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级别的单位有权利下发红头文件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都可以下发红头文件。比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各级党委的相关部门等。红头文件的特点形式上是出具文件单位的红色文件头,并落款加盖单位公章;内容上通常是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管理职能。
红头文件的下发是有严格规范的。首先,必须是本部门或单位的职责、权力范围之内的工作,不能超越自己的权限下发文件。其次,下发红头文件必须严格按照公文规范进行,比如进行公文的制发程序、公文格式符合国家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
红头文件并不是随便发的,需要符合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上级部门如需向下一级政府下发指令性红头文件,必须经过同级市政府同意。比如地级市的发改部门向县一级市政府下发文件,必须先经过地级市人民政府批准才可以。
㈡ 高校分团委可以下发红头文件吗求真相
应该不可以吧
㈢ 什么样的单位才有资格发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唤帆弯“是一般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
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和闷,规章的制定机关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49个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而一般“红头文件”,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就可以制定。可见,“红头文件”实际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红头文件”就是从字面理解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机关不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因明确一些工作事项而制发的轿悔文件。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公众所关心关注的,应该是指狭义上的“红头文件”。现在大多公司也作为机密文件,任职文件,紧急文件的的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