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级党委可否向下级政府直接行文
不能,上级党委和下级政府没有隶属关系,只能向下级党委行文。
⑵ 下级纪委能转发上级党委文件吗
当然可以转发。
转发上级文件一般是采用转发类通知这个公文文种,就是指转发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件的通知,在承上启下的机关中使用频率是比较高的。
⑶ 省直机关可以给市委县委发文件吗
可以,但是一般比较少用, 一般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上级部门对下级政府的工作要求一般也是通过政府办公部门下文。
⑷ 党委能不能给行政单位发文
不能,党委不是政府,政府才是行政单位,党委是在我国存在的一个非常产物,党领导一切,当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当责任的时候就是政府出面。
⑸ 县市党委是否可以制定文件
当然是可以的,党委政府一直都是分开或者联合制发文件,乡镇这样级别的机构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制发文件。
⑹ 省政府的文件可以抄送给省委吗,党有党的公文格式啊
省政府的文件是可以抄送省委的。只要有这种公文传递的必要就可以。
党口是有党口的公文格式,但那仅仅是格式上的不同。
公文,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政务信息的流转。政口的文件在形成时,肯定是按照其自身的规范来制定的,但是这个文件一旦形成,就可以通过合理的途径流转和传递,并不需要根据对象单位的要求来改变。
政口的一些规定对党口没有约束力,这是两个系统公文效力的不同,这个相互之间不交叉是对的。但是如果把这种思维带到公文流转和办理过程中,就失之于僵化了。政口的文件是可以按规定的流转方向传递到党口的啊,否则,两个系统怎么沟通信息呢?一些政口特有的公文格式(如:“令”这种格式)难道就永远进不了党口的门吗?显然不是的。
⑺ 县直部门可不可以直接给乡镇党委下发文件
不能,不是一个系统的。县直部门是行政系统,不能直接向党这条线发文。比如国务院发文都是发到各部委或各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政府,而不会直接发给省委;确实需要发的,都要和中央联合发文。反过来也一样
⑻ 党委,政府的组成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一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吗
不可以。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⑼ 党委能发命令吗
可以。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上级党委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⑽ 通知可否用于县委组织部向乡镇党委的行
通知不一定平行文,最常用的还是下行。同级或不相隶属的上下级部门间一般行文用函,需要交办某项工作或大范围通告某件事项的时候也可以用通知。
通知指的是文种,上、下、平行值得是收发文单位之间的关系。
我几乎每隔几天都要弄一个《中共XXX组织部关于XXX的 通知》,抬头就是“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党委”。
第二节 通知与函的写作
一、通知的写作
通知是公文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文种,通常属于下行文。它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二、函的写作
函属于平行文。它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根据主动与被动,函有发(去、问)函和复函之别。根据形式和规格,函又可分公函与便函两类。公函与便函都是处理公务的文书,但公函的内容往往比较重要,涉及行使权力,故行文郑重,具有完整的公文格式。便函为单位、领导之间处理具体事务时用,格式如同一般书信,不加标题,不编文号,不需存档,但亦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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