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件管理 » 没有物价局文件可以收取入网费吗
扩展阅读
低保证是否可以网上激活 2025-05-16 09:59:06

没有物价局文件可以收取入网费吗

发布时间: 2023-01-14 16:01:40

⑴ 宝鸡眉县惠丰佳苑小区要收暖气入网建设费,竟然一平米60元,吃人啊

近日,在山西临汾又上演了一幕,无视国家三令五审,热力公司和裕祥花苑物业公司制造惊天骗局,设局欺骗广大业主收取取暖热力入网费。 一、物价部门收费没有依据。在没有物价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就提出收取65元/平方、车辆厂还迁户25元/平方的收费要求。供热公司在无标准、无依据的情况下,向新的集中供热用户收取每平方米65元不等的供热入网费,群众反映强烈。入网费再加上正常的取暖费,使很多家庭经济负担加重,交费困难。和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只批准过一个二次管网费,指的是从热力站到用户家这部分管网的铺设费用,每户每平方米收取12元。但对于入网费,物价部门没有规定,也没有标准和依据。省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将进一步掌握情况,对临汾市集中供热入网费进行检查。 二、国家计委、财政部于2001年4月16日,颁发《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 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文件(以下简称585号文件),文件中暖气集资费和水表费两项费用,属明令取消之费用。而裕祥花苑却于2007年元月告知要向小区业主收取取暖入网费用,开发商属于严重违规行为。“收取热力入网费属于企业行为。”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一位姓王的工程师肯定地说,到目前为止,省物价局没有出台过任何允许收取入网费的规定。王工程师说,为解决热力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供热部门曾收取过取暖集资费。2002年,国家取消了这个费用。此后,有关铺管网、建设热力站等的费用,物价部门都没有下文允许收。 热力公司和小区物业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小区业主的权益,是让小区业主给开发商和热力公司买单,是在正常盈利情况下的乱摊派,乱收费,小区全体业主坚决同这种损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做斗争,我们将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⑵ 巨鹿县天然气入网费有什么规定

根据国家和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我市天然气入网费和入户安装费价格行为,维护天然气经营企业与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政府五届第29次常务会议同意我局规范天然气入网费和入户安装价格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入网费标准
1.居民生活用气入网费按2000元/户收取。
2.商业用气入网费按燃气计量表额定流量1000元/立方/小时收取,最高不超过50000元/户。
3.巨鹿县天然气公司供气的小工业用气入网费以用气单位设计日最大用气量为计费基数,按250元/立方/日收取,最高不超过250000元/户。
4油气田公司新发展的直供工业用气,不收入网费,管输费按0.27元/立方执行。
二、天然气入户安装费
1.居民生活用气入户安装费2420元/户(IC表)。
2.商业用气入户安装费,按商业用户燃气计量表额定流量600元/立方/小时收取。
3.油气田分公司新发展的工业用户和广元市天然气公司供气的小工业用户,其天然气入户安装费按建筑工程定额核算,据实计费收取。
三、天然气入网费和入户安装费收取办法
1.居民生活用气入网费和入户安装费
(1)新建住宅用户的天然气入网费和入户安装费由房产开发单位在申办天然气安装入户手续时一次性向市天然气公司交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天然气入网费和入户安装费直接进入房屋造价,房产开发单位不得单独向用户收取。
(2)考虑到已建住宅未使用天然气的用户大多数属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为解决部分居民用气问题,已建住宅天然气入网费可由广元市天然气公司与用户合同约定,分期收取。已建住宅用户的天然气入户安装费由用户在申办天然气安装入户手续时一次性向市天然气公司交纳。
2.商业用户、广元市天然气公司供气的小工业用户的天然气入网费和入户安装费由用户在办理天然气安装入户手续时一次性向市天然气公司交纳。
四、天然气管网维护及责任
天然气入户安装费包括天然气入户安装所必须的管材、管件、表计、表箱等材料费用和安装费用,用户付清天然气入网费和入户安装费后,天然气公司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天然气管道接至用户室内灶台前(灶具、热水器由用户自行购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天然气计量表为分界点划分天然气管网及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责任。计量表及表以上部分的管道管网、设施设备由天然气公司负责维护和管理,计量表以内的管道及其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和管理。
五、加强天然气入网费管理
收取天然气入网费,主要用于天然气长输管线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广元市天然气公司要加大天然气入网费征收力度,不得随意减收或免收,要加强入网费管理,单独列帐,专款专用,确保天然气管网还本付息方案顺利实施。
六、新的天然气入网费、入户安装费标准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⑶ 物业没有物价局批文进行收费

法律分析: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如果要审查,业主无权审查物业收支账目,但业主可以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约定是否可以或通过什么方式审查。物业合同是否约定保管车的义务,物业有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⑷ 供热公司违背法律法规收取供热入网费到哪个部门投诉

首先,供热公司按照政府定价收取入网费(也叫管网配套费)是合法的。
但应由建筑开发单位向供热公司交纳并摊入建筑成本,不能向用户单独收取。
因此,只有向用户单独收取或超过政府定价才是违法的。
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和物价局投诉。

⑸ 热力供热部门向用户收取热网入网费,合理吗

应该是不合理,物价局有规定,供热入网费应纳入前期成本,由开发商缴纳,具体可以详细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

