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office邮件中的附件怎么可以同时放进附件栏和邮件中
1、首先两个附件保存在电脑桌面上打开outlook邮箱选择新邮件。
2、其次在收件人处正确输入收件人邮箱地址写清楚邮件主题内容后,在正文处写明发送邮件的目的和原因。
3、然后点击添加附件,选择保存在电脑桌面上的两个文件。后两个文件就已经上传到邮件的附件中然后点击发送。附件随同邮件会一并发送给收件人。
㈡ 公文里的附件和附件说明
附件说明包括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如果附件名称的字数超过一行,回行时与冒号后面的第一个字对齐。附件超过1个的,应使用序号(阿拉伯数字加圆点(如“附件:1.××××× ”),第2个附件的序号和名称与第1个对齐。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说明处的标题应与正文内的提法、附件本身的标题一致。
附件包括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参考资料等。一般情况下,每一个附件都应在正文结束后,另起一页放置。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识“附件” ,有序号时标识序号(如“附件2”);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应保持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㈢ 行政公文的附件可以再加附件吗 急!!在线等
公文的附件可以有多个啊?
如果是转发文件的,那么可以将所转发的文件与其他资料并列为附件,但所转发的文件中不能再加附件了。
㈣ 手册上的附件1和附件2可以放一张纸上吗
分开打印,不要放在一张纸。
附件拼音fù jiàn,释义:1.随同主要文件一同制定的文件。2.随同文件发出的有关的文件或物品。近义词:附录。释义:附在正文后面与正文有关的文章或参考资料。定义:为了说明书或论文的完整,但编入正文又损于正文的处理和逻辑性,这一类材料包括比正文更为详细的信息研究方法和技术的途述,对于了解正文内容具有重要的补充意义,附录指附在正文后面与正文有关的文章或参考资料,是作为说明书或论文的补充部分,并不是必需的。其是由于篇幅过大或取材于复制品而不便编入正文的材料。
㈤ 公文写作,正文完了,后面有附件,落款日期和附件可以单独在一页纸上吗
你好,可以是可以的,一般是先写附件,再落款日期,但是一般不建议这样写,排版也不好看。在写公文的时候,如果出现正文刚好写满一页纸,无法写下附近和落款日期时,建议调整行间距或者页边距,将最后一行,哪怕只有两个字,也放到下一页,这样在下一页中就有正文内容,再加上附近和落款就可以了。如果是初稿,不用担心,之后领导会修改,打印的时候会重新排版,祝愉快!
㈥ 红头文件能和附件一起装订吗
应该可以。
文件红头只有文件的第一页用红头,其他页数用白纸打印后和第一页一起装订,所以作为附件就更不能用红头了。
㈦ 请问公文中的附件又有附件可以吗应该是可以的。但是怎么排呢位置怎么放呢这个附件的附件怎么标示
附件中的附件标识:第二层附件的“附件说明”排在第一层附件内容之后(不排在正文之后),第二层附件左上角标识“某某(第一层附件名)附件1”;总之,一定要标识清楚,哪个是哪个的附件。也依次放一起装订。我们就是这么处理的,不知道对不对?
如果在OA系统中,WORD文档好处理,粘贴到一个文档中就行了,发文表单中不标识第二层附件名。如果附件的附件中是别的格式文档,就比较麻烦,只能在发文表单中标识出第二层附件的名称,这个名称前必须标识“某某(第一层附件名)附件1。。。。”。
㈧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中关于附件的规定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序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
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
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
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
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
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本标准中公文用语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庆、杨雯、郭道锋、孙维、马慧、张书杰、徐成华、范一乔、李玲。
本标准代替了GB/T 9704—1999。
GB/T 9704—199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704—1988。
GB/T 9704—2012
(8)文件和附件可以放在一起么扩展阅读: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标准规定:
7.3.3 正文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7. 3.4 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
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
㈨ 附件能加在文档的中间吗
当然可以。你点下面的“浏览”浏览到附件,然后再附件浏览狂上方会出现“删除”和“插入”,这是,你就可以点“插入”把你的附件插入到你需要的任何位置。
㈩ 公文的附件里还有附件怎么办
一、将“附件”与“附件说明”和“附注”混淆
这3个要素均是公文主体部分的格式项目,但各自的含义和用途有所不同。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的规定,“附件说明”指的是公文如有附件,要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处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如有多份,要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总之“附件说明”指的是附件这一公文格式项目要素的标识问题。“附件”则是指公文主件所应附的公文附件,即实质上的附件。
公文的附件是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与公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附注”则一般是指对公文的阅读传达范围,使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加以说明的文字,例如“此件发至县团级”“此件可见报”“此件可登党刊等,它通常标识于成文日期的左下方。附注不是对公文的内容作出解释和注释,对公文的注释或解释一般在公文正文中采取句内括号或句外括号的方法加以解决,为此,使用附注时要加以注意。
二、附件位置及装订方式不正确
附件主要包括与公文正文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数据、名单、图表、图形等,这些内容如果穿插在公文正文中,往往容易隔断公文前后意思的联系而造成阅读上的不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将其从公文正文中抽出来而作为公文的附件单独表述,既可以补充完善正文,又可使正文的内容简洁连贯。那么,附件应当处在公文的什么位置呢?
根据《格式》国家标准的规定,附件应当置于正文之后,版记之前,并与主件一起装订。而且公文的附件需要另面编排,也就是说无论前一面留有多少空白,都需要另起一面。实践中不少机关把公文的版记置于公文主件之后,附件之前,形成主附分离,这是不正确的。也就是说,无论附件的页数有多少,都一定要置于版记的前面,并且无极特殊情况要与主件一起装订。这是在际操作中容易忽视的一点。如果在版记之后编排装订附件,由于版记是公文结束的标志,附件就不能视为公文的组成部分了。
三、附件的标识方法不合规范
按照规定,附件都要另起一面单独编排,具体的编排方法是首先要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附件”二字,使用3号黑体字,如果有多个附件,后面必须紧跟附件顺序号,顺序号后无需加冒号。附件标题编排在首页第三行居中位置,附件序号和附件标题必须与附件说明中的内容完全一致。附件标题以及附件中行、字、段落等的编排与主体部分相应格式要素的要求完全一致。
四、附件序号标点符号及页码标识不合规范
按照规定,公文如有附件,一定要在“附件说明”处标注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其位置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要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实践中,有些公文却没有按照规定去做,比如将附件名称加上书名号,是毫无必要的;或者在附件名称后加冒号抑或句号;或者多个附件的顺序号使用汉字数字;所标示附件名称和实际附件的名称不完全一致;“附件”二字后边的冒号和序号位置颠倒。如“附件:1. ×××××” ,却被标注为“附件1.×××××”或“附件一:×××××”,或者”附件1:×××××。”以及“附件:《×××××》”等的标注都是不规范的。还有就是当附件名称过长需要回行时,要注意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但有些公文却不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