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件管理 » 秘密级文件资料可以由什么人传送
扩展阅读
低保证是否可以网上激活 2025-05-16 09:59:06

秘密级文件资料可以由什么人传送

发布时间: 2023-03-17 11:37:44

⑴ 传递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的途径是什么

2000年12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字[2000]58号通知转发《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
第含搜十五条 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送往外地的绝密级秘密载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递送。

中央部级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厅级以上和解放军驻直辖市、省会(首府)、计划单族散列市的军级以上

单位及经批准地区的要害部门相互来往的绝密级秘密载体,由机要交通传递。

不属于以上范围的绝密级秘密载体由机要通信传递。

(二)在本地传递绝密级秘密谈穗历载体,由发件或收件单位派专人直接传递。

(三)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实行二人护送制。

⑵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各项制度和规定,增强保密观念,提高防范意识,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下面是保密文件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1
随着公司的发展与规范,企业秘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为了更加有力地贯彻实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业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针对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向外发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文件、函件、文档、 报告 、报表、纪要、目录、清单、合同、协议、备忘录等。

第一条密级划分

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文件等四个级别:

1、“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

2、“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

3、“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文件;

4、内部公开文件:是指仅在公司内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门内部公开,向外扩散有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的保密文件。

第二条密级确认

保密文件由拟制人根据文件密级不同,提交不同级别的领导进行密级确认,在确认之前不得将文件内容透露给与确认密级无关的人。

密级确认的具体权限为:

1、绝密文件与机密文件由公司高层领导确认。

2、秘密文件由各部门或项目经理级领导确认。

3、内部公开文件由发文部门根据需要进行确认。

第三条密级标识

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

1、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其专用章戳由总裁保管。

2、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印“机密”字样。

3、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左上角打印“秘密”字样。

4、内部公开文件应打印“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字样。

第四条文件打印

1、绝密、机密文件:由专门人员打印。

2、秘密、内部文件:打字员打好后,应将磁盘文件定期删除。公司将对删除情况不定期检查。打印人员不得私自拷贝秘密文件。

第五条分发

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收件人本人,并由收件人签收。

2、内部公开文件可以按部门分发或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内张贴,也可以在公司内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

3、绝密、机密文件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秘密文件如需在网络上传送,应得到相应领导的批准。

4、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相应领导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第六条查阅、申请复制

1、查阅权限:

查阅公司文件必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

绝密文件、机密文件:公司总裁及其签字批准的人员。

秘密文件:项目经理以上领导及其签字批准的人员。

2、严禁复制绝密文件。申请复制文件必须填写复印申请单,机密文件必须

交由总裁批准,秘密文件由部门或项目经理签字批准。

第七条文件保管、存档

1、绝密、机密文件由文件的签收人和签发人亲自保管。秘密文件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内部公开文件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2、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查阅人和机密、秘密文件的复制应当在文件保管人处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3、如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将文件丢失,应立即向公司相应的领导汇报情况,尽快挽回影响。

1)公司绝密以及行政机密、秘密文件在在档案室存档;

第八条保密责任

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文件,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文件。

2、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和摘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3、员工在 离职 时不得携带公司的秘密、机密、秘密和内部公开文件。

4、如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第九条过期文件的销毁

超过保存期限且经总经理以上级别鉴定审批的无价值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文件进行清理。并且制定销毁清册入档保存。

第十条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领导应当对本部门机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正,对严重违反者要立即上报。同时对本部门机要文件的控制情况有所记录,并应根据最新记录对各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规定,可能或者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要立即汇报公司最高领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制度由辽宁缘泰集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字审批后予以执行;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2
一、目的:

为了更加有力地贯彻实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秘密的泄露和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不允许向外发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目录、清单、合同、协议、记录等。

三、密级划分

保密文件分为机密文件、保密文件和内部公开文件:

1、“机密”文件:指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及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

2、“保密”文件:指关系公司未来发展,对公司根本利益有影响的保密文件;

3、内部公开文件:指在公司内部公开,向外扩散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的文件。

四、密级确认

保密文件根据文件密级不同,由拟制人提交部门领导做密级确认。

密级确认的具体权限:

1、机密文件:公司总经理确认。

2、保密文件:各部门经理确认。

3、内部公开文件:发文部门根据需要确认。

五、密级标识

1、机密文件应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印“机密”字样。

2、保密文件应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印“保密”字样。

3、内部公开文件应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印“受控”字样。

六、打印和发放

1、机密文件、保密文件、内部公开文件需专人打印。

2、文件发放要有记录。机密文件、保密文件须发至收文人本人并有签收记录。内部公开文件可按部门发放。

3、如确需对外提供保密文件的,应按密级由相关领导书面批准后,在提供前应先与需要方签订保密协议。

七、查阅、复制

1、查阅权限:

