作权法不视为侵权行为。
在顾及商标所有人及第三方的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允许对叙述性词汇进行合理使用。合理使用尤其包括:在符合工商业的诚实惯例的情况下(一)善意地使用自己的名称或者地址;(二)善意地说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征或者属性,尤其是说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用途、地理来源、种类、价值及提供日期。
因此,只是宣传企业而用,拍摄到城市标志物的,不属于侵权行为。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贰’ 布达拉宫照片商用侵权吗
这个原则上是不侵权的,因为这是一个对外开放的景点,任何人都可以去拍照,是属于公共资源,人民币上也印有布达拉宫的照片,也没说侵权,而且这个版权是谁的,谁能够说清楚。对吧,但是不能丑化布达拉宫的照片,也不能随意涂鸦。这也是重点保护的文物,是西藏的重要建筑形象。
‘叁’ 将建筑物照片公开发表算不算侵权
1 建筑物外观如果具备美观的艺术特征,比如鸟巢,水立方,则有版权。
2 翻拍建筑物用在商业中要看利用方式,模特站在鸟巢前拍摄是可以用作商用的,但单纯拍摄建筑物照片比如把鸟巢各个角度拍摄下来做成图片商用则是侵权的。
‘肆’ 故宫照片可以商用吗
可以,商业用途的使用可以通过提交影像授权《申请函》联系获得授权.
‘伍’ 视觉中国500xp摄影平台,它那个(肖像权和物权)是什么意思我是刚进摄影平台不久
简单的说就是在视觉中国500Xp摄影平台的作品,比如人物作品和其它的风景等,都属于视觉中国500Xp平台的,不可以随意转载,如果你转载用于其它方面,那就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肖像权和物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陆’ 商业广告里看到不同的城市建筑物,包括东方明珠塔,可以吗会侵犯到任何着作权/肖像权/广告法之类的吗
建筑物作为一个造型作品,可以享有着作权,我国《着作权法》第三条明确将建筑作品与美术作品并列,确定为着作权法保护对象。建筑作品是建筑设计思想的表达,任何能够将建筑设计思想表达出来的形式,都可以认为是建筑作品,例如建造好的建筑物本身、设计图纸、建筑模型,甚至包括CAD设计信息等等。像东方明珠塔这种建筑物具有独创性,受到着作权法保护。商业广告使用的行为,属于侵犯了建筑物着作权人的复制权(着作权的一种具体类别)。
如果有人将此建筑物的设计申请了专利、商标等,还可能涉及侵犯这些权利。
不涉及侵犯肖像权,肖像权是人所专有的。
‘柒’ 城市地标建筑能印在产品包装上吗比如地方特产的包装。
如果是摄影作品,比如照片,可能侵权别人的着作权,一般来说这种城市建筑属于公共资源,如果你使用的照片用在商业推广,必须取得原作者的授权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