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
下列情形下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1、属于业主缴纳范围内的,不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达到物业管理公司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要求的,不可以拒绝缴纳;
3、提供已约定或已经业主同意的额外服务时,不可以拒绝缴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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