查阅文件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

机密文件:总经理签字批准。

保密文件:部门经理签字批准。

2、复制权限:

复制文件须填写复印申请单。

机密文件:总经理签字批准。

保密文件:部门经理签字批准。

八、保管、存档

1、机密文件:文件的签收人和签发人保管。

2、保密文件:收件人保管。

3、内部公开文件:部门负责人保管。

4、机密、保密文件的查阅和复制应在文件保管处登记,以备核查。

5、机密、保密文件的保管人若将文件丢失,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挽回影响。

6、机密、保密文件须在存档室存档。

九、管理责任

1、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机密、保密文件,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文件。

2、不得让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摘抄机密、保密文件。

3、员工在离职时不得携带公司的机密、保密和内部公开文件。

4、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十、文件的销毁

过保存期限的经总经理审批的无价值的文件,保管人员应对这些文件进行清理。并制定销毁清册保存。

十一、监督和检查

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机密、保密文件的保密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作好控制情况的相关记录,公司对各部门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严重的要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3
随着公司的发展与规范,企业秘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为了更加有力地贯彻实施公司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企业秘密的洩露和流失,特针对文件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向外发布和扩散的档,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档、函件、文档、报告、报表、纪要、目录、清单、合同、协定、备忘录等。

第一条密级划分

保密档根据其内容不同,划分为机密、秘密、内部公开档等三个级别:

1、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洩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的保密档案,包括以下几类;

1.1 财务分析报告;

1.2 对高层管理者的考核报告;

1.3 对高层管理者工资分配方案及所属文件;

1.4 涉及项目成本、利润的报告或论证材料;

1.5 公司尚未实施或正在实施的经营战略决策、公司项目技术的核心资料;

1.6 公司 其它 认为应列入机密范畴内的文件资料。

2、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洩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档;

2.1 公司注册及相关文件;

2.2 技术资料、爆炸图、原理图、新项目ID图纸等重要图纸;

2.3 立项报告、产品发进度分析报告;

2.4 含有价格信息的BOM,成本分析表等。

2.5涉及公司尚未公开或不宜公开情报的来往文书,以及与相关方签订合同、协议文

本;

2.6战略合作伙伴的商业信息,如;对帐单、订单及以盈利为目的的技术方案等;

2.7 公司在申请过程的尚未得到批复专利信息

2.8公司其它认为应列入秘密范畴内的文件材料。

3、内部公开文件:是指仅在公司内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门内部公开,向外扩散有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受控文档。

3.1 管理体系所涵盖的授控文件及各种工作条例、 规章制度 ;

3.2 一般业务工作来往文件(不涉及机密、秘密的文件);

3.3 各类一般性的请示、通知、会议纪要、简报、情况反映等;

3.4 行政管理工作的计划、 总结 、报告;

3.5 一般性的月、季 工作计划 与 总结报告 ;

3.6 有关干部任免、调配、定级等的文件;

3.7 财产、物资、档案等各类行政交接手续凭证。

第二条密级确认

保密档由拟制人根据档密级不同,提交不同级别的领导进行密级确认,在确认 之前不得将档内容透露给与确认密级无关的人。

密级确认的具体许可权为:

1、机密档由公司高层领导确认。

2、秘密档由各部门或专案经理级领导确认。

3、内部公开档由发文部门根据需要进行确认。

第三条密级标识

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

1、机密文件应根据文件类型,分别用不同档案袋密封,封口处加盖“机密文件章”

2、秘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左上角加印“秘密”字样。

4、内部公开文件行政类应加盖 “内部资料”印章;受控文件由文控该“受控文件”印章

第四条档打印

1、机密文件:由专门人员负责打印。

2、秘密:由起草人员排好版经确认OK后,应加密存档。未经授不得随便打印、拷贝或以其它形式扩散到第三方。

第五条分发

1、机密、秘密档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机密、秘密档必须发至收件人本人,并由收件人签收。

2、内部公开档可以按部门分发或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内张贴,也可以在公司内部电脑网路上发布。

3、绝密、机密档严禁在电脑网路上发布、公开和传送,秘密档如需在网路上传送,应得到相应领导的批准。

4、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档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相应领导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第六条查阅、申请复制

1、查阅许可权:

