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红头文件可以随便发吗
不可以。
1.“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
2.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19个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巧李罩
3.“红头文件”实际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①广义的“红头文件”就是从字面理解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文件。
②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扰早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孝闹息公开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2. 红头文件老百姓能看到吗
法律分析:政府的红头文件老百姓能看。政府向群众开放“红头文件”,体现了政府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3. 政府红头文件可以对外么
当大众对某些“红头文件”表示不满时,政府能轻松收回,虽然对这种过而能改可以称赞一下,但朝令夕改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一份规范性的“红头文件”至少要处理好两个问题:首先,要有实际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4. 红头文件可以拍照发给领导吗
不可以。红头文件指政府机关发布的措施、指示、命令等非立法性文件,不可以用手机拍照通过通讯软件发送给领导,很容易造成泄密事件发生。红头文件是落实公开、公正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涉及对外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还应当听取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增加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