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叫"规范性引用文件"
指标准引用了某文件或文件条款后,引用部分就构成了标准整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引用的文件和条款与标准文本中规范性要素具有同等效力。
如对于产品标准,当判定产品符合标准规定时,也必须同时符合被该项标准引用标准或其部分的条文要求,才能称为合格品。
(1)标准可以引用民航规范性文件扩展阅读: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但部分地区探索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初步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
在我国唐代,封建法律就有律令格式之分。现代则有宪法、法律、法令、条例、规章、命令等。与规范性文件相对应的是非规范性文件,它是指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发布的只对个别人或个别事有效而不包含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文件。
如判决书、任免令、逮捕证公证书、结婚证书等。非规范性文件是适用法律所产生的文件,不是法的渊源。
B.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的种类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中,明确了各类文件的类别,以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和一致性。
第四条中,规范性文件包括了五种主要类别:管理程序、咨询通告、管理文件、工作手册和信息通告。
管理程序,英文称为Aviation Procere(AP),是各职能部门制定的,针对民用航空规章实施的具体操作指南或行为准则,适用于民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所有参与民用航空活动的法人和个人。
咨询通告(AC)则是对民航规章进行详细解读的文件,旨在提供深入的指导和解析。
管理文件(MD)则是职能部门就民用航空管理工作中的关键事项发布的通知、决定或政策说明,对日常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工作手册(WM),作为操作指南,是为民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定制的行为规范,旨在指导他们的日常行为和工作流程。
最后,信息通告(IB)则是职能部门用来通报民用航空活动中新出现的情况,以及国内外民航技术上的问题,以保持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