查阅公司档必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

1.1 机密文件: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

1.2 秘密文件:公司副总经理或项目经理以上领导签字批准。

2、严禁复制机密档。

2.1 申请复制档必须填写书面申请单,机密档必须交由总经理批准,秘密档由副总

经理或项目经理签字批准。

第七条档保管、存档

1、机密档由档案的签发人或授权人亲自保管。秘密档由收件人本人保管。内部公开档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2、机密、秘密档的查阅人和机密、秘密档的复制应当在档保管人处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3、如机密、秘密档的保管人不慎将档丢失,应立即向公司相应的领导汇报情况,尽快挽回影响。

第八条保密责任

1、机密、秘密档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档,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档。

2、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和摘抄机密、秘密文件。

3、员工在离职时不得携带公司的机密、秘密和内部公开文件。

4、如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民事和刑事 责任。

第九条过期档的销毁

1. 机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经权责人员确认无价值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文件进行清理并用碎纸机粉碎销毁。

2. 内部公开档作废,行政类不做统一处理,各部门自行负责处置;体系受控文件由文控统一回收处理。含有技术参数、生产工艺参数的文件及BOM直接用碎纸机粉碎销毁。其它可做再生纸使用。

第十条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领导应当对本部门机密、秘密档的保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正,对严重违反者要立即上报。同时对本部门机要档的控制情况有所记录,并应根据最新记录对各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规定,可能或者 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要立即汇报公司最高领导。

第十一条附则

1. 本规定自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立即生效行;

制定: 审核: 批准:

猜你喜欢:

1. 秘密文件管理规定

2. 密级文件管理规定

3. 进一步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规定

4. 涉密文件管理规定

5.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⑶ 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可以通过普通邮政"特快专递"传送.这个说法正确吗

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可以通过普通邮政"特快专递"传送,这句话是错误的,传递涉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指派专人传递,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渠道传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3)秘密级文件资料可以由什么人传送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一条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⑷ 进一步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规定

涉密文件的事情可大可小,如何进一步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呢?首先就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进一步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鼓楼区委办公室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规范相关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有关保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制度

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七、销毁制度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的,要有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涉密文件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涉密文件的收转、阅读传达及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关于文件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涉密文件包括中央、省委等上级部门密级文件、未授权有关媒体公开发布的文件,以及学校工作中列为涉密或内部事项的文件和材料。

第三条 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党委办公室文书机要室负责涉密文件的日常管理,机要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保密管理。学校保密委员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责。

第二章 涉密文件的收发与传递

第五条 传递、领取涉密文件,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 措施 ,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 渠道 传递。涉密文件应当包装密封,信封上应标明秘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第六条 机要员对送达的涉密文件,必须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第三章 涉密文件的阅读传达

第七条 收到涉密文件后,由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密级、制发机关要求及工作需要,确定知悉人员范围。

第八条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

(一)传阅。

文件上应附“XXX大学文件处理单”,由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交由文书送校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传阅涉密文件资料,必须专人负责、专夹传阅,阅件人不得擅自抽出、留存、抄录、复印内容。阅件人要及时阅示文件、签名、注时,阅后由文书清点、登记再送他人传阅,不得横传。

(二)传达。

涉密文件传达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会议室集中传达,并对参加人员进行详细登记。传达时不准录音、录像和记录,不准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不得进行新闻报道。

第九条 阅读涉密文件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不准将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阅办。

第四章 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

第十条 涉密文件由机要文书接收、管理,文件交接和签收要严格履行手续。文件必须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中保存,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第十一条 绝秘级文件不得复制、汇编;机秘、秘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得复制、汇编,确需复制、汇编的,由学校党委报省委办公厅,由省委办公厅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复制、汇编的文件视同原文件管理。

第十二条 原则上秘密文件不得携带外出,因工作确需携带外出,应采取保护措施,使文件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涉密文件密级;文件解密前,文件的全文、摘要、标题、发文字号、印发传达范围等信息均不得在无密级的内部文件、简报资料、内部刊物内部网站上使用;未标注密级或未标注“公开发布”的中央、省委等上级文件内容,在上级授权有关媒体发布前,不得在公开的文件资料、出版物、会议、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上使用。中央、省委等上级文件经删改后公开发布的,公开使用时应以公开发布的版本为准。中央和省委文件的发文字号,不得公开使用。

第十四条 机要文书每月要检查文件的阅读和保管情况,按要求进行分类、清点整理。如发现丢失,确认无法找回,要写出书面 报告 ,及时报送办公室领导,并由学校向上级文件制发部门汇报。

第十五条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及时上交上级机要部门或按要求销毁;允许留存的文件,留存在机要室保存,并备有文件目录以供查阅。

第十六条 涉密人员离岗、 离职 前,应当将所保管的文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七条 用于记录涉密文件收发、使用、清退、销毁的登记簿,应当由专人妥善保管。第五章 涉密文件的销毁

