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庆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的流程
重庆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的流程
房产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重庆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的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房产证加名字有哪些情况:
1、结婚后买房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不管房产证上是男方还是女方的名字,都理所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双方可以均分房屋。
2、结婚前买房,结婚后一起还贷的情况,这种情况一般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归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如果是共同还贷的情况下,共有财产还贷的一半;共有财产还贷一半的`增值部分。另外,如果房产证是双方的名字,共有比例按约定,如无约定则共同共有。
3、结婚前一次性购房的情况:这个种情况是个人婚前财产。要新婚姻法中,已经取消了共同生活8年以上,个人财产转化为共有财产这一规定。所以,只有房屋在婚前一次性购买的,就只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房产证加名字流程:
1、准备证件:在去房管局添加名字之前,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这几个证件缺一不可,然后还有重要的一点,必须是夫妻二人本人到场,不可以委托他人。
2、领新房产证:等钱交好后,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在10个工作日以后,就可以去房管局大厅领取一份新的房产证,这时候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名字。
房地产加名字所需要的费用:
1、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只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就可直接办理。而所交的相关资料,由夫妻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一般来说,普通住宅仅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和印花税5元;非住宅登记费550元;经济适用房登记费40元。
2、由于贷款房都被银行设定了债务抵押,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可抵押及分解的,所以如果是婚前取得的房产及由此承担的债务,新增加的产权人也得相应承担还债责任,也就是说,加了名,分一半房产,也分一半债务。
3、婚前房产加名的办理手续不复杂,但如果是贷款买房时,而且是银行抵押尚未解除,那么在双方加名字前,一定要事先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上的名字;等银行同意后,三方一起到房产抵押窗口进地变更处理,重新办理房产的他项权证,然后才能对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变更。
4、变更抵押登记可与产权变更登记同时递件进办证窗口,由房产部门内部先办理抵押变更,再办理产权变更,您只需跑一趟,就能把贷款房的名字变过来。抵押变更需交85元:由于变更抵押后要换发他项权证,申请人需为此缴纳80元的登记费和5元的印花税。
;Ⅱ 按揭房怎么加老婆名字
按揭房加老婆名字的方式有,如果是婚姻期间可以直接添加配偶姓名,因为该房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添加名字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但如果是按揭期间进行添加名字,需要经过各当事人的同意。需要提醒的是,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Ⅲ 按揭房怎么加配偶名字
按揭中的房子可以加配偶名字吗
按揭房一般是不可以直接加配偶的名字,必须获得银行同意或者等到贷款结清以后将房屋抵押登记结束后才能添加房屋共有人。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按揭中的房产属于银行的抵押物,银行便是我们在按揭中的抵押权人,而房产证加名属于产权的变更,无论是不是以转让的形式,都要获得银行的同意才能执行。
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流程是怎样的
1、无贷款房产证加配偶名字。
a.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b.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请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c.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基本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费用一般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2、有贷款的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
a.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需征得贷款银行同意)。
b.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第一种情情况里说的少量工本费外,如果是公积金贷款,还需要另外加100元费用;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婚前婚后加配偶名有什么不同
一、婚前加名
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1、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2、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
二、婚后加名
这种情况属于更正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Ⅳ 有房有贷房产证如何加配偶名字房产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
有房有车已经是现代人的标配,但对于正需要结婚的人来说,考虑的重点其实不单单是在这上面,加名字这件事情也是他们需要考虑的,毕竟结婚以后,双方之间就相当于配偶,有房有贷房产证如何加配偶名字?房产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
有房有贷 房产证 如何加配偶名字?
