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政府部门行政批复的公文,经过公告期和公示期后,行政单位还能将此公文作废收回吗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② 人事任免有错误任免的话,文件能作废吗
任免错误,要看具体情况!应该综合评定已经被任免人及计划被任免人的水平,看谁更能在岗位上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也要注意人品问题。
如果确实错误(即已被任免人不能够胜任或者人品有问题),那怕就是辞退也不能,也要改正。
从综合角度考虑,错了就要改正!
③ 任命书需要一年一签吗
任命书不需要一年一签,一般为三到五年。具体格式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任命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任命者、被任命者、任命期限起止日期,任命职务,任命日期,任命授权者的签名、任命单位的公章。那么任命文件失效,还有一种情况是被任命人触犯了法律法规,那么任命文件自动无效。
任命文件无效讲解
任命文件有可能在以下几个方面会失效:一是任命期已经届满,那么任命文件自动失效,二是有新的任命,在新的任命中注明以前的任命自动免职,那么该任命文件也就无效了,三是任命的个人离开了任命单位,那么任命文件失效,还有一种情况是被任命人触犯了法律法规,那么任命文件自动无效。
④ 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半年没有宣布是否作废
没有这个说法。
中共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不存在公示及相关期限的条文。任用公示只是本单位阳光工程的一项内容。
⑤ 政府公文发下来能收回去吗
当然有收回的。我见近的有两种情况:
一、三密文件按要求收回。三密文件都严格编了公文份数序号的,哪个序号的文件发到哪个单位都会严格登记,年底按要求收回,如果丢失三密文件达到相关规定标准,后果会很严重(个人及所在单位都会受影响)。
二、如果文件发出去后,发现确有明显问题,也有发通知收回销毁,然后更正后重新下发。
⑥ 任命文件下错后可以作废吗
已经下发的人事编制文件当然会作废了,因为下发的文件都是有编号的,如果这个文件下发以后,在短期内又进行了新的文件的颁布,他们的这个文件就会被作废。
⑦ 任命文件己经已经超期,但还要使用这个文件,怎么写
任命期已经届满,那么任命文件自动失效。
任命文件有可能在以下几个方面会失效:一是任命期已经届满,那么任命文件自动失效。二是有新的任命,在新的任命中注明以前的任命自动免职,那么该任命文件也就无效了。三是任命的个人离开了任命单位,那么任命文件失效。还有一种情况是被任命人触犯了法律法规,那么任命文件自动无效。
⑧ 政府出台的文件可以作废吗
政府出台的文件应该不可以作废的,因为是比较正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