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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可以合理要求物业公示的文件

发布时间: 2022-10-03 15:35:29

① 小区业主是否可以要求物管公开账目

小区业主可以要求物管公开账目。物业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广大业主聘用的服务机构,它的职责就是全心全意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要求物业公开账目是合法理由。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主要指的是买房的人,也就是小区的住户,因为物业是为小区住户服务的,所以才会称之为业主,业主可以是法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也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还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通俗来说,业主就是从开发商手里拿到钥匙,入住了自己的新房以后就和物业公司有了来往,入住开发商的房子以后,物业公司称呼小区房子的主人为业主。
业主的主要职责如下: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② 物业需要公示的八大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3、环境卫生的管理。4、绿化管理。5、治安管理。6、消防管理。7、车辆道路管理。8、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好物业的标准:
1、设立保安巡更系统,根据社区交通、消防等通道设计巡更路线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安保巡更点,确保巡逻质量。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每小时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2、实行安保人员半军事化管理,制定安保管理和奖惩制度,严格付诸实施,以增强安保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强化安保人员的内务管理,开展系统化军事素质培训,提高安保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
3、维护交通秩序,安装社区交通标识系统,地面标明行驶方向,加装减速装置,对于地面及地下车位进行及时疏导,保证社区内车辆畅通无阻。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岗位,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实施预案;长期存放的车辆,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③ 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提供哪些资格证明文件

本身签订由开发商指定物业的条款就违法。就算他们能提供所有证书,那年限是多长?价格是多少?提供那些服务?服务不满意怎么办?违约条款呢?都是问题。这就是霸王条款。当然无效喽。

④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开哪些信息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开收费,支出信息。

⑤ 物业需要公示的八大项

法律分析: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这是为保持房屋完好率、确保房屋使用功能而进行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房屋基本情况的掌握;房屋修缮及其管理;房屋装修管理等各项工作。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这是为保持房屋 及其配套附属的各类设备、设施的完好及正常使用而进行的管理工作。各类设备、设施基本情况的掌握;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营、保养、维修与更新的管理。3、环境卫生的管理。包括楼宇内外物业环境的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清除外运等工作。4、绿化管理。包括园林绿地的营造与保养、物业整体环境的美化等。5、治安管理。楼宇内外的安全、保卫、警戒、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以及排除各种干扰,保持物业区域的安静。6、消防管理。火灾的预防及发生火灾时的救护与处理。7、车辆道路管理。车辆的保管、道路的管理、交通秩序的维护等。8、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指为业主和使用人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公共事业性费用。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⑥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示物业费吗

法律分析:是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明文约定了的,每一个季度物业都应该向全体业户公示当季度的收支明细和工作总结。尤其是公共区域的收益去向问题,很多物业公司占为己用,不进入全体业主的共管账户(补充维修资金),物业公司只能 提取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费用,无权占有全体业主公共区域的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⑦ 业主要求物业公布合同合理吗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只需要和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就可以了,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应该公开同时应当公开以下内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用户、合同期限等。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⑧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示物业费吗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示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明文约定,每一个季度物业都应该向全体业户公示当季度的收支明细和工作总结。尤其是公共区域的收益去向问题,很多物业公司占为己用,不进入全体业主的共管账户,物业公司只能提取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费用,无权占有全体业主公共区域的收入。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⑨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开物业费使用明细吗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开物业费使用明细。
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
物业可分为以下五类:
1、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
2、商业物业有时也称投资性物业,是指那些通过经营可以获取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升值的物业,这类物业又可大致分为商服物业和办公物业。商服物业是指各种供商业、服务业使用的建筑场所,包括购物广场、百货商店、超市、专卖店、连锁店、宾馆、酒店、仓储、休闲康乐场所等。办公物业是从事生产、经营、咨询、服务等行业的管理人员(白领)办公的场所,它属于生产经营资料的范畴;
3、工业物业是指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提供使用空间的房屋,包括轻、重工业厂房和近年来发展起来的高新技术产业用房以及相关的研究与发展用房及仓库等。工业物业有的用于出售,也有的用于出租;
4、政府类物业,随着机关后勤管理社会化的实施,机关单位后勤管理工作转交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随着后勤社会化规模的增加,政府物业逐步成为主流物业形式。由于政府物业的特殊性,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尤其在人员的保密意识上尤为重视。政府物业除居住物业包含的服务内容外,还涉及餐饮、会议、客房及康体等多种、综合类的服务;
5、其他用途物业,除了上述物业种类以外的物业,称为其他物业,有时也称为特殊物业。这类物业包括赛马场、高尔夫球场、汽车加油站、飞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物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⑩ 业主有权利让物业提供哪些文件

业主有权利要求物业出具以下文件。
1.业主、开发商、政府三方签署的《物业管理公约》,此公约政府备案,并在业主签署购房协议。
2.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