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文件标题换行之间能有顿号吗
可以有
在公文标题中,书名号使用最为广泛,也是惟一明文规定可以使用的标点符号。但有一点需要加以说明,这就是法规、规章名称之外是否可以使用书名号的问题。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这个表述并未排除其他情况下也可使用书名号的可能性。
除法规、规章名称外,在公文标题中出现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时,也应当使用书名号。如在《×××关于做好〈××日报〉发行工作的通知》中,将“××日报”外的书名号去掉显然不妥。
Ⅱ 公文标题中不能使用什么标点符号
标点符号是公文的有机组成部分
也是公文起草者最容易忽视的部分
今天为大家总结出
公文写作中最常见的10种标点错误
一起来学习
常见错误一:
多个书名号或引号并列时使用顿号分隔
例1:小学一年级到二年级必读书目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也可以看一些带拼音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错误)
正确:小学一年级到二年级必读书目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也可以看一些带拼音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
例2: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校园“警务室”、“护学岗”、“安全网”建设,落实护校制度。(错误)
正确:公安部门要加强校园“警务室”“护学岗”“安全网”建设,落实护校制度。
解析: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宜用顿号。
常见错误二:
在标示数值和起止年限时使用连接号不规范
例3:陈某某大学本科四年(2004-2008年),毕业后成功就业。(错误)
正确:陈某某大学本科四年(2004—2008),毕业后成功就业。
例4: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科技园3-5年内建成。(错误)
正确: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科技园3~5年内建成。
解析:标示时间、地域的起止一般用一字线(占一个字符位置),标示数值范围起止一般用浪纹线。
常见错误三:
在并列分句中使用句号后再使用分号
例5:一是养老保险安置。对进入企业工作的失地农民要同企业员工一样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医疗保险安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已建立,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错误)
正确:一是养老保险安置。对进入企业工作的失地农民要同企业员工一样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医疗保险安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已建立,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解析:分项列举的各项或多项已包含句号时,各项的末尾不能再用分号。
常见错误四:
同一形式的括号套用
例6:围绕政府半年工作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科学谋划下半年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错误)
正确:围绕政府半年工作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科学谋划下半年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解析:同一形式的括号应尽量避免套用,必须套用括号时,应采用不同的括号形式配合使用。
Ⅲ 公文中标点符号的用法
公文乃公务活动的产物和工具,是公府所作之文,是公事所用之文。公文中标点符号的用法有哪些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公文中标点符号的用法,欢迎阅读
公文中标点符号在呼语中的用法
讲话稿、报告稿等公文中,一般都使用呼语,例如:“各位代表”、“同志们”。在讲话稿、报告稿中第一次出现的呼语,要顶格写,末尾一般加冒号,有时也可以加叹号。第二次以后出现的呼语,要缩两格写,末尾可以用冒号,也可以用叹号。在段首的呼语,可以用冒号,可以用逗号,也可以用叹号。较长的呼语,末尾一般用冒号,内部用顿号或逗号。例如:①“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②彭真在日本国会演说的呼语:“尊敬的坂田道太议长阁下,尊敬的木村睦男议长阁下,尊敬的议员先生们,朋友们:”。
讲话稿、报告稿等公文中,一般都使用呼语,例如:“各位代表”、“同志们”。在讲话稿、报告稿中第一次出现的呼语,要顶格写,末尾一般加冒号。第二次以后出现的呼语,要缩两格写,可以用叹号。在段首较长的呼语,末尾一般用冒号,内部用逗号。例如:“尊敬的刘县长,尊敬的陈主任,尊敬的李主席,各位朋友、同志们:”。
公文中标点符号在主送机关中的用法