第十八条 销毁文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由两名以上机要人员到保密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监督销毁,确保文件不丢失、不漏销、秘密信息无法还原。

第十九条 禁止将涉密文件作为废品出售。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条 涉密人员或涉密文件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轻微的,学校保密委员会给予批评 教育 ;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上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管理情况报告
一、保密机构设置为进一步做好保密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统一管理,我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保密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保密工作;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制度制定、执行、监督、检查,为保密工作执行机构。总经理为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保密办公室成员包括:主管技术负责人、财务部、人力资源部、项目管理部、市场部、技术部、行政等涉密岗位的人员。

安全(保密)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建立健全、贯彻实施有关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保密)教育和知识学习等项工作。定期组织对公司安全(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安全(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公司要求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与规定,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防范,严格各项工作的业务流程,认真履行、互相监督,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加强保密管理。以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强化保密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的落实,杜绝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2、涉密人员管理

从事涉密业务服务的人员(包括外聘专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保密审查,与单位签订安全保密 责任书 ,明确安全保密责任和义务。离开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岗位,应当清退涉密载体,实行脱密期管理。

3、涉密项目管理绝密级或机密级项目,应当明确由保密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保密管理工作,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4、涉密载体管理为了确保秘密载体的安全,本着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定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送、使用、保存、销毁六大环节的管理,使涉密载体的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在制作环节上,无论是纸介质载体,还是其他介质载体均统一由制定人员制作,对不需归档的材料及时销毁。

在收发和传递环节上,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发手续,传递时,指派专人负责并采取相应安全保密措施。在使用环节上,严格知悉人员范围,对擅自扩大知悉范围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均事先申明,复制载体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在保存上,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归档,并指派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在销毁上,认真履行审核、清点、登记手续,采取相应不泄密的 方法 销毁,杜绝将秘密载体当作废品出售。

5、涉密计算机管理?

涉密计算机及其移动存储介质应当集中管理,并建立台账;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与国际互联网和 其它 公共信息网物理隔离; ?

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任何无线通信设备;?

涉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国家保密部门系统测评和审批;?

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不得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涉密信息远程传输应当按照国家保密部门要求采取密码保护措施;?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内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应当采取绑定或有效的技术控制措施,信息导入和导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要求;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技术防护。

?实行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采取局域网络杀毒软件每星期定期升级杀毒等措施。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防止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6、涉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

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得连接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

不得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不得使用普通通信设备传递涉密信息;?

不得使用普通电话(手机)谈论涉密事项;

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无绳电话。

7、加强档案保密管理为了加强文件档案的借阅、传阅中的安全保密工作,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的交接制度、销毁、借阅等制度。

8、认真落实安全(保密)“三级检查”制度公司安全(保密)工作小组为三级;各部门经理为二级;员工个人为一级。逐级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将各项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抓细、抓实。

三、涉密人员审查及教育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涉密人员审查公司加强所有涉密人员的管理,严格审查涉密人员本人及亲属有无犯罪记录,有记录的不得纳入涉密工作人员,经查公司目前涉密工作人员均符合要求。

2、加强公司保密宣传教育的管理使公司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全体员工保密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日常对员工的多种形式的保密培训工作,尤其是强化新员工 入职 培训。

3、明确保密宣传培训工作职责划分公司保密小组对公司保密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协调,指导制定公司保密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和安排全公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公司涉密人员的年度保密培训。为公司其它保密宣传教育活动提供资料、教材、教学及咨询等保障。

4、加强各业务保密工作的管理加强各部门业务保密管理意识,凡是涉及秘密的项目,主动与客户签订《保密协议》。

5、加强员工保密日常培训,提高保密意识保密宣传教育是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的重要途径。接受保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是公司员工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保密宣传教育是公司保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定期对所有员工培训保密知识,主要内容包括:?

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部门的有关规定; ?

公司各项保密工作 规章制度 ; ?

保密工作和保密管理的基本知识; ?

保密技术防范知识以及措施; ?

计算机信息 系统安全 保密知识和防范措施; ?公司涉密项目实施与流程和保密知识与防范措施;

6、严格履行员工离职手续进一步细化员工离职的交接程序,尤其是涉密员工离职,进一步严格 劳动合同 的管理。四、保密要害部位管理

1、职能部门邮箱加密。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项目管理部等涉密职能部门邮箱全部加密码,避免通过邮件泄密。

2、人力资源部:?所有人事档案入柜,封存,由专人保管;

与新、老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公司的一切有关文件及资料,也不得交给无关人员,否则应赔偿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保密条款不因《劳动合同书》的终止而失效。?严格加强对离职人员的交接流程的管理,细化员工离职的交接程序,规定交接时间。

