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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文件哪里可以查

发布时间: 2023-02-25 23:30:11

㈠ 如何查找政府发布的文件

以黄冈市政府网站为例,查看相关政策文件步骤如下:

1、打开黄冈政府网首页黄冈市人民政府,点击进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如下图所示:

㈡ 在哪里可以查到政府发布的公告和文件

需要到当地的政府网站查看。比如查看山西的公告和文件的方法如下:

1、网络搜索山西省人民政府。

㈢ 如何查找相关的政策文件

从政策研究的角度谈一下如何查找国家政策文本。
第一类:政府官网
以国务院为例:国务院政策文件库_中国政府网 ,有高级检索功能的版本:政策高级搜索
国务院政策高级检索页面
还例如科技部的官网,专门有科技政策一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科技政策
还有一类值得关注的是各地方自建的年鉴报告,其中包含每年出台的政策: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志鉴平台
贵州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湖北省人民政府)
第二类:第三方平台
学术研究最常用的平台:北大法宝、北大法意
此外还有集政策文本检索和分析为一体的iPolicy政策文本分析系统
中国知网也可以查找政府文件:中国政报公报期刊文献总库
中国知网 - 中国政报公报期刊文献总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包含有政策法规数据库:政策法规数据库
国研网(教育版)包含专题文献库,可以下载相应的政策文件:国研网(教育版)发展规划报告
目前的政策研究中,对于政策文本的搜集还只能人工在不同的平台搜集整理,不知道未来会不会有更大规模的集成数据库。

㈣ 政府文件在哪个网站查

法律分析:国家红头文件在中国政府网官网查询。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简称“中国政府网”)是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怀、指导下,由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建设的。2、中国政府网作为中国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面向社会的窗口,是公众与政府互动的渠道,对于促进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改进行政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㈤ 政府下发的红头文件在哪查

政府的红头文件在中国政府网官网查询。

㈥ 政策文件在哪里找

法律文件的查询方法如下:
1、打开浏览器搜索,在搜索框输入中国法律法规数据库;
2、点击搜索,在搜索结果中选择带有gov字样的网址;
3、点击中国法律法规数据库网址,进入中国法律法规数据库首页;
4、输入想要查询的法律法规名称;
5、就会出现结果,然后点击进入《民事诉讼法》详情页面,查找各类法律法规条文就完成了。
政策文件,指的是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的文件。
一、政策法规具体包括
1、民族政策是指国家和政党为调节民族关系,处理民族问题而采取的相关措施、规定等的总和,是对境内各民族所采取的政策。民族政策原则一般是指在民族工作的全局中必须遵循的大政方针。
2、财政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指导财政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准则。它是客观存在的财政分配关系在国家意志上的反映。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又是国家干预经济,实现宏观经济目标的工具。
3、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财务管理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4、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从各国农业保护政策发展历史来看,都是在其农业受到国外竞争威胁或在本国农业比较优势明显下降、受到非农产业比较优势挤压时实施的。
5、“四免一关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艾滋病防治最有力的政策措施。
6、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
二、公文的特点
1、形式和格式上的规范性。
2、公文语体的简明性,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
3、对机关工作的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
4、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
三、公文的作用
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从事专业工作,还是从事行政事务通过公文来传达政令政策、处理公务,可以保证协调各种关系,决定事务使工作正确地、高效地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主管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㈦ 当地政府的红头文件在哪里找

国家红头文件在中国政府网官网查询。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简称“中国政府网”)是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怀、指导下,由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建设的。
2、中国政府网作为中国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面向社会的窗口,是公众与政府互动的渠道,对于促进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改进行政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这三种形式的政府出版物主要通过四种流通途径向社会传播:通过国家邮政系统在国内外公开征订、通过部门内部系统自办发行、通过机关文件交换,内部限量赠阅、通过公共媒体向社会免费赠阅。上述情况在近年来变化较大,特别是2003年新闻出版署办公厅下发《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通知》实施细则之后,按照中办、国办的精神:所有公报、政报、文告一律免费赠阅。据统计全国约有96家政务类出版物被停止征订而作为免费向社会赠阅的对象其中还有部分出版物改为只出版电子网络版而纳入电子政务的管辖范围。据调查目前大多数的政府出版物由于技术上或发行上问题而陷入了一种很被动的局面中。但是,如果读者特殊需要某种出版物努力去寻找的话,大部分还是可以通过与政府文件管理机构沟通后而免费索取或购买得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㈧ 当地政府的红头文件的查询途径

法律分析:据此到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一般是该级政府办公室或办公厅的内设机构,但都有电话)申请查询即可。

长期以来这三种形式的政府出版物主要通过四种流通途径向社会传播:通过国家邮政系统在国内外公开征订、通过部门内部系统自办发行、通过机关文件交换,内部限量赠阅、通过公共媒体向社会免费赠阅。上述情况在近年来变化较大,特别是2003年新闻出版署办公厅下发《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通知》实施细则之后,按照中办、国办的精神:所有公报、政报、文告一律免费赠阅。据统计全国约有96家政务类出版物被停止征订而作为免费向社会赠阅的对象其中还有部分出版物改为只出版电子网络版而纳入电子政务的管辖范围。据调查目前大多数的政府出版物由于技术上或发行上问题而陷入了一种很被动的局面中。但是,如果读者特殊需要某种出版物努力去寻找的话,大部分还是可以通过与政府文件管理机构沟通后而免费索取或购买得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