公文(单指印发、而不在会议上口头报告、讲话的公文)一般都有主送机关。公文主送机关的末尾用冒号。涉及多个主送机关,其内部用顿号将其隔开。例如:“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如果涉及不同的机关,而同一类机关又分为两个以上的机关,可分别用逗号、顿号将其隔开。例如:“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会办公厅、法工委:”。
公文中标点符号在标题中的用法
公文的标题,即一级标题的末尾,一般不加标点符号。公文内部的标题,即二、三级标题的末尾,如果是居中标题,一般也不加标点符号;如果是缩两格标题,并且标有序号(如1.2.3,第一,第二,第三,),可以加句号。公文内部的段首题,即用公文自然段落的第一个句子所作的标题,其末尾可以加句号;如果不加句号,可以在段首题与其后的公文内容之间空一格。公文标题的内部,除用书名号和引号外,尽量不用标点符号。例如:七届全国人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一件公文的标题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民主法制维护安定团结保障改革和建设顺利进行的决定》,在“加强民主法制”和“维护安定团结”之后,没有用顿号。公文标题中含有两个以上标题时,一般只用两个书名号。从外到内,第一个用双书名号,第二个用单书名号,第三个以后可不再用书名号。例如: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全国人大会党组关于八届全国人大会立法规划的请示>的通知》的意见。这个公文标题内含有3个标题,即: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全国人大会党组关于<八届全国人大会立法规划>的请示》的通知、《中共全国人大会党组关于<八届全国人大会立法规划>的请示》、《八届全国人大会立法规划》,只用两个书名号。在公文正文中出现的公文名称,如果使用全称,应加书名号。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如果使用简称可不加书名号。例如:宪法 。如果是草案,使用全称时,应将“草案”二字用括号括起,置于公文名称之后、书名号之内,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草案)》;使用简称时,不加书名号和括号,例如:公司法草案。有时由于公文正文中出现的公文名称较长,而将制定机关在公文名称中略去(公文制定机关可以从公文中得知),这时,公文名称也应加书名号。例如:《关于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深圳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这个公文名称中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被省略了。人民代表大会以外的公文标题的内部,也有用逗号的,并在标题末尾用问号等。例如:毛泽东一篇文章的标题:《“友谊”,还是侵略?》在人民代表大会公文中,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
结构层次序数中标点符号的用法
第一层“一、二、三……”,用顿号,例如:“一、”、“二、”、“三、”;第二层“(一)、(二)、(三)……”,用括号,例如:“(一)”、“(二)”、“(三)”;第三层“1、2、3……”,用小圆实心点,例如:“1.”、“2.”、“3.”;第四层为“(1)、(2)、(3)、”,用括号,例如:“(1)”、“(2)”、“(3)”。在使用括号的层次序数,括号外不再加其他标点符号。用“首先”、“其次”、“再次”表示顺序时,在“首先”、“其次”、“再次”之后分别用逗号。例如:“首先,”、“其次,”、“再次,”。用“第一”、“第二”、“第三”表示顺序时,在“第一”、“第二”、“第三”之后分别用逗号。例如:“第一,”、“第二,”、“第三,”。用“一是”、“二是”、“三是”表示顺序时,可在“一是”、“二是”、“三是”之后分别用逗号。例如:“一是,”、“二是,”、“三是,”。也可以不用标点符号,直接连接下文。用“甲”、“乙”、“丙”、“丁”表示顺序时,在“甲”、“乙”、“丙”、“丁”之后分别用顿号。例如:“甲、”,“乙、”,“丙、”,“丁、”。在“一方面”、“另一方面”之后,可以分别用逗号,也可以不用标点符号,直接连接下文。
句号的特殊用法
1.在一些公文的开头语和其他段落的最后用以提起下文的一句末尾,过去常用冒号,现在可以用句号。例如:“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个制度本身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为此,全国人大会在今后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七届全国人大会向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报告)2.在一个使用分号的句子内部,不可以用句号。如果必须用句号,后面的分号要改用句号。
破折号的特殊用法
破折号的作用同括号的作用相近,都是表示文中的注释部分。通常比较重要的注释部分用破折号,比较不重要的注释部分,没有它也不影响句子意思的完整的,用括号。
逗号的特殊用法