3、项目管理部:?涉密项目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涉密项目文档均采用纸质或其他介质,不得通过网络发送,电子版本采用pdf 格式,并设置开启密码。?严格项目资料归档、借阅审批手续。?合同设专人管理。

4、业务技术部门:有关保密的电子资料都由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保管或存放,并加锁。

5、办公室:?设置档案管理专人保管和借阅审批制度。?加强办公区域的安全防盗管理,涉密项目资料设单独文件柜保存,文件柜加锁。?为保障公司服务器的安全,未经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同意,不得私自操作服务器。

五、保密设备配备及设施建设

公司对涉密项目配备专用计算机及打印机,计算机没有与互联网连接,配置专用电源插座,并设置专门办公区域,资料均存放在涉密资料文件柜

六、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公司针对涉密项目专门制定涉密载体管理办法,内容如下:

第一条涉密文件、资料的收发和内部传递、传阅,必须登记编号并与非涉密文件、资料分类登记。交接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第二条涉密文件、资料和档案资料的学习传达、查、借、阅,严格控制知情人员范围。知情人员范围由公司保密负责人确定。

第三条涉密项目工作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将涉密载体随意带出。因公外出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涉密载体。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随身携带时,事先必须经公司保密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携带涉密载体时,必须装在文件包或密码文件箱内,并乘坐有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随身携带涉密载体外出。不得携带载体出入公共场所、游览参观、探亲、访友。

第四条涉密载体集中统一管理?并建立归档、借阅和登记制度。借阅涉密载体需经本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只限在本人查阅。未经批准不得借阅。查阅涉密载体必须在涉密区域及使用涉密计算机,不得擅自带回家中,不许使用非涉密计算机查阅,不得将文件、资料随意转借他人。

第五条涉密载体的归档,要严格按公司制定的保密管理办法规定分类立卷、装订成册。与非涉密案卷分柜保管,存放在有安全保障的 保险 装置中。

第六条涉密资料及载体的复制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涉密项目资料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复印。

2、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涉密档案资料,必须经公司保密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3、涉密内容的存储媒体、光盘等档案资料未经公司保密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翻印。

第七条涉密资料及载体移交、销毁工作,必须在公司保密负责人的监督、指导下严格管理。

猜你喜欢:

1. 涉密网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2.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汇编

3. 档案保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4. 单位保密规章制度

5. 涉密文件管理办法

⑸ 秘密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可以由()传递.

医院招医学毕业生。
院长问:“某人额头上被蜜蜂蛰个包,怎么治?”
毕业生甲:“很简单,在患处涂抹点消毒液就可以了。”
院长摇头,甲退缓侍出,乙扰备吵进。
院长又问同样的问题。
乙答:“至少需要住院治疗一周,分别查血液滚指、脑电图、心电图,彩超、核磁共振……”
院长:“好!欢迎你来我院工作!”‍‍‍‍

⑹ 密级文件管理规定

密级是档案文件保密程度的等级,一般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那么密级文件有哪些相关管理规定呢?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密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密级文件管理规定如下
一、 秘密文件的范围

第一条 凡不能公开发表的涉及党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电报、图表、资料、图书、刊物、教材、照片、录音带、录相带、拟制文件和资料过程中形成的草搞和清样,打字腊纸、复印废页、印刷余份等,都属本办法所指的秘密文件的管理范围。

第二条 秘密文件根据秘密程度的高低划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各单位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秘密文件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中发〔64〕627号文件)精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秘密文件的密级划分细则。

第三条 不宜对外公布的文件、刊物、资料、图片等,可做为内部材料,不划密级,但应注意保存,不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对外泄露。

二、 文件制发

第四条 文件制发部门要根据文件内容、秘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确定适当的密级、印份、发送范围和阅读级限,由制文部门的负责人核定签印。

第五条 秘密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批准份数,一律由内部机要打印人员或具备保密条件的印刷单位印制,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负责印制。

三、 文件管理第六条 各单位的秘书部门,是负责管理秘密文件的机要部门,是秘密文件收发、运转的枢纽,必须严格责任制度,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接收、登记、分发、运转、清退、立卷、保管、销毁和移交等各个环节的保密。

第七条 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须交秘书部门的文件管理人员,个人不得保存。

第八条 秘密

文件应由经管文件的人员拆封,领导亲启件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拆封,他人不得自行拆阅。

第九条 严格执行关于翻印、复印文件的规定。上级机关的发文,属机密、秘密级文件,须经市委或市政府分管秘书长批准后翻印、转发。凡绝密或注明不准翻印的文件,一律不得自行复印、翻印。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印时,经制文部门同意,并要严格控制份数,不得改变使用范围。复印件要同原件同样管理。

