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密规定
(一)涉密文件资料管理
1.上级下发的涉密文件、资料,一律由保密办公室专人领取登记,按规定程序办理;开会带回的涉密文件、资料,应先交由办公室登记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
2.严格按照涉密文件确定的阅读范围,专人送阅读对象阅办,并办理阅办手续,不得横传或由他人代为传递,不得擅自扩大涉密文件的阅读范围。
3.涉密文件、资料应由保密人员负责统一管理,存放于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
4.借阅涉密文件、资料,须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同意,在保密人员处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及时退还,清销借阅登记。
5.涉密文件、资料一般不得复印、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同意后,才能复印、复制。对复印、复制的份数要进行登记,涉密文件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6.涉密文件、资料的销毁,必须造册逐一登记,经领导签字后,由办公室交市保密办统一销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各处室或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长期保存和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二)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
1.涉密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相连,只允许单机形式进行工作, 并由专人负责,实行“一人一机”管理。
2.涉密计算机均应设置密码,密码的设置,均应遵循不易破译的原则,如:不采用与自己姓名、出身年月、电话号码等有关的文字或数字作密码,不得把密码告诉他人,也不要把密码写在纸上,并应经常更换密码。
3.涉密信息的查询、修改、删除等处理只能在涉密计算机上进行,不得与非涉密计算机进行涉密信息的传输。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
4.含有涉密信息的各类存储介质,如u盘、光盘等,列入保密管理范畴,由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实行备份生成、存储、借用、销毁全过程的管理。
5.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并到保密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6.涉密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7.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上网信息和上网信息管理
1.严格遵守《保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网络保密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2.加强上网信息和上报信息保密工作和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
3.按照“分管领导负总责、处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上网信息保密工作的领导。上网信息工作责任实行三级负责制:即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对本部门信息发布、资源提供负总责;相关处室负责人对初审工作负责;信息拟定人员对提供的信息负直接责任。
4.定期对网络及信息保密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杜绝涉密和有害信息的传播。一旦发现网上失泄密事件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报告保密部门。
5.实行严格的上网信息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信息提供人员自审,相关业务处室初审和分管领导审签,特别重要信息由一把手审签”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信息和上报信息的保密管理,严防涉密信息上网,确保上网信息安全。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四)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1.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2.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场所内使用,使用完后应及时将秘密文件、资料交办公室保管,不得横向传阅使用或留存。
3.不得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4.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5.不在非保密笔记本上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记有秘密事项的保密笔记本必须严格保管,不得丢失,用完后交保密办统一保管、销毁。
6. 传递涉密信息,应通过机要渠道;禁止使用普通电话、明码传真、手提电话等传递秘密事项。
7. 不得在公共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和内部资料。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确需销毁时,要按要求办理。
8. 发现有泄密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
2. 秘书进行文件传阅要尊循的原则
(一)有序的原则。公文传阅,顺序很重要,在实际操作中,文秘人员既要遵循公文传阅的一般程序,又不能死搬硬套,要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否则,不仅会给领导之间造成矛盾,而且还会影响公文的效率和质量。对所有的公文,文秘人员一般先送办公室主任阅读、把关,然后送其他需阅知的对象。公文在传阅过程中,文秘人员应按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传阅。
公文传阅的一般程序是阅件一般先传主要领导后传主管领导,再传其他领导和有关部门;办件则应先传主管领导,一方面有利于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相互交流信息、沟通意见,另一方面有利于执行者按照主管领导的批示意见进行落实。
公文的特殊程序是紧急公文、专送公文和需要某位领导直接阅批的公文,应按照先办后传、急用于先阅、跳跃式传阅等方法处理。此时,文秘人员应在"文件处理单"上注明。
(二)及时的原则。公文传阅的时效性很强,快速和及时是公文传阅的基本要求。怎样才能保证公文及时传阅呢?一是取送及时。收到文件之后,马上进行清点、登记、分发,保证了公文传阅的顺畅。二是适当调整传阅顺序。有些文件传阅范围很广,需要很多领导和部门阅知,如果始终按一个固定顺序传阅,遇上领导外出开会或办事,定会影响传阅的时间和进度。因此,不失时机地适当地调整一下传阅顺序,便可加快公文传阅的进度。三是承办部门优先阅文。有的文件需要某个或某几个部门承办,并且时效要求较强的,如果等所有的领导都阅定后再送给部门阅处,势必耽误部门办理。主要领导阅后,即可给承办部门阅办,然后接着送其他领导传阅。四是分类设夹,区别送阅。对上级机关的批导性文件和需要办理的文件,急需处理的文件和一般参考性的文件,不要都放在一个阅文夹内,主次不分,要分别对待,分类设夹、传阅,对急件、特急件跟踪传阅,这样,就保证了公文传阅的时效性。五是掌握领导阅文规律。根据领导工作安排和活动规律,捕捉时机送阅文件;也可根据领导阅文快慢,适当掌握领导每次阅文数量,这样,就能避免公文的延误、堆积。
(三)安全的原则。安全是公文传阅工作的政治性内在要求。怎样才能保证公文传阅的安全呢?一是建立文件的接收、登记制度。文秘部门还应使用文件传阅、交接登记簿。登记簿上注有文件号、送阅部门、接收人、接收时间、退回时间、备注等栏目。这样就做到了心中有数,避免了盲目传阅,一旦出现文件遗失的情况,就能知道问题出在哪个环节上,既利于查寻,又便于确定责任。二是杜绝文件横传。公文传阅应该以文秘部门为中心点进行传阅,不允许抛开文秘人员在应阅人之间横传,以免传阅件失控、遗失。三是公文传阅要由专人负责到底,其他人员均不得代行其职。办理过程实行单线运作,纵向周转,由机关文秘人员一人经手,全权负责,以避免多人插手导致的职责不清和相互推诿。四是严格按照阅文范围和领导确定范围组织传阅,既不能随意扩大,也不能随意缩小;既不能多传一个人,也不能少传一个人。五是设置密级文件夹,封面贴有"密级"标志,提醒领导不要带出办公室阅文,密级文件即阅即退,没有阅完的也要暂时收回,以保证公文传阅的安全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