1、夫妻双方在去房管所添加名字之前,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另外必须是夫妻二人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一般情况下办理的过程夫妻双方要签字按手印,办理好以后,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一般7-10个工作日以后,可以去领取一份新的房产证了。
2、不过在办理的时候因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费用也有差别。不过大部分地区收的工本费是80元,贴花费5元和制图费25元有房无贷,手续就比较简单。有房有贷,那么就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当然还有支付另外的费用,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
房产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
1、 房产抵押 需要是借款人名义的房产,如果有第三人共有,则在抵押时必须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贷款的声明书;
2、在提供的婚姻关系证明书中,有离婚情况的,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如果离婚后单身,则需要提供离婚后未再婚证明;
3、需要明确贷款用途。抵押贷款一般用于 装修 、留学、购买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等消费项目,如果消费者违规使用抵押资金,有可能被银行收回,因此消费者要注意政策风险。
4、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无法申请抵押贷款的。也就是说,如果房子还处于 按揭 状态中,该房的抵押权其实就在银行手中,虽然借款人拥有使用权,但是不具备完全 产权 ,所以不能再次申请抵押。
了解了有房有贷房产证如何加配偶名字?房产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的问题情况,房产证上进行名字的增加很轻松,当然这需要双方有一个协商了解,确认好情况以后再去进行,起码可以保证双方都不会反悔,而在后面的贷款办理上,手续不难步骤多,因此要有详细了解,起码在没办理之前,得抽出足够时间去看才行。
Ⅳ 按揭中的房子可以加配偶名字吗
【法律分析】:按揭房一般是不可以直接加配偶的名字,必须获得银行同意或者等到贷款结清以后将房屋抵押登记结束后才能添加房屋共有人。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按揭中的房产属于银行的抵押物,银行便是在按揭中的抵押权人,而房产证加名属于产权的变更,无论是不是以转让的形式,都要获得银行的同意才能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Ⅵ 贷款的房子加配偶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全款房加名:
1、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二、按揭房加名: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和全款房加名一样。
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注意事项
1、房产证上加名字要注意带齐所需证件
所需证件: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除了带足证件,还需准备好各类证本的复印件。
2、房产证上加名字要注意自己亲自到场办理
在到当地交易中心办理加名字时,房屋的产权人和加产权人都要到场。
3、房产证上加名字要注意收费标准的不同
拓展资料:有贷房子加名字及收费标准
①有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名字
遇到这样的情况,应先到借贷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②用公积金贷款
这种情况需另外支付100元费用而如果贷款是公积金商业贷款的组合形式,则需要支付200元。其它规章步骤则和有房无贷相同。
贷款之后购买的房子,当事人如果买房之后结婚或发生其他事情,可能会往房产证上加名字,往房产证上加名字是要按照严格的程序来办理的,在第一次办理房地产权证时直接加上去,只有等到办出房地产权证后,再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一个共有证就可以了,无需额外负担费用,带上房地产权证、结婚证、双方亲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Ⅶ 房产证如何添加另外一方的名字
一、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如果房子是在夫妻结婚之后购买的话,在之前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想要将另一位也加到房产证上的话,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以及购房合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事大厅填写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书,在申请原因中将事由写清楚,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但是目前已经不再单独办理房产证了,而是不动产登记证书。这种情况的办证费用主要就是一个登记费费用,登记费是全国统一规定的,住宅的话是80元,非住宅的话是550元。
二、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房子如果是夫妻双方的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那么在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的话,就只能是走房产交易的程序,一般主要就是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来加名字,这种情况下就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大家提供房产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以及购房合同。如果是房改房的的话,还需要提供房改房的办理时间。办证费用也就只需登记费费用,与第一种情况一样,如果用途是住宅的话收取80元,非住宅的话收取550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Ⅷ 房产有抵押能加配偶名字吗
房产有抵押能加配偶名字,不过必须征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不过一般抵押权人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实务操作中是还清贷款后方可加名字。
如果有贷款,必须先还清贷款才可添加名字,如果没有贷款,购房者首先和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买受人与开发商共同向市房产管理处住宅产业科申请变更合同备案手续,将配偶或直系亲属名字添加到买卖合同上,然后凭新的买卖合同、发票、税票等材料至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即可。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以及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Ⅸ 有房有贷房产证如何加配偶名字
房产有贷款,如果想要加配偶的名字,就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才可以加名字。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需要由夫妻双方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结婚证明复印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申请报告;
6、夫妻双方房产约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