第十条 县、团级以上单位,未配专职文书人员的,不发给文件。

第十一条 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保障的库房或文件柜内,对平时使用的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用后随手入柜加锁。

四、 文件阅读

第十二条 秘密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传达、阅读,不经制文部门的同意,不得自行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

第十三条 传阅秘密文件,要由机要人员填写传阅单,统一掌握,阅后主动退回,不要横传,对急办的文件,机要人员要及时催办。

第十四条 秘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阅文室阅读,不得带到宿舍、医院或其他公共场所。

第十五条 借阅秘密文件,要履行严格的借阅手续。绝密文件应当天交回,再用再借。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文书人员对借出的文件应及时追回。

第十六条 不经组织批准,个人不得随意摘记秘密文件内容,不得利用秘密文件和内部资料为公开报刊撰写稿件。

五、 文件传递

第十七条 传递秘密文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发往外地,应由机要通信部门递送,不得使用普通邮政。重要密件,须由机要交通递送或派两名专人护送。

(二)市内传递,由机要人员递送。绝密件、密码电报,须由机要人员用专车递送。

(三)单位内部传递,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签收手续,无关人员不得代收、代送。

(四)向驻外机构递送,要按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得在公开函电中暴露我秘密机构的名称和性质。

(五)向我驻港澳机构寄发文件、资料和函件,一律通过机要寄“广东省委第八办公室”转送,不得向港澳直接邮寄。

(六)文件要密封,标明密级,放在文件包、箱内,做到文件不离人,专程直送,不得他往,并严格签收手续。

第十八条 干部外出工作,不得随身携带绝密、机密级文件。干部 出国 工作,一律不准携带各类秘密文件,如有特殊需要,按外交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 文件核对和清退

第十九条 各单位文件管理人员对保管的秘密文件应做到:绝密文件一周一核对;机密文件半月一核对;秘密文件一月一核对。在核对中发现短缺文件应立即查找,其中秘密以上文件应立即 报告 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市直单位对其下属单位的文件实行一季度一清退。每年三月底市委、市府两个办公厅将上年各类秘密文件的清退情况向市保密委员会作出报告。

七、 文件交接

第二十一条 机构撤销、合并时,原机构的秘密文件应随同文书档案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应清退的,退回原发文部门;

(二)应归档的,整理立卷移交档案部门;

(三)需带往合并单位的,移入合并单位;

(四)无保存价值的,按规定销毁。

原机构应按上述办法将文件、档案登记造册,认真移交,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经同意后,始得结束工作。

第二十二条 经管秘密文件的人员工作变动时,须对所管秘密文件进行清点移交。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调动工作时,对个人使用的秘密文件不得私自带走,更不能随意销毁或遗弃,必须全部移交清楚后,才能离开。

八、 文件立卷,归档

第二十三条 文书人员按照立卷规定的要求,在搞好文件催办和清理的基础上,分类立卷归档,并于三月底前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九、文件销毁

第二十四条 销毁秘密文件,必须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查批准;任何个人不得自行销毁、处理。

第二十五条 销毁秘密文件,必须派专人护送到指定的造纸厂监督销尽。市内五区安排在青岛造纸厂、人民造纸厂监销,各县(市)和黄岛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有保密条件的造纸厂监销。在装卸、运送、监销过程中,要有安全 措施 ,严防丢失或被窃。

第二十六条 一切属于保密范围的文件和资料,均不准向物资回收部门或私人出售。

十、机要人员条件及职责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配备管理秘密文件的机要人员,必须选拔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担任。并要坚持先审后用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不适合做机要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整。

第二十八条 经管秘密文件的机要人员必须尽到下列责任: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对党忠诚,坚守岗位、遵守纪律,热爱本职工作,对刺探、窃取、出卖国家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敢于斗争。

(三)模范遵守中央十项保密守则和省、市的有关保密规定。

(四)文件管理清楚,各种手续完备,文件运转及时、准确,不失密。

第二十九条 承印秘密文件的单位,要对职工加强保密 教育 ,落实保密措施,确保文件印刷过程中的安全。

十一、 奖惩办法

第三十条 对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成绩突出者;及时发现他人违犯保密制度,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重大损失者;在危难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维护和保卫秘密文件安全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 凡违犯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包括丢失秘密文件)者,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制订秘密文件管理细则。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文件管理工作的领导,模范地执行本办法,并督促检查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本办法从一九八七年公布之日起执行。

密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 文章 :

1. 保密文件管理规定3篇

2. 进一步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规定

3. 机要文件相关管理规定

4. 办公室文件管理制度3篇

5. 公司文件管理规定范文3篇

6. 文件管理制度范文3篇

⑺ 涉密文件管理的要点是什么

涉密文件的管理包括收文、发文和日常管理三个主要环节。

1、涉密文件(包括确定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刊物、教材等)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

