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大通过的草案是否有法律效力
法律草案没有法律效力,但是人大通过的法律就不是草案,而是成为正式的法律,正式法律就具有法律效力。
⑵ 一般的法律从草案通过到实施要多长时间
根据《立法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都有严格规定;
至于时间,《立法法》没有规定。根据以往,可以认为是没有限制的。
以下摘自《立法法》,以管窥豹:
法律的制定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⑶ 人大会上通过的法律草案一般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自正式对外公布日起执行,除非该文件有明确的执行时间。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⑷ 草案本身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草案本身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标准草案,是指批准发布以前的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是承担编制标准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任务书或工作计划起草的文稿。拟成而未经有关机关通过、公布的,或虽经公布而尚在试行的法令、规章、条例等。比如:土地管理法草案、交通管理条例草案。
法律分析
草案本身没有法律效力,只有经过法定程序批准才具有法律效力。标准草案是指批准发布以前的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是承担编制标准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任务书或工作计划起草的文稿。标准草案的主要构成有:概述部分,包括封面、目录、标准名称、引言、适用范围;技术内容,包括名词术语、符号、代号、品种、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补充部分,包括附录等等。决议草案与工作文件在格式上没有特定的要求不同,作为正式文件,决议草案有严格的写作规范和用语要求。一份完整的决议草案包括草案标题和草案正文,其中正文又分为序言性条款和行动性条款。行动性条款部分是整个决议草案的实质性部分,具体列举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行动性条款的每一款表达一个独立且完整的想法。以一个动词开头,中文开头动词下加下划线,英文开头动词使用第三人称单数,斜体。每款以分号结尾,最后一款结尾处用句号结束全文。这些条款应该按照正确的逻辑顺序予以排列并且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标注。如果某一款需要更进一步的解释,可以在该款下分条款逐一说明,格式不变,用英文字母或罗马数字进行标注。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二、 第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可以组织代表研读讨论有关法律草案,征求代表的意见,并通报会议拟讨论的主要事项的有关情况。”第二款改为第三款,修改为:“临时召集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⑸ 草案到正式实施最快需多久
按现行的规定,每次征求社会意见的时间为一个月。
1、一个制度或者政策先由政府某个职能部门提出制定的需求,然后召集官员专家和代表,一般为基层人员和利益相关者,比如电价涨一般要问电力公司和用户,实际中国很多时候只有利益相关者没有消费者的代表,这些人组成一个课题组或者叫其他名字,制定具体的文件决定怎么弄,这个文本叫初稿。
2、然后上交国务院或者党中央,由决策者商议怎么改改,然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这个叫征求意见稿,然后召开民主座谈会,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商量怎么改改,这个叫征求意见稿第二稿,然后开党代会或者中委会或者政治局会商量怎么改改,得到草案。
3、当然后面这四个程序中如果非常不满意的可以打回去让课题组再改,或者再找个课题组重写,再走一遍流程,到这里就得到草案,基本就定了,然后人大常委会或者人大会开会表决,理论上可以否决草案,但实际上开国至今没否决过,人大表决基本是个形式,因为提前都会沟通,代表团讨论时候会统一意见,有不满意的条款可以先改改,表决时候肯定可以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⑹ 草案公示后多久实行
公示期一般的天数与实际情况有关系,主要有以下集中情况:国家公示。国家公示是指国家(政府)通过相关决议、项目和政策之前,把相关草案向社会大众公示,征求意见,以便听取不同意见,对草案做最后修改。国家公示由于涉及大多数人利益且信息量大,因而公示时间较长,一般大于1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八条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⑺ 草案公示后多久实行
草案公示后多久实行具体参考如下:
1、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通常为一个月;
2、地方性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如果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在征求意见结束,到法规公布实施之间,还有对送审稿的审查,有的要审查三次,有的审查一次即可,具体时间要看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工作效率如何。正常情况下,三个月之内应当公布了;
4、国家公示是指国家(政府)通过相关决议、项目和政策之前,把相关草案向社会大众公示,征求意见,以便听取不同意见,对草案做最后修改。国家公示由于涉及大多数人利益且信息量大,因而公示时间较长,一般大于1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