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黄冈农村户口,能有什么办法转到武汉常居户口
户口办理是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的工作职责。
具体办理事宜可由本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
武汉市最新的外地人员购房入户条件为:
凡在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本市入户手续。在武汉购买二手房不能办理武汉城市户口。
根据最新的细则,新政实施的时间以购房合同时间为准。
(2)办理户口所需材料和流程
所需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
2、由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实际入住证明;
3、身份证、户口簿及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5、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
6、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
以上第1、2、3项由户政管理处收存原件,第4、5、6项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
办理流程
1、购房申办户口人员从户政管理处领取或从武汉市人民政府公众门户网站下载《外地人员购买商品住宅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后,按要求如实填写。
2、户政管理处窗口受理。
3、内部审批:户政管理处户口审批科审核→分管处长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4、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申办人员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公 章
“武汉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
文 书
《准予迁入证明》
受理部门
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审批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每证5元(鄂价【98】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