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云南省城乡规划成果在哪里下载
在政府官网上可以下载
城乡规划成果可以在政府官网上下载
云南省,简称云或滇,中国23个省之一,位于西南地区,省会昆明。东部与贵州、广西为邻,北部与四川相连,西北部紧依西藏,西部与缅甸接壤,南部和老挝、越南毗邻,云南省总面积39.41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4.1%,居全国第8位。云南是全国边境线最长的省份之一,有8个州(市)的25个边境县分别与缅甸、老挝和越南交界。
② 怎样下载政府官网曾经发过的文件
复制在word文档里。
在网上搜索自己想要下载政的府官网曾经发过的文件,然后复制下来以后打开word文档,把复制的内容粘贴上去就可以了。
在复制或者下载的时候也要注意该文章的出处和文章的作者和拥有人,还要注意是否在正规网站进行复制,不能去娱乐网进行复制下载,因为可能存在断章取义的行为。
③ 在那里可以下载 红头文件云南省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1〕255号),保障本省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权益和待遇,现将《云南省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州市统筹地区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 南 省 财 政 厅
2012年9月15日
云南省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保障本省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获得及时救治和补偿,依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自2012年1月1日起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第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州(市)级统筹管理,工伤保险业务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省级参保单位、中央驻滇国家机关的工伤保险业务暂由省社会保险局经办。省财政负担的省级参保单位范围由省财政厅进行审核确认。
第四条 各统筹地区参保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由单位按时足额向税务部门缴纳。
参保单位初次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率按0.5%执行,个人不缴费。缴费数额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乘以费率之积。
各统筹地区根据上年度基金结余情况,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商财政部门进行费率调整。
各级财政部门历年划拨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公)伤医疗等相关费用结余资金,与参保单位按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统一并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
省财政负担的省级参保单位初次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经省社会保险局商省财政厅核定后,由省财政厅按年将费用直接拨入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工伤保险分户。下一年度根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由省社会保险局商省财政厅对资金予以安排。此项资金与非财政负担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基金分账核算。
第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伤保险待遇支出情况,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款从财政专户拨入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户,确保待遇支付。
参保单位被认定或视同工伤情形的伤残人员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从所在单位缴费次月起,按本办法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待遇费用。
第六条 参保单位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省级参保单位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事项,由参保单位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第七条 参保单位的工伤人员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生活护理依赖程度等级鉴定和辅助器具配置事宜向统筹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省级参保单位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办法和标准执行。
第八条 参保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条例》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项目享受待遇,但与民政抚恤规定的项目不可重复享受。
(一)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后,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达到1-4级伤残的工伤人员,退出岗位停发工资的,可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二)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后职工因工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死亡时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实行单独建账的,再支付本人40个月的基本工资。
(三)参保单位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时,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
第九条 参保单位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参保缴费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解决,经费由原渠道支出。
第十条 参保单位纳入统筹前因公(工)受伤人员和部队伤残人员转入的,随单位一并参保,不作费用清偿,并自次月起,因旧伤复发的,享受《条例》和《办法》规定的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的待遇。
工伤待遇中与民政抚恤待遇重复的丧葬补助金、残疾抚恤金、遗属抚恤金、护理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等待遇项目不能重复享受。
第十一条 参保单位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按照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流程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待遇审核等流程。
第十二条 参保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已享受抚恤待遇的工伤人员,参保后原待遇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例》和《办法》规定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否则由所在单位按原渠道解决。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④ 政府文件在哪个网站查
法律分析:国家红头文件在中国政府网官网查询。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简称“中国政府网”)是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怀、指导下,由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建设的。2、中国政府网作为中国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面向社会的窗口,是公众与政府互动的渠道,对于促进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改进行政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⑤ 请问怎么在政府网下载文件点开文件以后没有下载选项
一般来说您可以在网页的文件名上点鼠标右键,选另存为来下载文件。如果不行,您在点开文件后选另存为来保存一份。还是不行的话还可以用截屏或录屏来保留文件以便查看。
⑥ 云工改〔2006〕2号、3号、4号和云人工〔2006〕10号、云人〔2006〕4号文件在哪里可以下载有的话加分。
如果你进当地的政府网没有的话,那就当到发文件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去求了。
⑦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发的文件在哪可以下载
你好,这个要看文件是不是公开的,如果是公开的话,还要看公开方式!如果是主动公开的,那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公示公告那里可以下载,如果是依申请公开,那就没得下载,要去交通厅申请才可以看到。
⑧ 在哪里可以查到政府发布的公告和文件
需要到当地的政府网站查看。比如查看山西的公告和文件的方法如下:
1、网络搜索山西省人民政府。
⑨ 有谁可以帮我找2002年云南省政府发的文件云政发【2002】120号
文 号:云政发[2002]120号
发布日期:2002-9-27
执行日期:2002-9-27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云南公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立体交通网络,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的宏伟目标,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加快公路建设步伐。目前,我省纳入国家统计的通车里程已达16.4万千米,总里程位居全国第一,公路建设投资已占全省固定资产总投资的1/7,为改善云南投资环境、提升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由于地质地貌复杂,建设难度越来越大,建设成本不断增加,资金筹措越来越困难。路网技术标准低,结构不合理,路面质量差,抗灾能力弱,通行能力小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高等级公路的比重仅占全省公路总里程的1.7%,国道主干线建设只完成总体规划近50%,加快建设刻不容缓。
