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招标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投标人对技术文件进行点对点应答
在评标阶段,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时可以。注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2)相关技术方面的专家、(3)经济方面的专家或(4)其他方面的专家组成,因此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做出澄清的必须是评标委员会而不是单独的招标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此规定如下:
第五十二条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贰’ 招标人能否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招标人能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五天,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招标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以书面形式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空简闷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扩展阅读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了工商注册,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持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级以上施工企业,投标的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备案后无特殊原因不允许更换。
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的规定;咐茄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斗弯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以建设部颁发的新资质为准)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