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上的行政处罚信息能撤销吗
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行政处罚信息是可以撤销的,但前提是需要到处罚部门去把处罚处理了,拿到处罚证明,在到工商部门去提交撤销申请就可以了
㈡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怎么撤销
撤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公告需要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心进行注销,与注册的方法一样。
消除步骤大致为:
1.首先搜索找到你公司登记机关所在的省的公示系统,点开“企业信息填报”,选择联络员登录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2.登录后点开第四个模块“简易注销公告填报”。
3.填写完提交,四十五天后携带注销登记材料到登记机关窗口办理注销。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心查询不到就是注销成功了。企业信用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消除后,风险预警网上面的也会随之变更状态。
拓展资料: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信息)
公示内容
一、工商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由工商部门提供,从2014年3月1日起,商事主体通过各级工商机关使用省局业务系统办理登记或备案等业务完毕后,该商事主体的信息实时同步在此系统公示。(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信息)
1.登记信息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信息及企业变更信息。
2.备案信息
包括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及分支机构信息。
3.行政处罚信息
包括企业因违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被工商部门作出处罚的记录。
二、商事主体公示信息
该部分信息主要是由商事主体按照规定报送、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和获得许可的信息,商事主体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㈢ 为什么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文件就会被撤下
一般来说是保留操作空间,也不想给过去的人更多的参考经验。很讨厌的一种行为,有些大学会保证永久公开,有些不会。
相关介绍:
公示期是指某一对象在被最终确认之前,由相关单位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或相关人员公布相关情况以听取不同意见的时间段。在这期间,若有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提出。公示期过后单位将作出关于该对象的最终决定。
公示期是对公示的时间限定,是近代民主的产物。它的存在无疑最大限度地听取了不同意见,满足了人们的要求,维护了大多数人的权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同时,一定的时间限定又不至于使问题因无限期拖延而迟迟得不到解决,提高了效率。
㈣ 政府采购网发的公示可以撤下来吗
政府采购网发的公示是不可以撤下来的。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