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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內臟出血多長時間可以排除

發布時間: 2023-01-19 18:11:49

Ⅰ 狗狗出車禍之後多久可以確定內臟沒問題

一般情況下一 天後沒問題就沒事了,內臟外力受損的話它肯定會有所反應,如果第二天正常,那就說明內臟一點傷都沒有

Ⅱ 交通事故回家24小時後內臟出血,對方責任大嗎

先別說對方責任如何,首先要舉證的是傷員自身的出血是24小時前的事故造成,在這24小時內沒有發生第二次事故,或者發生過其它人身傷害事件。

Ⅲ 我男朋友出車禍 頭碎了 肋骨斷了兩根 內臟大出血 現在還發燒了 醫生說熬過頭三天幾率是百分之三十 我快要

除非你很偉大,不離開他。現實一點自己考慮,也就是30%概率你和他在一起,70%你要離開他。概率天註定。看情況咋說,等吧

Ⅳ 車禍救助常識

1. 交通事故的基本救護知識
交通事故現場急救措施

一、現場組織

臨時組織救護小組,統一指揮,避免慌亂,要立即撲滅烈火或排除發生火災的一切誘因,如熄滅發動機、關閉電源、搬開易燃物品,同時派人向急救中心呼救。指派人員負責保護肇事現場,維持秩序。開展自救互救,做好檢傷分類,以便及時救護。

根據分類,分輕重緩急進行救護,對垂危病人及心跳停止者,立即進行心臟按壓和口對口人工呼吸。對意識喪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傷員口鼻中泥土、嘔吐物、假牙等,隨後讓傷員側卧或俯卧。對出血者立即止血包紮。如發現開放性氣胸,進行嚴密封閉包紮。伴呼吸困難張力性氣胸,條件許可時,可在第二肋骨與鎖骨中線交叉點行穿刺排氣或放置引流管。骨折處進行固定。對呼吸困難、缺氧並有胸廓損傷、胸壁浮動(呼吸反常運動)者,應立即用衣物、棉墊等充填,並適當加壓包紮,以限制浮動。

二、正確搬運

不論在何種情況下,搶救人員特別要預防頸椎錯位、脊髓損傷,須注意:

(1)凡重傷員從車內搬動、移出前,首先應在地上放置頸托,或行頸部固定,以防頸椎錯位,損傷脊髓,發生高位截癱。一時無頸托,可用硬紙板、硬橡皮、厚的帆布,仿照頸托,剪成前後兩片,用布條包紮固定。

(2)對昏倒在坐椅上傷員,安放頸托後,可以將其頸及軀干一並固定在靠背上,然後拆卸座椅,與傷員一起搬出。

(3)對拋離座位的危重、昏迷傷員,應原地上頸托,包紮傷口,再由數人按脊柱損傷的原則搬運傷員。動作要輕柔,腰臀部托住,搬運者用力要整齊一致,平放在木板或擔架上。

三、現場急救後傷員根據輕重緩急由急救車運送

千萬不要現場攔車運送危重病人,否則由於其他車輛缺乏特殊搶救設備,傷員多半採用不正確半坐位、半卧位、歪側卧位等而加重傷勢,甚至死於途中。
2. 交通事故處理常識有哪些
一、現場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者執勤的交通警察,聽候處理。公安機關根據檢驗或者鑒定的需要,可以暫時扣留交通事故車輛或者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當事人的有關證件,檢驗或者鑒定後應立即歸還。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扣留交通事故車輛、車輛牌證和當事人的有關證件,也不準扣留交通事故車輛的駕駛員和貨物。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需要搶救治療的,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應當預付醫療費,也可以由公安機關指定的一方預付,結案後按照交通事故責任負擔。交通事故責任者拒絕預付或者暫時無法預付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時扣留交通事故車輛。

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的屍體進行檢驗或者鑒定後死者家屬在接到通知後十日內辦理喪葬事宜,逾期不辦理的,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屍體由公安機關處理,逾期存放屍體的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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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責任認定

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相等責任、次要責任。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按《交通事故處理須知》第五條有關內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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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調解

交通肇事責任者根據公安機關作出的責任認定,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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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損害賠償

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以上規定的賠償項目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並一次性結算費用。

交通事故的傷者和殘者需要住院、轉院、護理的,應當有醫院證明,並經公安機關同意。擅自住院、轉院、使用護理人員、自購葯品或者超過醫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費用由傷者和殘者承擔。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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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後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

道路交通中發生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經公安機關調查不能確認是任何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的,其損害賠償糾紛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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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程序

詢(訊)問當事人、證人和有關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進行;有責任的當事人無故不到的,可以依法傳喚。當事人發現辦案人員與本交通事故有利害關系,或者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的,有權申請辦案人迴避。