2、涉密文件由各单位机要保密人员统一管理,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涉密文件应存放在铁皮柜内;对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资料。

3、发出、收进和内部运转的涉密电报、文件、资料,必须登记、编号,在交接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外出开会发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单位后及时交给机要人员处理;

4、传阅涉密文件、资料,由机要人员直接传递,不得逾越机要人员任意横传。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使用的,要向机要人员办理手续。

5、涉密宴稿文件、资料,不经发文单位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复印、翻印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

6、凡因工作需要复印、印制涉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复印后的涉密文件资料要按原件密级管理。

7、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外运庆出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不准在公共场所停留、游览、购物、探亲访友等,返回单位后要及时交机要保密人员保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8、当工作发生变动时,应将自己使用的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全部移交;

9、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和销毁。阅办的涉密文件应当及时清退,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交由市保密局统一集中销毁,个人均不可自行、随意销毁。严禁将各类涉密载体或者内部资料、刊物当废品出售。对违反保密规定,使涉密文件资料发生失泄密的,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10、涉密文件资料须定期收回上交,发现丢失,及时汇报并立即追查处理。

11、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部门造册,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规定,由领导批准后统一处理,不得擅自销毁。

(7)秘密级文件资料可以由什么人传送扩展阅读:

收文环节:

收文管理包括检查、登记、批办、传递等步骤。收到密件后,首先要检查来文封皮的状态,看是否有损坏或被窃的痕迹,在回执单或送文簿上签署姓名、时间。

其次,在专门的密件登记簿上登记收到的全部密件,除了常规的登记项目外,还应注明密级、编号、份数、制作日期。

第三,将密件交由办公室主任处理。

与本企业有关的商业秘密文件,办公室主任应当认真进行拟办,提出合理的利于保密的意见,再由分管领导根据拟办意见对密件处理作出决定。由于拟办意见关系到商业秘密的生死存亡,应当极为慎重,选择的承办部门、人员都要尽量认定为可靠的,而且知密的范围要尽量小。

办理中由于需要其他部门及人员的协助而必须提供信息时,要先向他们声明保密原则,并尽可能地以最小的商业秘密信息量得到他们最大的协助。

第四,密件必须由专人传递并负责跟踪密件的整个办理过程,密件在同一个人手中停留的时间不能太长,传递文件的文书人员应该做到及时送达,及时传阅,并监督办理过程。

发文环节:

发文环节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草拟文件时,有保密事项后应当马上做标记,并划定密级,限制秘密文件的范围。审核、签发与复核,是对文件内容的把关,层层监控为的是使企业的商业秘密在产生阶段就得到很好的保护,以减少后患。

密件缮印要在专门的机要文件缮印部门进行,商业秘密文件的原稿与缮印稿都要注意保密,同时还要注意在缮印过程中留下来的一些印坏了的废弃文件,这些废弃文件要用碎纸机处理,不能随意堆放或卖给废品收购站。

需要用印的文件要加盖发文机关或企业领导人的印章,一般应由负责人亲自加盖,企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要限制文件的发放范围和数量,待发的公文要进行封装,负责密件工作的文书人员应当认真清点密件的印数,核对要发往的机关部门,装封后加盖密级章,贴上密封条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发送。

日常管理:

首先,应根据信息的敏感性和重要性将企业信息划分为不同等级,设定不同的知密范围,限制信息的传播途径,积极主动的防止竞争对手窃取或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企业的信息。

其次,企业应明确涉密人员的范围、权限和责任,严格控制商业秘密在本企业之中的传播范围,明确规定作为一项商业秘密,哪些人需要知道,哪些人不需要知道。

否则人多口杂,一不留神就泄密,而且不利于责任的有效追究。

第三,在库房管理中,可确立多人负责和有限职责的原则,采用分割组合方法保管存储商业秘密文件。

例如,可将商业秘旁祥握密的关键部分分解,限定员工只接触一部分,使每一涉密者不能拥有完整的商业秘密。库房设施要可靠,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密码门,只有文件管理人员才有密码通行证、定期更换密码;密件平时应锁入保险柜。

第四,在用户利用管理中,要规定借阅范围、时间和签阅手续,管理者要跟踪密件的流动,最好借阅者就在机要室或阅文室查阅该文件,有特殊情况的也要当天借当天还。文件的复制要有规定和限制,原则上不应允许复制。商业秘密文件办完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以免发生商业秘密纠纷时无法举证。

