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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可以与招标条例不一致

发布时间: 2022-10-03 10:02:05

① 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罚款多少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标后订立的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七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② 如何处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

1、招标公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公开招标公告中应该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等。因此,招标公告的条款尽管是对项目的概述,但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从法律角度而言,招标公告作为要约邀请,对项目提出一些粗放性的要求以及限制条件,而且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中都涉及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及内容等,因此招标公告具备法律效力,是毋庸置疑的。


2、如何处理公告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招标公告是对招标项目综合类信息的发布,也包括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投标要求;而招标文件是对整个项目详细、明确的介绍,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也更具体、更细化。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招标公告可以作为对招标文件部分信息的补充条款。


“因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后续的质疑与投诉时,应该以招标文件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25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29条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提到,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即以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为准,如果因为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后期发生投诉时,也一般都以招标文件为惟一要约。因此,相比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法律范围要更强、更广。


3、总结


无论从招标人角度,还是从项目本身的效益与效率考虑,都应该灵活掌握,只要不涉及实质性影响,都可以适当允许投标人投标。

③ 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有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如果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很有可能是招标文件审核不仔细造成的,作为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澄清,一般都会作出澄清的。

出现上述情况,在评标环节评委也会无所适从,如果招标人在投标环节不澄清,到公示环节可以提出质疑直至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④ 招标文件与法律法规不一致如何处理

摘要 《招标投标法》

⑤ 招标文件与正式合同不一致怎么处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拓展资料
招标文件是招标工程建设的大纲,是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是向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深度,关系着整个招标工作的成败。招标文件的繁简程度,要视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而定。
建设项目复杂、规模庞大的,招标文件要力求精练、准确、清楚;建设项目简单、规模小的,文件可以从简,但要把主要问题交代清楚。招标文件内容,应根据招标方式和范围的不同而异。工程项目全过程总招标,同勘察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和施工分别招标,其特点性质都是截然不同的,应从实际需要出发,分别提出不同内容要求。
招标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目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对参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有约束力,但一般不构成合同文件;
二是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面描述招标项目需求,既是招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合同文件构成的重要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是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参考信息,如项目地址、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等参考资料。
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⒈招标公告。
⒉投标人须知。即具体制定投标的规则,使投标商在投标时有所遵循。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⑴资金来源。
⑵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的,要提出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⑶货物原产地要求。
⑷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澄清程序。
⑸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⑹投标语言。尤其是国际性招标,由于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来自世界各地,必须对投标语言做出规定。
⑺投标价格和货币规定。对投标报价的范围做出规定,即报价应包括哪些方面,统一报价口径便于评标时计算和比较最低评标价。
⑻修改和撤消投标的规定。
⑼标书格式和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⑽评标的标准和程序。
⑾国内优惠的规定。
⑿投标程序。
⒀投标有效期。
⒁投标截止日期。
⒂开标的时间、地点等。
⒃品牌要求等。

⑥ 招标文件与合同不一致法律解释

法律分析:施工合同与招投标不一致的,属于阴阳合同,按照招投标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来确定各自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