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怎么填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填写:
进项税额:是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蓝色登记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红色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填企业当月上缴本月增值税额。
减免税款: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
转出未交增值税
填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填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1)增值税额在款项内容怎样填写扩展阅读: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是反映企业应交增值税详细情况的报表,是企业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我国1993年税制改革之后,增值税实行抵扣税制和价外计征的办法。相应地,会计核算上,企业也需要设立“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及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方面的内容。
2. 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怎么填写
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填写:
一、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填写
(一)在“借方”反映的明细账
1、进项税额
三级科目“进项税额”核算的内容是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对于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色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
三级科目“已交税金”核算企业当月上缴本月增值税额。
3、减免税款
三级科目“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三级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5、转出未交增值税
三级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在“贷方”反映的明细账
1、销项税额
三级科目“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出口退税
三级科目“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3、进项税额转出
三级科目“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对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税额的部分,应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同时,贷记本科目。
4、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级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企业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当前预缴税款与余额比较,按照较小金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填写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收入的核算与一般纳税人相同,也是不含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其应纳增值税额也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所不同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贷方设置若干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已缴的增值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增值税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额。
3. 如何填写“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内容及填列方法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如下:
1、“年初末抵扣数”项目,反映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本项目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庆收取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填列方法
(1)“年初未抵扣数”项目
反映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由于贷方专栏的“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之和小于借方专栏的“进项税额”、“减免税款”和“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之和,差额为未抵扣数。如果有未抵扣数,表中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项目
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项目
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
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式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
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项目
反映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交税金”项目
反映企业已交纳的增值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项目
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
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
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11)“年初未交数”项目
反映企业年初未交增值税。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年初贷方余额填列。借方余额表示多交,多交增值税的以“–”号填列。
(12)“本期转入数”项目
反映本期已交增值税小于应交增值税应转入的应交未交数(或本期已交增值税大于应交增值税应转入的多交数)。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贷方记录填列;如为借方记录的为多交增值税,以“–”号填列。或根据 “转出未交增值税” 项目直接填列,如为“转出多交增值税” 则以“–”号表示。
(13)“本期已交数”项目
反映本期交纳上期未交的增值税数。
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记录填列。
(14)“期末未交数”项目
反映期末应交未交数(或多交数)。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多交的增值税以“–”号填列。
三、业务处理
增值税的缴纳有预缴和正常缴纳,预缴通过“已交税金”,正常缴纳通过“未交增值税”,下面举例说明:
1、本月预交增值税100元,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2、本月实际销项税额为1000元,进项税额为850元,则本月应交增值税150元;因已预交100元,下月初尚需交50元,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50
3、月初交纳时,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50
贷:银行存款 50
4、如果本月销项税额为920元,进项税额为850元,则本月应交增值税70元;因已预交100元,多交30元应转出,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
(注:多交的30元可抵下月应上交数)
5、如本月实际销项税额为830元,进项税额为850元,则本月应交增值税为-20元,即下月可留抵进项税额20元;因已预交100元,多交100元应转出,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
(注:期末未抵扣数(以“-”号填列)-20元可抵下月应上交数;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此题转出多交的增值税只有100万元,而不是120万元,借方与贷方的差额2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6、假如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10万元,未发生已交税金,则月末不需编制会计分录,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1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时候,需要进行相关的申报表填写。很多不清楚的人就不知道该怎么来进行填写相关的申报表,这就需要大家对这个问题有清楚的了解,才能正确的进行填写。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
(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仅填写行业代码。
(五)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十二)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十三)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十四)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栏次数据等于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和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之和(其中第4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五)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售额”与13%税率“销售额”的合计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六)本表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七)本表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6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本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
(十八)本表第5项“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4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十九)本表第6项“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本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之前暂不填写)
(二十)本表第7项“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一)本表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项数据等于本表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第10项“免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之和。
(二十二)本表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货物”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三)本表第10项“免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四)本表第11项“销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项税额”数。即本项等于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相应税率计算出的销项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此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前暂不包括纳税检查调增的销项税额数)
(二十五)本表第12项“进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二》第12栏中的“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六)本表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二十七)本表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进货退出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数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二》第13栏中的“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本项中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数在总局有关事项明确前暂不填写)
(二十八)本表第15项“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栏数据,填写退税机关按照出口货物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应退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二十九)本表第16项“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本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明确前暂不填写)
(三十)本表第17项“应抵扣税额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本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明确前暂不包括第16项的相关数据)。
(三十一)本表第18项“实际抵扣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二)本表第19项“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且本项数据≥0。“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三)本表第20项“期末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在本期销项税额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末余额一致。
(三十四)本表第21项“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2栏的“小计”中的“应纳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项数据等于第5项减第6项的余额与相应征收率计算出的数据。
(三十五)本表第22项“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应纳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本项在总局有关事项未明确前暂不填写)
(三十六)本表第23项“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本项为按适用税率及征收率计算减征的应纳税额之和。
(三十七)本表第24项“应纳税额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缴增值税的合计数。,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三十八)本表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年累计”栏数据为本年年初数,同一年度内数据应不变。
本项不含纳税检查查补税额。
(三十九)本表第26项“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因开具《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而多缴的增值税税款。该数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中“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多缴增值税款”数据填列。“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本表第27项“本期已缴税额”栏数据,是指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本期入库的查补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一)本表第28项“1分次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分次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十二)本表第29项“2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销售出口货物而开具专用缴款书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十三)本表第30项“3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上缴上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款,包括缴纳上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提的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四)本表第31项“4本期缴纳欠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欠税额,但不包括缴纳入库的查补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五)本表第32项“期末未交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本年累计”栏与“本月数”栏数据相同。
(四十六)本表第33项“其中:欠缴税额(≥0)”栏数据,为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数额。
(四十七)本表第34项“本期应补(退)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
(四十八)本表第35项“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返还的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四十九)本表第36项“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查补税额”。该数据与本表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之和,应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初余额一致。“本年累计”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上年度末的“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数。
(五十)本表第37项“本期入库查补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款,包括:1、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2、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五十一)本表第38项“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纳税检查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该数据与本表第32项“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之和,应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初余额一致。“本年累计”栏与“本月数”栏数据相同。
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对于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申报表填写的时候就需要通过本文来进行相关的了解。因此,对于纳税人就要仔细看看,才能有清楚的了解,
5.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一)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三)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四)本表第1项“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包含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不包含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
第1栏“本期数”≥第2栏“本期数”+第3栏“本期数”
(五)本表第2项“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合计。
(六)本表第3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七)本表第6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
第6栏“本期数”≥第7栏“本期数”
(八)本表第7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普通发票金额。
(九)本表第8项“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出口免税货物的销售额。
第8栏“本期数”≥第9栏“本期数”
(十)本表第9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出口免税货物的普通发票金额。
(十一)本表第10项“本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
第10栏“本期数”≥第1栏“本期数”×3%
(十二)本表第11项“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数据是根据相关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额。
(十三)本表第12项“应纳税额合计”栏数据,为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除本期根据相关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额后的余额。
第12栏“本期数”=第10栏“本期数”-第11栏“本期数”
(十四)本表第13项“本期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稽查补缴的应纳增值税额。
(十五)本表第14项“本期数”=第12栏“本期数”-第13栏“本期数”
(十六)本表第1至12项的本年累计数=第1至12栏的“本期数”+本年度上期第1至12栏对应的本年累计数。
(十七)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
资料扩展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必须同时附列《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等三个附表。
6.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1.销售情况的填写。
2.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
3.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4.进项税额的填写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