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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网上可以查到吗

发布时间: 2023-01-20 19:57:51

① 失信被执行人征信有记录没到哪可以查

有记录,在网站搜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个人征信是两个不同的产品,一个是法院执行,一个是银行产品,总而言之,上了征信黑名单不一定上失信人黑名单,但上了失信人黑名单的一定上了征信黑名单,具体我们来了解一下。
只要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会显示在个人征信报告上,具体是在公共记录栏目里显示出来,那一栏是显示5年内的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电信欠费记录。
一、失信被执行人对征信的影响
只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银行申贷、申卡的大门将关闭,基本上算是黑名单了,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借款人名下的资产就会被强制执行,到时候无力还款,银行就会有所损失,而且也不排除借款人这时候申请贷款是为了还旧债。
不能办理银行金融业务,那么可以申请网贷吗
现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网上都可以查询到,只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就可以查到,如果网贷机构风控不严格,那么有机会申贷成功。
二、失信被执行人怎么消除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为二年,过期后会自动消除,如果主动履行还款,那么可以提前消除,要是存在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综上所述,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被消除后,选择低门槛的信贷产品,按时还款,一段时间后影响就会被消除。
1、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征信不是一回事,上了失信黑名单肯定是依据法院判决,所以,上了黑名单一定会被征信记录。 2、如果失信黑名单撤销了,但是在征信系统的记录从撤销之日起没有满五年的话,征信系统还是有记录的。

② 失信被执行人在哪查

一、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去哪里查询

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以去网络查询,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网络,在搜索栏中输入关键字: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点击搜索按钮后,即可在下方看到部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称和对应的编号,这里已经包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想要查询某一个用户,可以直接在下方的输入框中输入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该项为必填,而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省份均为选填,如果确认对方的信息,将这两项也填上,更为精准。输入完成后,点击右下角的查询按钮。

3.然后直接会在下面显示所有查到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鼠标移动到某个失信人上面,右侧会有展开详情的字样显示。

4.点击展开详情后,会以下拉菜单的形式,显示被执行人具体的案件信息。

二、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多久才能消除?

被列入黑名单,要多久才能消除?只要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永远不会自动解除。

1.如果还在黑名单上,那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

2.结案后,法院执行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失信人员需要在完成自己的责任后,才能申请将自己从失信的名单中解除,自动解除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一般是五年。

③ 失信名单查询网上查询个人

查个人失信名单的查询办法如下:

1、我们只需要打开任意一个搜索引擎,在搜索栏输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或“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等关键词。

2、在浏览器搜索结果中,选择“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进入。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网站首页,有非常显眼的“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的按钮,点击进入。

4、输入想查询的人名,以及身份证号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查询”按钮就会显示结果。

5、如果所查询的人是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页面下方就会出现他的相关信息。如果不是的话,页面就会是空白的,并不会提示“搜索无结果”等字样。

现在,“信用”对我们的重要性大家都很了解。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离不开信用,信用良好的人可以在很多地方享受优待,而信用不好的人,则会被限制种种行为。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怎么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就是指我们常说的“老赖”,身边那些欠钱不还的人就会被我们称作“老赖”。

(3)失信人网上可以查到吗扩展阅读:

失信名单一般需要一至三年才能消除。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

《若干规定》的第七条规定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的形式,依据最高法建立的统一的名单库,各地的各级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挥主观能动性,自主选择适合自己当地情况的公开、公布方式,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告栏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不局限于此处的几种措施,该条还留下了各地法院创新探索的空间,规定了“其他”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