二、明确目标,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我省公路建设“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以加强通县油路建设提高整个路网等级为基础,确保“十五” 期间完成公路建设任务400 亿元,新增公路里程3 000千米,大幅度提高路面等级,高等级公路占总里程的比重达到2.6%左右;到2010年,完成干线公路的全面改造,高等级公路比重达到3.5%以上。具体目标是,以“三纵三横、九大通道”为主,抓紧建设国道主干线嵩明至待补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昭通至待补高速公路、水富至麻柳湾高等级公路、安宁至楚雄和保山至龙陵高速公路、锁龙寺至砚山至罗村口高速公路;开工建设省际间公路通道和国道干线公路思茅至小勐养高速公路、小勐养至磨憨二级公路、祥云至澜沧江二级公路、武定至永仁二级公路等路段;在改造干线公路的同时,对旅游干线公路、经济干线公路、国道干线以及地(区、市)通县公路、县县通公路进行全面改造,改善公路条件,提高全省公路的路网等级。
三、加大力度,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1〕7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路建设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发〔2002〕36号)政策。
——2003至2007年,由省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的公路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国、省道干线公路新开工项目的资本金投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展需要,适当提高公路通行费、养路费征收标准。责成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交通厅按照公路技术等级并比照公路通行费、养路费征收的全国平均水平,拟定实施方案,报省政府批准执行。收费公路在统贷本息未结清前,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
——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用地,比照铁路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国道、省道以外的其他公路建设用地,比照国道、省道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具体免税时间、范围和减免审批手续,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路建设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发〔2002〕36号)规定执行。
——干线公路及通县油路建设和县域之间油路改造,在批准占地范围内开采自用的砂、石、土,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免收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免征矿产资源税;在批准占地范围外开采自用的砂、石、土,建设单位到有发证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后,免收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免征矿产资源税。
——对投资于公路建设的企业,按照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政策规定,从2002年起10年内减按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公路建设企业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实行免二减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协调一致,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州市和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大对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减轻公路建设负担。
——干线公路建设,由沿线各地、州、市承担工程费用的5%-10%。
——干线公路建设中的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地管理费)和征地中涉及农户搬迁产生的拆迁费、耕地开垦费、临时用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勘界费等,由沿线各地、州、市人民政府承担,并在批准的征地拆迁总金额内包干使用。
——经中央、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过水土保持方案,做到了“三同时”并经验收合格的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免收水土流失防治费。
——水利建设基金由省交通厅每年定额包缴,由省交通厅商省水利厅确定包缴基数。各地区和各收费公路项目不再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对交通建设部门以贷款或按国家规定有偿集资等形式修建的路桥、隧道、渡口、船闸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船舶过闸费收入,只要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再缴纳营业税。
——干线公路建设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由建设业主单位代扣代缴,在工程所在地申请缴纳,由当地政府专项用于征地拆迁费用支出。
——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专项用于公路建设还贷和公路交通设施损害修复的规费,免予政府统筹。
——充分利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有关生态建设的政策,将全省干线公路建成绿色通道。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及农、林、水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公路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绿色通道工程。
——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公路建设中的各种搭车收费现象,切实降低公路建设成本。
五、创新机制,拓宽筹资渠道。
——责成由省交通厅牵头,会同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外经贸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成立省公路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小组,统筹负责全省公路建设的招商引资工作。
——努力改善公路引资环境,建立完备的招商引资机制,最大限度地放宽各种限制,充分发挥涉外部门招商、媒体招商、以商招商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和支持国内外投资商以合资、合作、合股、独资和BOT、TOT等方式投资开发建设经营性公路项目。
——报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对已建成或在建收费路段的经营权进行有偿转让。转让价格一般以资产评估为底价,参照市场情况决定。在法定权限内,授权省交通厅就转让已建成收费公路经营权的相关事宜,代表云南省人民政府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结合我省实际,可适当放宽转让年限。转让收入全部投入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
六、强化监督,提高公路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全省公路建设规划、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加强建设市场管理等各项工作,为全省公路建设事业提供高效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优质服务。
——对列入部省合作投资和省计划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与项目法人按年度计划签订项目责任书,并对项目质量、进度及安全生产进行监管、考核和奖励,奖励资金可从项目管理费中列支。
——公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努力提高投资效益。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择优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
——公路施工企业要按照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求,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和保证体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铸就优良工程。
七、建章立制,提高执法监督水平。制定和健全与公路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形式确定下来,使公路建设有法可依;建立高素质的路政执法队伍,加大公路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对干扰和破坏公路建设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为公路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法制环境。
公路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配合与支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决定》要求,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为建成全省完善的公路交通网络做出贡献。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⑩ 政府公开的文件可以下载吗
可以从当地的政务平台下载。
现如今,各地都开发出了党政机关综合公务平台,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使用,只要输入个人账号及密码,即可登录,进入个人页面下载公文。
不过,在平台的使用上,也是区分权限的,有些公文是普发性公文,人人都能收到,有的是别人发到特定人的个人信箱,则收件人可以下载。而有的公文是属于单位收文,只有单位收发人员可接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