預付搶救治療費直接向醫院交納,憑據由預付的當事人保存。對不預付或無力預付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暫扣交通事故責任者的車輛,暫扣的期限按遼寧省公安廳關於實施《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執行。

交通事故死亡人員身份無法查明的,經在地區(市)一級報紙上刊登尋人啟事。登報10日後仍無人認領的,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處理屍體,費用由另一當事方預付。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
3. 發生交通事故自救常識有哪些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的十二種處置方法: 1、車禍發生時,駕乘者應沉著冷靜,保持清醒的頭腦,千萬不要驚慌失措。

2、駕駛人要迅速辨明情況,按照「先救人、後顧車;先斷電路,後斷油路」的原則,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 3、發生翻車事故時,駕駛人應緊緊抓住方向盤,兩腳勾住離合器踏板或油門踏板,盡量使身體固定,防止在駕駛室內翻滾、碰撞而導致傷害。

如果駕駛室是敞開式的,翻車時駕駛人應盡量縮小身體往下躲,或者設法跳車。 乘客應迅速趴到座椅上,緊緊抓住前排座椅或扶桿、把手等固定物,低下頭,利用前排座椅靠背或手臂保護頭部;若遇翻車或墜車時,應迅速蹲下身子,緊緊抓住前排座位的椅腳,身體盡量固定在兩排座椅之間,隨車翻轉;車輛在行駛中發生事故時,乘客不要盲目跳車,應在車輛停下後再陸續撤離。

4、萬一人被拋出駕駛室或車廂,應迅速抱住頭,並縮成球狀就勢翻滾,其目的是減小落地時的反作用力,減輕頭部、胸部的損傷,同時盡量遠離危險區域。 5、當翻車已不可避免,需要跳車時,應用力蹬雙腳,增大向外拋出的力量和距離,不能順著翻車的方向跳車,以防跳出後又被車輛重新壓上。

6、在撞車事故中,巨大的撞擊力常常對人造成重大傷害。為此,搭乘人員應緊握扶手或靠背,同時雙腳稍微彎曲用力向前蹬,使撞擊力盡量消耗在自己的手腕和腿彎之間,減緩身體向前沖的速度和力量。

7、駕駛人在尋找自救方法的同時,要兼具別人的安全以及貨物、財產可能造成的損失。 8、在公路上發生車禍時,要注意保護好現場,及時救護傷員,盡快報警,爭取得到交通警察的幫助,防止造成交通堵塞。

9、在車禍中,如果人的頭顱、胸部和腹部受到撞擊或擠壓,即便僅是隱隱作痛,也要警惕內臟出血,應及時到醫院診治,千萬不可掉以輕心,防止內出血突然加劇而導致死亡。 10、車輛意外失火時,應破窗脫身打滾滅火。

行車途中汽車突然起火,駕駛人應立即熄火、切斷油路和電源,關閉百葉窗和點火開關後,設法組織車內人員迅速離開車體。若因車輛碰撞變形、車門無法打開時,可從前後擋風玻璃或車窗處脫身。

11、車輛落水時,先深呼吸再開車門。 汽車翻進河裡,若水較深時,先不急於打開車門和車窗玻璃,因為這時車門是難以打開的。

此時,車廂內的氧氣可供司機和乘客維持5至10分鍾,應首先使頭部保持在水面上,迅速用力推開車門或玻璃,同時深吸一口氣,及時浮出水面。 12、當車輛迎面碰撞時,兩腳踏直身體後傾。

一旦遇有事故發生,當迎面碰撞的主要方位不再司機一側時,司機應緊握方向盤,兩腿向前踏直,身體後傾,保持身體平衡。如果迎面碰撞的主要方位在臨近駕駛人座位或者撞擊力度大時,駕駛人應迅速躲離方向盤,將兩腳抬起,以免受到擠壓而受傷。
4. 交通事故常識
1.步行時,走人行道,靠右側行走。

2.橫穿馬路,要走人行橫道。行走時,先看左側車輛,後看右側車輛。

3.設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綠燈亮時,可通行。紅燈亮時,禁止通行。

4.設有自助式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要先按人行橫道使用開關,等綠燈亮、機動車停駛後,再通過。紅燈亮或顯示「等待」信號時,禁止通過。

5.設有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的區域,不橫穿馬路。

6.無人行橫道與通過設施的區域,橫穿馬路時,要在確認安全後,再通過。

7.不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打鬧、猛跑。

8.不跨越各種交通護欄、護網與隔離帶。

9.路面有雪或結冰時,防止滑倒,造成摔傷。

10.上學路上、校園內禁止穿暴走鞋與飛輪鞋。

二、乘車安全

1.所乘車輛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車門方向涌動。車輛停穩後,先下後上,按順序上下車。

2.上車後,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擁擠。

3.乘車過程中,不把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向車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

