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自然人可不可以对公开招标提质疑
根据规定,对招标相关事项提出异议的主体是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主要有:一是有意参加资格预审或者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等情况,致使其不能参加投标时,其合法权益即受到侵害,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二是茌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为控制投标风险,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可能采用订立附条件生效协议的方式与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特定分包人和供应商绑定投标,这些分包人和供应商和投标人有共同的利益,与招标投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三是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一般是投标工作的组织者,其个人的付出相对较大,中标与否与其个人职业发展等存在相对较大关系,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
⑵ 招投标异议的处理流程
招标人接到投标人异议和质疑后,应该首先履行接收手续,向投标人书面出具接收证明,或在投标人提供的回执上签字确认。大多数异议和质疑都是由于投标人不了解全面情况或对一些问题发生误解造成的,招标人应当主动、耐心地向投标人澄清、说明,消除投标人误解。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提出异议和质疑的问题确实存在,应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答复投标人;如经核实上述问题损害了投标人的利益、并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的规定,但招标人已经无法纠正的,招标人应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情况。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和质疑,招标人可以请评标委员会提出答复意见,然后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答复意见答复投标人。属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错误,评标委员会应纠正错误,并出具评标委员会意见;如果纠正错误导致改变中标结果,招标人应公示改变后的中标结果。如果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实行备案或审批管理,招标人还应将评标委员会意见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或审批,然后再答复投标人,并公示纠正的中标结果。给投标人的答复应使用书面形式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政府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应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
一、在招投标活动中,对于以下四种情况,投标人有权提出异议:
1、对资格预审文件存在异议,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3、对开标存在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二、投标人提出异议后的受理流程如下:
1、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
2、对开标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当现场做出答复,在答复之前应暂停招投标活动。
3、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在答复之前应暂停招投标活动。
4、投标人若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10日内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三、招标人接收到异议时,首先应当判断异议人是否是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下列主体为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
(一)投标人;
(二)潜在投标人;
(三)招标项目的使用单位;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与投标人事前签有附条件生效协议并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特定分包人或供应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⑶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什么提出
1、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先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出。
2、预审文件: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3、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 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一、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哪里提出?
1、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先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出。
2、预审文件: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3、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 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投标报价的选择目标
由于投标单位的经营能力和条件不同,出于不同目的需要,对同一招标项目,可以有不同投标报价目标的选择。
(一)生存型。投标报价是以克服企业生存危机为目标,争取中标可以不考虑种种利益原则。
(二)补偿型。投标报价是以补偿企业任务不足,以追求边际效益为目标。对工程设备投标表现较大热情,以亏损为代价的低报价,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但受生产能力的限制,只宜在较小的招标项目考虑。
(三)盈利型。投标报价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实现最佳盈利为目标,投标单位对效益无吸引力的项目热情不高,对盈利大的项目充满自信,也不太注重对竞争对手的动机分析和对策研究。
三、投标保证金交多少
1、工程建设、货物采购类别: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百分之二。最高不超过达80万元。
2、工程测量与安装类别: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3、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活动,投标人随投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某种表格类型、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⑷ 采购招标活动中,什么人有质疑的权限
投标人
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可以对招标投标过程产生质疑
比如开标的程序、评标专家对于选取的中标人明显不符合规定的
比如得分计算明显失误报价明显超出控制价的仍然不予以废标的等违规现象
比如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违规操作,影响评标的
质疑可以在开标结束宣布中标候选人同时提出,立即与评标专家质疑
也可以在公示期,也就是开标技术中标候选人确定了,发布招标公告的三天内,向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发出质疑。
质疑文件必须有纸质文件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对于超过质疑期内的疑问原则上,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可以不予接受。所以注意时间,注意浏览中标公告上注明的质疑时间。
⑸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提出时间
法律分析: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⑹ 招标人认为招投标文件有问题向谁提出异议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照这一规定,有权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进行投诉的主体,限于与该项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投标人”即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己对该项招标作出响应,提交了投标书,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参加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的投标的个人。“其他利害关系人”,主要是指有意参加投标竞争,但因招标人的违法行为(例如,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六条的规定,限制、排斥本地区或本部门以外的供应商、承包商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而不能参加投标竞争,因而丧失可能取得中标利益的潜在投标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如,对于使用国家资金的工程项目,一个普通纳税人认为招标活动不合法从而侵害了纳税人的利益,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有关部门就不能受理。因为普通纳税人对该工程项目没有直接利益。当然,他可以向有关部门检举该项目招标的违法行为。但检举不是正式程序,例如检举不必署名,也没有时间限制;对于检举,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带有强制性的处理程序。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招标活动的异议通常是对招标人行使招标权的异议,因此,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只是提供了一个友好解决争议的手段。有些争议,招标人与投标人分歧比较大,双方不能解决,这就需要通过第三者来解决。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应当向哪个行政部门提出投诉。这是考虑到实行招标投标的领域较广,涉及不少部门,不可能由一个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统一实行监督,只能根据不同领域工程建设的特点,由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分别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因此,《招标投标法》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我们认为,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是宪法授予的,普通法律是不能剥夺法院的审判权的。因此,人民法院有权审理招标投标纠纷是没有问题的。但具体怎样起诉,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还是需要当事人先向行政机关提出投诉,待行政机关有了一个解决结果以后再能向法院提出起诉,需要法律或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
⑺ 招标公示有异议怎么办
对招标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一、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凡国有资金(含企事业单位)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非国有资金(含民营、私营、外商投资)投资或非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占主导地位且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项目可以邀请招标,但招标人要求公开招标的可以公开招标。
二、招标的作用
招投标制度是为合理分配招标、投标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的管理制度,加强招投标制度的建设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招标投标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
1、通过招标投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方式,最大优点就是能够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
通过招标采购, 让众多投标人进行公平竞争,以最低或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招标项目的质量、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投融资管理体制和各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的目的。
2、通过招标投标提升企业竞争力
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创新活力,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提高企业生产、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企业市场信誉和竞争力。
3、通过招标投标健全市场经济体系
维护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交易的公平、满意和可信度,促进社会和企业的法治、信用建设,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 现代市场经济体系。
4、通过招标投标打击贪污腐败
有利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合理、有效使用国有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防止其浪费和流失,构建从源头预防腐败交易的社会监督制约体系。在世界各国的公共采购制度建设初期,招标投标制度由于其程序的规范性和公开性,往往能对打击贪污腐败起到 立竿见影的效果。
(7)什么人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异议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的下属单位、关联企业等参与投标的情形广泛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投标人可以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不同标段的投标。但是为了保证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如果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将可能面临被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招标投标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⑻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提出时间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质疑期限多久
工程招标进行招标后,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截止时间前2日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目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对参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有约束力,但一般不构成合同文件;
二是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面描述招标项目需求,既是招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合同文件构成的重要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是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参考信息,如项目地址、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等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