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件管理 » 投标文件封口没盖法人章可以吗
扩展阅读
怎样复制几千份同样内容 2025-07-18 17:36:10
拍照片的时候可以放一个 2025-07-18 17:30:28

投标文件封口没盖法人章可以吗

发布时间: 2023-09-15 17:27:46

1. 投标文件只有单位负责人签字没有单位盖章怎么处理

投标文件只有单位盖章没有法人代表签字是废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是指,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必须加盖公章的内容页(通常是投标函)上加盖公章。此处的“盖章”,应当理解为加盖单位的公章。所谓的公章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用自己法定主体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我国有健全的公章管理体系,私刻、伪造、变造公章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合同、财务、税务、发票、投标等业务专用章,经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授权后,在相应的业务范围内具有与公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并不是要求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要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而是通常指在投标函上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这是因为,投标函是投标文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投标函中一般包括投标人接受招标投标规则以及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等重要事项的承诺宏携条款,在投标函上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视为投标人接受这些承诺条款,投标函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将缺乏评标的基础,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当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
2.投标文件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
投标文件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是指,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内容页(通常为投标函)上亲笔签字或者加盖姓名印章。此处的“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投标文件中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文件范围,与加盖公章的范围相同,通常是指在投标函上由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的签字,通常是亲笔签字,但是单位负责人有姓名印章的,加盖姓名印章与亲笔签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条款适用
通常情况下,投标文件上同时缺少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才符合否决投标的条件,两者具备其一的,不能否决投标文件。也就是说,如果已经加盖了公章但是没有负责人的签字,或者负责人已经签字但没有同时加盖公章的,不能作废标处理。当然,招标文件的规定可以严于法律的规定,如果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必须同时具备,缺少其一将否决投标文件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六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蔽蠢伏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档孙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三十八条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第三十九条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四十一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第四十二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2. 标书封面一定要盖章么

标书封面一定要盖章。
盖章之后的标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属于合法凭证,否则视为无效。
标书封面有如下要求:
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
2、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
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
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标书需要加盖公章的地方有:单位名称落款的地方、标书封面以及包装外部有单位名称的地方、加盖骑缝章、标书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上、手写修改的地方、包装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投标文件需要盖骑缝章吗

不一定。你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来再说了,不管说没说,你盖了人家也不会废你的标。
正文一般只要盖公章就好,要求盖法人章的地方盖上法人章。
骑缝章是盖公章,合同一般要盖骑缝章。
密封章是盖密封章,自己去刻一个密封章就好了,很容易的。一般封标的时候用,也有不要求盖密封章的。
投标报价部分要盖法人章、公章、造价员章、造价师章,梗共是4个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