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证处公证范围是什么
公证处公证范围:《公证法》中明确了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 继承 ;委托、声明、赠与、 遗嘱 ; 财产分割 ;招标 投标 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 收养 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公司章程 ;保全 证据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此外,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还可以办理下列事务: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公证;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 法律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❷ 公证处可以办理什么业务
一、公证处可以办理什么业务
1、公证处可以办理法律行为、法律意义的文书、法律意义事实、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等业务。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八条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二、法律行为的公证必须同时具有什么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行为的内容和形式不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共利益。
❸ 公证处可以公证什么
法律分析:公证处可以办理以下公证: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