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说在一个网站签约发文了,可以同时在另一家网站再写另一本书么
不可以的。每一个网站都是如此,签约之后您的资料和合同都会被安置在这个网站之中,如果瞬间转换网站,会被定会“违法形式”,对方有足够的证据控告你违法,所以劝并州你不要调整。
但是如果型拆你可以同时负责两个网站,也是不错的。我推荐起点小说网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小说发表网站。
我当时在那儿发现了一本非常不错的书《成都—绝租蔽—上帝的国都》的确蛮精彩的,是起点小说网中的经典佳作,经典必读!
⑵ 如果签约了话本,还可以在其他平台发小说吗
如果和网站进行签约了,合同上会有写出来的,一般都是签约以后的都不可以拿去其他网站发表了。如果你在原来的平台被编辑看中了,那你可以好好跟编辑沟通一下,等你签约以后就可以继续写了,同时签约以后,天天更新一定的要求字数,够一个月就有全勤奖励了,全勤奖励可能是几百或者上千,不同网站的奖励不同,还有你写的小说内容质量也是决定你的收入。
⑶ 与小说网站签约后的小说能不能出版
这要看你当初签的合同是怎么定的,首先如果是独家首发那就不能,其次现在与小说网站签约往往会没收版权至少1年,归还时间也在合同内注明,你好好看看合同。基本如果不是该网站推荐出版,你是无法自己出版获利的。
⑷ 在网站上写小说,版权归作者还是网站,如果签约了是不是版权就不是作者的了能详细解释一下吗
在网站上写小说,版权归作者,网络只是一个平台站点,签约了只是他们负责营销,收益他们要分一部分,版权归作者。着作权指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着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着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1、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未发表的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2、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
3、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着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着作权使用范围如下: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以外,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单幅的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着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着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