4.乘車過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5.不在機動車道上等候車輛或者招呼營運汽車;在機動車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

6.不攜帶易燃、易爆、強腐蝕性等違禁物品乘車。

7.所乘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要聽從司售人員指揮。

四、交通事故逃生常識

1.發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車輛中時,可擊碎車窗玻璃逃生。

2.從所乘車輛中逃出後,要遠離事故發生地點,防止因車輛著火、爆炸而造成的傷害。

3.逃生後要迅速報警或攔截車輛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員。

4.所乘車輛著火時,應先防止吸入煙氣窒息,再設法逃生。

學會報警

一、學會報警

1.要熟記並正確使用各種求助與報警電話號碼。

2.遇到意外事故、突發事件時,可撥打電話求助或報警。

3.撥打電話求助或報警時,要根據所報警種要求,講清楚所求助或報警的內容。

4.報警時,要報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所在學校及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5.使用普通電話、投幣電話、磁卡電話撥打110、119、120、122(均為免費服務號碼)時,直接拿起話筒即可撥通。使用手機報警時,也可直接撥打相應的號碼。

6.空氣中含有大量可燃性氣體或粉塵時,禁止使用電話報警,防止引發爆炸或爆燃。

二、撥打110求助或報警

1.遇到緊急情況,需要公安機關幫助時,可撥打110求助。

2.遇到盜竊、搶劫,自身安全受到威脅及發生車禍時,可撥打110報警求救。

3.正在發生或發現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時,可撥打110報警。

三、撥打119報火警

1.自己所在場所及周邊發生火災時,要盡快撥打119報警。

2.發現草場、山林著火時,可撥打119報警。

3.撥打119報警時,要講清楚什麼材料著火、著火地點及火勢大小。

4.報火警後可在路口等候消防車,為消防車指引去火場的道路。

5.火勢危及自己的生命時,要先逃離火場,再報警。

6.沒有電話或消防隊的地方,發現火情時,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或部門。

四、撥打122交通事故台

1.發生交通事故時,可撥打122報警或向旁人求助報警。

2.發現所在或路過地點,發生交通事故時,可撥打122報警。

3.撥打122報警時,要講清楚發生交通事故的准確地點、肇事車輛及傷害情況。

4.如肇事車輛逃逸,報警時要講清楚車牌號碼、車型、車的顏色及逃逸方向。

5.不在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圍觀,防止自己受到傷害。

6.發生交通事故需要求助時,也可撥打110。

五、撥打120與999急救

1.自己、家人或他人發生疾病及各類傷害事故需要醫療救助時,可撥打120。

2.撥打120時,要講清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所在地點及目前所處危急狀況(如骨折、嚴重外傷、大量出血、呼吸困難等)。廣州交通事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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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生交通事故以後如何進行救助措施呢
1、行車途中汽車突然起火,駕駛員應立即熄火、切斷油和電源,關閉百葉窗和點火開關後,立即設法組織車內人員離開車體。

若因車輛碰撞變形、車門無法打開時,可從前後擋風玻璃或車窗處脫身。 當人身已經著火時,應採取向水源處滾動的姿勢,邊滾動邊脫去身上的衣服,注意保護好露在外面的皮膚和頭發。

不要張嘴深呼吸或高聲呼喊,以免煙火灼傷上呼吸道。離開汽車後,不要著急脫掉粘在燒傷皮膚上的衣服,大面積的燒傷可用干凈的布單或毛巾包紮,如有可能盡量多喝水或飲料。

與此同時,沒受傷的人員要盡快用滅火器、沙土、衣物或篷布蒙蓋,使車輛滅火,但切忌用水撲救。 2、當司機感到車輛不可避免地要傾翻時,應緊緊抓住方向盤,兩腳勾住踏板,使身體固定,隨車體旋轉。

如果車輛側翻在路溝、山崖邊上的時候,應判斷車輛是否還會繼續往下翻滾。在不能判明的情況下,應維持車內秩序,讓靠近懸崖外側的人先下,從外到里依次離開。

否則,車輛產生重心偏離,會造成繼續往下翻滾。 如果車輛向深溝翻滾,所有人員應迅速趴到座椅上,抓住車內的固定物,使身體夾在座椅中,穩住身體,避免身體在車內滾動而受傷。

翻車時,不可順著翻車的方向跳出車外,防止跳車時被車體擠壓,而應向車輛翻轉的相反方向跳躍。 若在車中感到將被拋出車外時,應在被拋出車外的瞬間,猛蹬雙腿,增加向外拋出的力量,以增大離開危險區的距離。

