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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可以随意调取吗

发布时间: 2023-04-04 11:20:09

Ⅰ 随意调取他人档案违法吗

法律分析:一般人员私自查询个人信息有证据证明私自调取是违法,属于侵犯其隐私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私自查询个人信息则涉及到刑事犯罪。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卖返世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中肢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世派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Ⅱ 法院介绍信可以随意调查东西吗

法律分析:法院介绍信不可以随意调查东西。如果法院想要调查,可以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是指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法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时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调取证据通知书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取证据的法定证明文件,具有一定的销册强制性,对于依法及时收集或调取与案件有关的物证,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乱纤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亏陪宏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Ⅲ 请问卷宗是随意可以调取给他人看的么

卷祥瞎镇宗当然不可以随意调取,更不能私自调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有人私自调取你的卷宗给神辩他人看,那么至少办案人员已经违反了工作纪律,你可以到办案人所在谨粗单位纪检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提出异议。

Ⅳ 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随意调取吗

不能。
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相关行政处罚案卷都应当申请法院进行调取。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亏旦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兆空指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族配面法律文书。

Ⅳ 2013年政府印发的红头文件公安机关有关人员可以从党案室调取吗

如因公所需,可以调取。但一般都是只提供复印件亩颤,必要的可以出具一份文字证明,证明复印件与原本唯耐悄核对无异。
凡是档案室存档文件,都应该指渣保留原件。

Ⅵ 综合办可以随意调档案吗

综合办不可以随意调档案。
综合办没有这个权利,如果需要调答案的话,需要去档案局里面办理。 综治办,全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可以理解为政法委的下设办公室,各种非公检法司的政法工作都可以由综治办来做。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嫌信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
档案是由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非官方机构以及一定的个人、家庭和家族形成的。
行政工作职责如下::
1、行使对公司行政管理中办公秩序、行政文书、机关车辆册者型管理、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印鉴使用、保洁等全过程的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2、做好公司经理办公会及有关会议、活动的通知、组织、记录、行文、督办等各项工作;
3、组织收集和了解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动态,按照公司领导要求协调各单位、部门之间相关业务工作,掌握公司主要活动情况为领导决策提州猜供可靠依据;
4、协调好与公司及外单位各相关部门的关系,负责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安排;
5、负责公司办公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给各部室、各单位提供安全可靠的硬件平台和软件环境,同时负责对办公信息网上文件资料的处理,确保网上办公作业的正常运作;
6、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规定,及时督促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推进档案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
7、负责组织汇总公司年度综合性资料及其他各类资料的印制,做好打印室设备、纸张的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制定本法。

Ⅶ 鉴定机构是否有权调取涉及商业机密的文件

流程上是可以的,关键是保密措施是否到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宿迟:商业秘密基本的概念,从《反轿敏银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来看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构成拿燃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三个要素必须同时具备:
首先闭宴,是不为公众所知晓的;
第二,必须有市场经济价值,必须有商业价值,即使用这个秘密能够获利,否则就不是商业秘密;
第三,必须采取保密措施。我们受理的很多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最后原告都没赢(国外也是这样,打商业秘密案件很难胜诉),就输在保密措施不利。
保密措施就是你自己必须拿商业秘密当回事儿,你得真正对它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保护。
咱们知道可口可乐配方只有几个核心人物知道,锁在银行的保险柜里,这就是保密措施。当然,不只是采取这个办法。
解决保密措施有各种办法,一个是采取物质手段,比如说放在保险柜里锁好,加密码等等。
另外,还有合同约定。对于开发从事这项研究或者知晓这个秘密的人,公司要用章程和特殊的合同来做出约定,有的公司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但是不到位,比如说在公司章程里笼统地说了“凡是涉及到商业秘密的人员,要有保守秘密的义务”,经营秘密、技术秘密,属于不属于秘密没有界定。
最好的办法是企业能够认为这个秘密是核心秘密,就应该针对具体的秘密,对相关的人员做出约定。约定相关人员不得对外泄漏,如果调走以后,多长时间之内不得从事同一个行业工作,但是你得给人家补偿。至于说他走了以后,到底给多少补偿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这应该是一个约定,是一个合同关系,说白了就是我多长时间之内花多少钱能够买你的沉默权,一旦你说话、泄密了,我要严肃追究你的侵权责任,这个应该是企业自己掌握的。
现在来看“约定不明”是最大的问题。如果认定不了商业秘密,那就是一般的劳动纠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