1.如果在应该用顿号的并列短语的内部还有应用顿号的并列的词,这时在并列的短语之间用逗号。例如:全国人大代表,设区的市、自治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的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2.主语部分较长,在主语部分和谓语部分之间用逗号。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级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乡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国家权力机关。3.句子的特殊成分,常常用逗号把它与别的成分隔开。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修改宪法的职权。4.在用“以及”、“和”连接的句子中,在“以及”、“和”之前可以用逗号。例如:①目前,县级人大会普遍设有办公室、代表联络室、法制室,以及财经、教科文卫、农业、城建等工作委员会。②人民也一定要能够自由地去支持政府,和有一切机会去影响政府的政策。(毛泽东语)5.在×××说(指示、规定)之后,如果原文独立引用别人的话或文件的内容,用冒号。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如果将别人的话或文件的内容,用自己的话进行表述,用逗号。例如: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6.在一个中心词置后的句子中,修饰这个中心词的、意思相对独立的短语之间,过去常用顿号,现在也可以用逗号。例如: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Ⅳ 公文写作里面文号后面要用顿号吗
一,公文标题的内部,除用书名号和引号外,尽量不用标点符号。例如: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一件公文的标题
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民主法制维护安定团结保障改革和建设顺利进行的决定》,在“加强民主法制”
和“维护安定团结”之后,没有用顿号。
二,公文标题中含有两个以上标题时,一般只用两个书名号。从外到内,第一个用双书名号,第二个用单书名号,第三个以后可不
再用书名号。例如: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请示>的通
知》的意见。这个公文标题内含有3个标题,即: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
法规划>的请示》的通知、《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请示》、《八届全国人大常委
会立法规划》,只用两个书名号。
Ⅳ 公文的标题可以有标点符号吗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一是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章制度(管理规章)名称,应写全名并加书名号。
二是在公文正本上,联合行文的标题中,多个联署的发文机关单位名称之间不用顿号,而用一字距空格标示。如果是引用联合行文的公文,引用的标题中联署的发文机关单位名称则连排了。
三是在事由部分出现多个机关单位、人名等并列时,每个机关单位、人名之间应用顿号分开,不使用空格。两个以上书名号、引号连用时,其间不用“、”号要连排。
四是公文标题是一个短语(偏正短语),因此标题中通常不用表示分句和句子间隔停顿的“: ; ? !。”等标点符号。
(5)文件标题可以使用顿号吗扩展阅读:
公文标题在公文正本上的排列要力求规范、醒目、美观、大方。
标题位于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下空2行位置,与正文间隔一行(这就是通常说的一行题4行文,即一行标题占4行文字的行间距,以此类推,两行题5行文,但都应上空2行下空1行,排列美观视觉效果好)。一行或多行题都要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美观,长短适宜,间距恰当;人名、地名、词或词组不能拆开分置两行,以免产生歧义。
标题排列一般应使用梯形或菱形,从视角美出发,首行和尾行一般应上短下长(即上梯形或上菱形),给人以标题结构稳定感,头重脚轻(即下梯形、下菱形)就不好看了。具体设置和排列时,必须词意完整、对称美观,在这个前提下,排列形式都可以变通处理和掌握。
要正确使用标题题注即题下签注。会议通过批准发布的决定、决议和经报刊、文件汇编的一些法规、规章以及管理规章,常在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加括号注明何时经何会议通过或何机关批准,有的还注明何时由何机关发布、何时生效。凡标题下加签注的,正文后就不再落款写发文单位和成文日期了。
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题下的签注的字号,应小于标题,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多行标题的行距采用3号字高的7/8即可(实为4号字高度14磅了),不宜采用2号字高的7/8,行距过大也不美观。
若标题过长所占行数太多(尤其是在联合行文的情况下)会出现把正文移至第二页的情况,显然这违背了公文首页显示正文的规定,是决不允许的。这就可以变通处理,不必强求一行题4行文了。这时可把标题上靠减少行间距、字间距。
Ⅵ 公文标题是否用顿号
当然用顿号
所谓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是指标题结尾处,中间该用就用
当然,如果标题为两三个并列的短句,中间用空格较好,一般不用逗号\顿号.