为确保敏感的公司文件的安全,对于废弃的文件,不要将它们往废物篓一扔完事,而应广泛使用文件粉碎机,将企业废弃文件彻底销毁,使文件无法复原,以免竞争对手从中分析出本企业的竞争动向。

⑻ 如何收发,传递涉密载体

1、涉密载体的运转过程,主要包括密件的收发、传递、传输、签收、送阅等环节。

2、密件收发的保密要求。接收密件时,应当严格按照收发密件的基本程序办理,严格履行清点、签收手续,并检查签收单上的登记与密件实物是否相符。分发密件时,应当严格按照限定的接触范围分发,不能擅自扩大范围。限定范围以外的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增发的,应当经过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分发时,应当认真填写密件分发表。

3、传并锋送密件的保密要求。绝密级密件在市区内投递,应当派专车双人进行或者交由机要交通部门投递。其他密级的密件,也要专车专人投递,或者通过机要文件交换站进行交换,或者交由机要通信部门投递。发绝举晌往市区外的密件,要通过机要交通或者机要通信部门投递。携带密件不得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答指未经批准,禁止携带密件参加外事活动和进入境机构。携带密件外出途中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当立即就近请求保密、公安、国家安全部门或请示其他国家机关、单位予以帮助,并尽快与本机关、本单位取得联系,如实报告情况。

4、因公出境一般不得携带密件。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必须按照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办理。在出境时,海关凭许可证查验后放行。这此规定也适用于机关、单位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向外方提供国家秘密,并由外方人员携带国家秘密出境的情况。

【传递涉密载体的要求】

1、在市内传递机密级和秘密级涉密载体,可通过机要文件交换站进行,也可以派专人传递,绝对不能委托无关人员代为传递。

2、寄往市外的涉密载体,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传递,不得通过普通邮政邮寄。

3、直接传递涉密载体时,应由专门人员负责,传递途中不能办理私事或进入无关场所。

4、传递涉密载体,应由收文(件)机关、单位的机要室或收发室签收,不能随意由无关人员代收。

【案例提示】

2006年5月,某军工单位即将退休的技术人员袁某受朋友之托,在未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找同事复制了三分涉密军品制造标准的相关资料,通过普通邮寄方式寄出。经鉴定,改组资料为秘密级国家秘密。事件发生后,袁某受到单位行政记过处分,取消返聘资格并罚款。

⑼ 秘密文件管理规定

秘密文件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1、涉密文件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收等手续;
2、涉密文件由单位保密员统一管理,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对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资料;
3、发出、收到和内部运转的涉密电报、文件、资料,必须登记、编号,在交接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外出开会发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单位后及时交给保密员处理;
4、传阅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直接传递,不得任意横传。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使用的,要向保密员办理手续;
5、涉密文件、资料,不经上级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复印、翻印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
6、凡因工作需要复印、印制涉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复印后的涉密文件资料按涉密文件管理;
7、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外出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不准在公共场所停留、游览、购物、探亲访友等,返回单位后要及时交保密员保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8、干部调动工作时,应将自己使用的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全部移交;
9、涉密文件资料须定期收回上交,发现丢失,及时汇报并立即追查处理。

法律依据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以下简称授权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者机关、单位申请作出定密授权。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授权机关名单在有关范围内公布。第七条 中央国家机关可以在主管业务工作范围内作出授予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定密权的决定。省级机关可以在主管业务工作范围内或者本行政区域内作出授予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定密权的决定。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可以在主管业务工作范围内或者本行政区域内作出授予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定密权的决定。
定密授权不得超出授权机关的定密权限。被授权机关、单位不得再行授权。

⑽ 机密文件应该怎样封装和传递

法律法规关于绝密级文件、资料管理的规定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保密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第十八条 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 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第二十七条 国家秘密应当根据需要,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接触。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经过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
三、《保密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酌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
四、《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第九条规定:
凡未标明或者未通知保密期限的国家秘密事项,其保密期限按照绝密级事项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二十年、秘密级事项十年认定。
五、《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 复制绝密级国家载体时,参与人员由定点复制单位负
责人审定,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六、《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保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
对外提供国家秘密资料的审批权限:
(一) 绝密级材料,原则上不得对外提供,确需对外提供的,须经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或者由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七、《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高级干部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现职高级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应在办公室内进行。
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家阅办秘密文件、资料的,必须具备一定的保密条件,但不得把绝密文件带回家中。
其他离退休高级干部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到所在机关指定的办公室进行;行动不便的.由机关派人送阅.阅毕即由来人送还机关。
八、《泄密事件查处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十日内,机密级、秘密级六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文件处理。
九、《关于领取、使用和保存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
领用绝密级的测绘成果,一般应由二人领取,并乘坐专用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