⑹ 哪条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钥匙时不得收取水电表表及燃气入网费等费用

现在很多地市物价局或相关职能部门都出台明文规定,开发商不得收取除房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各种基础设施费用都必须打入房屋成本。
以前有些开发商卖房的单位价格很低,但是今天告知用户需要交燃气入网,明天交防盗门钱,后天交光纤入户,隔两天还要交房内暗线铺设什么的,搞的住户最后都不知道这房子要交多少钱才可以入住。为避免以上情况,各地纷纷出台问价规定所有费用必须列入房价之内。
不知道你们那是否有类似规定,可询问本地物价局或建设局。当然如果开发商明确公布或约定费用明细,告知费用数额,也就不存在欺诈卖房或重复收费(因为这些费用不管是打入房价还是另外约定,始终是由您来付的),你可根据实际缴费数额来确定房价是否在您预期之内,来决定最终是否购房。
还有具体的基础设施费用可向当地供水、天然气、电力部门查询,以免开放商加价。

⑺ 宝鸡市城市枫景住宅小区仍在违规收取暖气入网费

陕西省宝鸡市一些市民日前向本报记者反映,国家相关部门明文规定取消天然气入网费和暖气入网费,但是,当地一些小区的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仍向业主收取这笔费用。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收费标准存在差别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宝鸡市多数小区向业主收取的暖气入网费为60元/平方米-65元/平方米,天然气入网费为2400元/户-2900元/户不等。采访中,一些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表示,他们是在与燃气公司签订合同的前提下为燃气公司代收天然气入网费与暖气入网费,收费标准是对方定的。
宝鸡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根据宝鸡市政府的相关文件,2007年6月1日起,天然气入网费收取为工料费1300元+IC卡表差价276元,在此之前依然执行合同定价。在实际执行中,燃气公司为了防止天然气公网建设费这部分资金的短缺,就向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收取,部分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不愿承担这部分费用,就向用户收取。
多收的费用要退还
记者调查中了解到,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宝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陕价行发《2006》9号)的规定,宝鸡市城市集中供热、天然气等市政建设费用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列支。其中,天然气所占比例为10%,集中供热比例为12%。
宝鸡市物价局价格科负责人告诉记者,2007年6月1日起,市区天然气入网费不再单独收取,从收取的城市配套费中列支10%;2005年10月1日后办理建房规划许可证的用户,集中供热取暖费从收取的配套费中列支12%,即每平方米10.8元,由建房单位直接交规划等配套费执收部门。今年6月2日,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企业不再向用户收取集中供热入网费的通知》,要求从5月12日起,宝鸡市集中供热入网费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物价局、财政局、规划局<宝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办法>的通知》(宝政发《2005》54号)规定执行,企业不再向用户收取集中供热入网费。该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将对违规收取费用的企业进行查处。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部分市民向物价部门反映后,渭水园、左岸新城等小区的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已将部分天然气入网费用退还给业主。山水文苑小区的物业公司退还了5月12日之后收房的业主的相关费用,而5月12日之前缴费的业主还没有退。
收费属于违规行为
中国法学会会员、宝鸡市律师房立刚告诉记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开发商在楼盘动工前、办理规划许可证的时候就向有关部门全部缴纳了,已经计入了建设成本,业主在购房时购房款中已经包含这项费用。如果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就属于重复收费。
对于一些开发商以其与燃气、热力公司已签合同为由,要求业主在办理交房手续时要缴纳双气入网费的情况,房立刚认为这属于违规行为。他说,开发商违规签订合同所产生的问题应由开发商自己解决,以此为借口再向业主收取这两项费用,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消费者面对此类问题如何维权呢,房立刚建议,根据国务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业主可以书面形式向宝鸡市物价局反映,要求依法查处。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如果开发商拒不退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⑻ 天然气入网收费是多少

入网费是,材料费加工时费,结合当地居民收入情况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物价核准后出台的,每个地方的价格都是不一样的,最高的有6千多,最低有不到3千的,给老百姓满意的答复是不可能的,燃气公司要利润,后期的维护维修,是要费用的,政府管理要收管理费的,和老百姓说也说不明白,多少都是多,少多少是少,楼与楼直间不一样是,安装的户多少的问题,户多统一装就便宜些,户少就贵一些。

⑼ 物业没有物价局批准是否有权收费

【法律分析】: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对物业服务进行收费时,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进行。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一起,以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为依据,把相应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制定出来,并定期公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⑽ 供热入网费怎么规定的

由于供热入网费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国家规定不应重复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凡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颁布前,已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的;

由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10)没有物价局文件可以收取入网费吗扩展阅读

供热入网费的由出现到取消历程:

1986年国发(1986)22号文件有“城市集中供热的建设资金,可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其中一个渠道就是“向受益单位集资”。

1992年,建设部《城市集中供热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明确“城市集中供热项目可按受益、自愿、合理负担的原则实行社会集资,所筹集的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

2001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中,“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包括:

1、能源设施

液化石油气、暖气和新兴太阳能设施等;

2、供、排水设施

包括水资源保护、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排水和污水处理;

3、对外交通设施、对内交通设施

前者包括航空、铁路、航运、长途汽车和高速公路;后者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地铁、轻轨高架、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停车场、轮渡等;

4、邮电通信设施

如邮政、电报、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广播电视等。

5、防灾设施

如消防、防汛、防震、防台风、防风沙、防地面沉降、防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