Ⅶ 公文标题中不能使用的标点符号
标点符号是公文的有机组成部分
也是公文起草者最容易忽视的部分
今天为大家总结出
公文写作中最常见的10种标点错误
一起来学习
常见错误一:
多个书名号或引号并列时使用顿号分隔
例1:小学一年级到二年级必读书目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也可以看一些带拼音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错误)
正确:小学一年级到二年级必读书目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也可以看一些带拼音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
例2: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校园“警务室”、“护学岗”、“安全网”建设,落实护校制度。(错误)
正确:公安部门要加强校园“警务室”“护学岗”“安全网”建设,落实护校制度。
解析: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宜用顿号。
常见错误二:
在标示数值和起止年限时使用连接号不规范
例3:陈某某大学本科四年(2004-2008年),毕业后成功就业。(错误)
正确:陈某某大学本科四年(2004—2008),毕业后成功就业。
例4: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科技园3-5年内建成。(错误)
正确: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科技园3~5年内建成。
解析:标示时间、地域的起止一般用一字线(占一个字符位置),标示数值范围起止一般用浪纹线。
常见错误三:
在并列分句中使用句号后再使用分号
例5:一是养老保险安置。对进入企业工作的失地农民要同企业员工一样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医疗保险安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已建立,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错误)
正确:一是养老保险安置。对进入企业工作的失地农民要同企业员工一样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医疗保险安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已建立,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解析:分项列举的各项或多项已包含句号时,各项的末尾不能再用分号。
常见错误四:
同一形式的括号套用
例6:围绕政府半年工作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科学谋划下半年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错误)
正确:围绕政府半年工作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科学谋划下半年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解析:同一形式的括号应尽量避免套用,必须套用括号时,应采用不同的括号形式配合使用。
Ⅷ 公文标题中的标点符号使用方法
国务院办公厅在2000年下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但是实际工作中,行政系统还是按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办,即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党委系统则还是沿用过去的做法,对标题中标点的使用不加限制。
这样一来,标题中如何使用标点符号的问题,似乎还未解决,而且,标题中不仅要用书名号,还要用到引号、括号、连接号、破折号,若按规定“一般不用”的话,遇有特殊情况时如何使用呢?这个问题更是缺少明确规定。下面结合目前公文标题中标点的实际使用情况,谈谈这个问题。
一、关于书名号的使用
对于书名号的使用,国务院办公厅有规定,而中央办公厅没有规定,因此产生了两种用法。
1. 行政机关公文中,标题中出现法规、规章的名称时要加书名号
国务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外国企业常驻机构登记办法》的批复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北京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的 通知
如果批转下级机关公文或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机关公文时,标题中被批转、转发公文的名称不加书名号。如:
国务院批转地质矿产部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矿产工作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公文标题中不加书名号时,确实使标题紧凑凝练了。但是也带来一些问题,一是被批转、转发或印发的公文主体,视觉上不够清晰,如上例中,国务院批转地矿部的文件的标题。同样是这个标题,试加书名号,被批转的公文看起来就很醒目:
国务院批转《地质矿产部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矿产工作的请示》的通知
二是标题中的文件名称不加书名号时,有时会造成理解上的歧义。如下面一个标题:
国务院关于下达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分地区人口指标的通知
这个标题从字面上看,很容易理解成下达的是《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分地区人口指标》这样两个文件,而实际上是国家计委、国家计生委编制的《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分地区人口指标》这样一个文件。如果标题中加上书名号,则不会出现这种理解上的歧义。
如何解决以上问题呢?笔者建议:对于标题中的规划、计划、纲要的名称,也应允许加书名号,不仅避免理解上的歧义,在视觉上还使被转发、印发的公文主体文件较为清晰。
2. 党委机关公文中,书名号的使用不受限制,标题中的公文名称可以加书名号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北京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转发《北京市新经济组织工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经济组织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党委机关公文的标题,虽然可以自由使用书名号,但是有些情况下,以不用书名号为宜。如层层转发文件时,如果使用书名号,就会造成标题套标题、书名号套书名号的问题。如:
