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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可以网上申报税务吗

发布时间: 2023-06-08 15:45:56

A. 网上申报纳税是星期六,星期日可以申报吗

可以申报,不受周六周日影响。

各税种的申报期限:

1、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五日内申报,以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2、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预缴所得税申报;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

3、其他税种,税法已明确规定纳税申报期限的,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

4、税法未明确规定纳税申报期限的,按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期限申报。

(1)周末可以网上申报税务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申报作了如下规定:

(1)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才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所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B. 周末可以报税吗

可以的,没有限制工作日的。只要在报税期间内申报上去即可,在网上申报后有申报数据,待税局上班了,他们就会给企业确认。申报纳税方式是指原则上应根据纳税人的申报确定应纳税额,只是在纳税人未自动申报或申报不适当的情况下,才由征税机关再重新确定的方式。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五日内申报,以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一、报税条件: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二、纳税的步骤主要有:
1、纳税登记,纳税登记通俗来讲,就是纳税人在去税局登记报道。法律规定,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天之内,带上相关证件和材料去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税局收到企业的相关材料后自申报日起30天内审核并发给单位企业税务登记证。
2、税务认定,税务认定是确认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确认企业征收税款的方式是什么、是查账征收、核定征收还是代扣代缴等,这些都是单位和税务局共同决定的。
3、发票和税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核税的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购买税控盘零购发票,依据公司业务开具发票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C. 四川税务app周末可以申报吗

四川税务app周末不可以申报。电子税务局的税务审核系统在周六日和国家法定的节假日的时候也是出于暂停审理的休息状态的。截止到2023年1月4日有需要申报的税务审核的时候是需要提前在工作日的时候登陆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提交的,周六日是没有审核流程和审核结果的。

D. 电子税务局周末可以办理业务吗

法律分析:是的,电子税务局周末可以办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