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党组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发文吗
党组可以向直属机关的下级党组织发文,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1)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3)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5)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7)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1)党组会可以宣读任职文件吗扩展阅读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B. 党组成员有任免文件吗
党组成员有任免文件。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党组成员的任免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党组成员的任免由上级单位党组决定。
C. 领导干部的任命规定
法律分析:领导干部的任命需要正式任命的文件。
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五条 党政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下列时间计算:
(一)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二)由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全体会议选举、决定任命的,自当选、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三)由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自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四)由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