中共××县委关于转发《中共××市委关于转发〈中共××省委关于批转《省纪委关于清理领导干部住房和用车工作的情况通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这个标题冗长烦琐,显然是由于书名号所造成。因为加上书名号之后,书名号内的文字就不能动一字,只好照抄照搬。如果不加书名号,就可以根据文件的实质内容,对标题进行技术处理。
一是只转发原始文件,如上面的标题可简略为:
中共××县委转发省纪委关于清理领导干部住房和用车工作的情况通报的通知
二是只转发直接上级机关的文件,标题可改为:
中共××县委转发中共××市委关于清理领导干部住房和用车工作情况文件的通知
由上看来,党委机关公文中,既不能一律使用书名号,也不能一律不使用书名号,应根据公文的内容,以达到标题的简洁、醒目、清晰为准。
二、公文标题中括号、引号、连接号、破折号的使用
1. 公文标题中遇有特殊含义的词语或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时,应用引号标明。如:
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钱学森同志“国家杰出贡献科学家”荣誉称号的命令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少宣传个人”的指示
商业部关于商业部门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通知
2. 公文标题中遇有必须将两个词语连接起来表示一个完整的意思时,应用连接号连接。如:
××市邮政管理局1997~2000年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准购佳能NP-2型复印机的函
3. 标题中遇有必须注释的词语或补充说明的词语时,应用括号予以标明。如: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草案)》的议案
××县人民政府关于增加退(离)休职工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4. 公文采取双式标题时,在副标题前应加破折号
会议工作报告、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稿、简报等事务性公文,经常采用双式标题,其副标题前要加破折号,在正标题下缩后二字排印。如: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小学生课负是怎样减轻的
——来自上海徐汇区向阳小学的调查
三、公文标题中不用标点符号的情况
1. 避免使用顿号
公文标题中,如果发文机关名称或文件内容为并列词语时,一般不用顿号来表示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应用空格或版面排列法来表示停顿。如: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确保农副产品收购和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等问题的紧急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国家物价总局
关于卷烟提价后有关财务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大型
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遇到批转、转发多家联合制发的公文时,譬如上面这个标题,往往造成标题过长,多家发文机关名称挤在一起不易分辨,近年来采取只引一家主办机关的名称,后面加上“等部门”的办法处理,效果很好。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党委部门的公文,仍可在标题中并列成分之中加顿号,如:
中共××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督促检查、信息、文件处理工作三个暂行规定的通知
2. 不用逗号
调查报告、 经验 总结、领导讲话稿、简报的标题中,常常使用两三个并列分句,分句之间不用逗号,而以空格或版面排列法来表示停顿。如:
围绕中心服务全局把办公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创我局廉政工作新局面
3. 标题结尾处不用任何标点符号
标题是一句完整的话,但结尾处不用句号、问号、惊叹号、省略号等刹尾。如:
北京显像管厂是怎样对青工加强思想教育的人才绝不能浪费
——关于××地区人才问题调查
Ⅸ 公文标题中有出现顿号的地方如何处理好
就公文标题而言,可以用“和”来代替,或者可以区别不同的情形进行变通处理:
1、顿号改“和”
当公文标题中是两个词或两个词组并列时,可以将顿号改为“和”。例如:关于商请安排玉米、小麦出口计划的函
其中的顿号可以用“和”置换。
2、删除顿号
当并列的词或词组各自的字面意义明晰,不会被误认作一个词或词组时,可直接将它们之间的顿号删去。例如:××省人事厅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鼓励、扶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此例中“省委、省政府”之间的顿号可以用“和”代替,也可以直接删除,“鼓励、扶持、引导”之间的顿号则用删除的办法解决。
3、增补成份
对于两个具有同样成份的专有名词或特定词组,一般不宜省略其中的共同成分。例如:关于鹿王、鄂尔多斯羊绒集团在××国开展加工贸易的函
“鹿王”、“鄂尔多斯”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羊绒集团公司,即使在公文标题中也应当使用两个集团公司的全称。并且当使用全称后,顿号的问题也可顺利得到解决。即“关于鹿王羊绒集团(和)鄂尔多斯羊绒集团在××国开展加工贸易的函”,其中的“和”可要可不要。
(9)文件标题可以使用顿号吗扩展阅读
公文标题的拟制,完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使用相应的标点符号:
1、当公文标题中出现缩略语以及具有特定含义的词语时,要用引号。
例如《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纪念“双拥”活动四十周年,开展春节“双拥”活动的报告》,其中“双拥”系“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简称,采用引号予以标明,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如果使用全称,即会使原已较长的标题变得更加杂乱。
2、当公文标题或者标题中的某一部分需要注释或说明时,要用括号。公文标题中使用括号有两种情况:
一是括号里的内容是对整个公文标题的注释或说明,它与标题同为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在此种情况下,应特别注意不能将括号里的内容写在书名号之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试行)》。
另一种是括号里的内容是对标题中某一部分的注释或说明,例如《关于宽大释放全部在押的国民党党政军特人员(县团以下)的决定》,其中“(县团以下)”是对前面“国民党党政军特人员”级别范围的限定,如不用括号予以标注,就会造成表意上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