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投标文件可以手写修改吗
法律分析:投标文件可以手写修改,需要涂改的话必须有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被授权人章(根据招标文件签署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贰’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能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03
‘叁’ 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是否可以更改的法律依据是
招标文件可以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下:
1、招标邀请函;
2、投标须知;
3、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范;
4、合同主要条款;
5、附件。
二、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如下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4、产品鉴定证书;
5、生产许可证;
6、荣获国优、部优荣誉证书;
7、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8、 联合投标时,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总之,招标文件可以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招标邀请函;投标须知;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范;合同主要条款。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肆’ 标书打印出来后能不能改
《招标投标法》明确,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具体条款、内容的误解或遗漏,或者由于市场情况的变化等原因,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投标文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甚至撤回投标文件,法律上是允许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是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的,更不能撤回。
‘伍’ 招投标中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还能修改和补充吗
法律分析: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陆’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该怎么修改
招标 文件可以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应当在提交 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目前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因此可以修改。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目前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柒’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否随意更改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可以修改的,但修改应当在投标截止15日前,且修改部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拓展资料:
招标文件是招标工程建设的大纲,是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是向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深度,关系着整个招标工作的成败。招标文件的繁简程度,要视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而定。建设项目复杂、规模庞大的,招标文件要力求精练、准确、清楚;建设项目简单、规模小的,文件可以从简,但要把主要问题交代清楚。招标文件内容,应根据招标方式和范围的不同而异。工程项目全过程总招标,同勘察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和施工分别招标,其特点性质都是截然不同的,应从实际需要出发,分别提出不同内容要求。
招标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目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对参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有约束力,但一般不构成合同文件;
二是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面描述招标项目需求,既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合同文件构成的重要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是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参考信息,如项目地址、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等参考资料。
招标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目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对参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有约束力,但一般不构成合同文件;
二是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面描述招标项目需求,既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合同文件构成的重要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是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参考信息,如项目地址、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等参考资料。
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⒈招标公告。
⒉投标人须知。即具体制定投标的规则,使投标商在投标时有所遵循。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⑴资金来源。
⑵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的,要提出投标商的资格要求。招标文件
⑶货物原产地要求。
⑷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澄清程序。
⑸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⑹投标语言。尤其是国际性招标,由于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来自世界各地,必须对投标语言做出规定。
⑺投标价格和货币规定。对投标报价的范围做出规定,即报价应包括哪些方面,统一报价口径便于评标时计算和比较最低评标价。
⑻修改和撤消投标的规定。
⑼标书格式和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⑽评标的标准和程序。
⑾国内优惠的规定。
⑿投标程序。
⒀投标有效期。
⒁投标截止日期。
⒂开标的时间、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