落地時,應雙手抱頭順勢向慣性的方向滾動或跑開一段距離,避免遭受二次損傷。 3、車輛在行駛中一旦剎車失靈,乘車人絕不能盲目跳車。

因為司機會減擋降低車速,如減擋失敗,司機應將車輛開到靠近山體的一邊去,必要時用車體側面與山體刮撞,所以,乘車人應該抓緊車內的固定物,以減輕對人體的傷害。 4、汽車翻進河裡,若水較淺,不能淹沒全車時,應待汽車穩定以後,再設法從安全的出處離開車輛。

若水較深時,先不要急於打開車門和車窗玻璃,因為這時車門是難以打開的。此時,車廂內的氧氣可供司機和乘客維持5至10分鍾,應首先使兒童、老人和婦女的頭部保持在水面上。

若車廂內的水面大致相等、有空間時,應迅速用力推開車門或玻璃,同時深吸一口氣,及時浮出水面。
6. 車禍急救知識,發生車禍應懂得如何正確採取急救措施
在專業急救人員到達前,現場搶救人員首先要對傷者的傷情進行大致的判斷,確定傷者是否還有呼吸心跳,是骨折、內出血,還是嚴重的顱腦損傷,並根據情況進行現場急救。

交通事故中外傷出血直接危及傷者生命。一個體重50kg的人,其血液量為4000ml,當失血量達到1500ml以上時,便會引起大腦供血不足,傷員會出現視力模糊、頭暈、口渴、神志不清甚至昏迷等症狀。因此,對有出血的傷者要迅速止血。

簡單的止血方法有:①直接加壓法:用干凈的手掌或手指直接按壓在傷口上,並保持壓力約15min以上。②高舉法:舉起傷員出血的肢體並高於心臟部位,以減緩出血部位的血液流動。有條件的,可在傷口敷一塊消毒紗布或墊干凈的衣物包紮。③壓迫止血法:當四肢有嚴重的出血時,可壓迫肢體的重要動脈,如上肢的橈動脈和下肢的股動脈止血,也可用皮帶、繩索等物扎緊出血部位的近心端,阻斷血流。對有腹部外傷,腹內臟器外流的,要用碗狀器皿扣住傷處,不要把外流的臟器送回腹腔。

在車禍事故中,骨折是最常見的一種損傷,骨折一般不會危及生命,但其早期的處理方法直接影響傷者的預後。現場急救時應及時正確地固定骨折部位,減少傷員的疼痛及周圍組織繼續損傷,同時也便於傷員的搬運和轉送。但急救時的固定是暫時的,因此,應力求簡單有效,不要求對骨折准確復位,骨折有骨端外露者更不宜復位,而應原位固定。急救現場可就地取材,用木棍、板條、樹枝、手杖或硬紙板等作為固定器材,其長短以固定住骨折處上下兩個關節為准。如找不到固定的硬物,也可用布帶直接將傷肢綁在傷者身上,骨折的上肢可固定在胸前;骨折的下肢可同健肢固定在一起。如果傷者肋骨骨折,救助時要注意保護傷者胸部,避免骨折斷段損傷或加重損傷傷者肺部。如果發現傷者有脊椎骨折損傷的情況,救治中要尤其小心,嚴禁隨意搬動傷者,應該讓傷者原地平卧,等待專業救護人員的救助。

顱腦損傷在交通事故中也很常見。損傷輕時僅出現頭皮血腫,開裂傷。重時出現顱骨骨折,顱內血腫,腦挫裂傷。現場急救時要特別注意:

①要讓傷者平卧,對頭部受傷引起的外出血,立即進行加壓包紮止血。

②如有血性液體從耳、鼻中流出,嚴禁用水沖洗,也嚴禁用棉花堵塞耳、鼻。

③如傷者已經昏迷,救護人員要重點保護傷者呼吸道暢通,運送途中應平卧、頭側位,以免嘔吐物誤吸進入呼吸道引起窒息。

如傷者已經出現心跳呼吸停止,要分秒必爭地立即對其進行心肺復甦急救,即保持呼吸道通暢、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按壓,目的在於在5分鍾內恢復傷者大腦的血液流動,以防腦功能出現不可逆損害。在事故現場,首先簡單判斷呼吸心跳停止:

①意識喪失。②呼吸停止或呈嘆息樣呼吸。在保證環境安全的前提下將傷者平躺就地急救,方法如下:首先進行胸外按壓30次(左手掌根置於胸骨下段,右手置左手背,雙臂伸直,重心垂直向下,頻率為100-120次/分,按壓深度為5-6cm)。然後去除口鼻異物後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兩次(在保證頸椎沒有受傷的情況下將下頜上抬打開氣道,左手拇指、食指夾緊傷者鼻孔,呼氣時放鬆,口對口吹氣兩次,見胸廓有起伏為有效,頻率10-12次/分)。然後再重復上一循環,直到專業急救人員趕到,或見傷者開始有自主呼吸,面色、口唇由紫紺轉為紅潤為止。
7. 交通事故的救護辦法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救護辦法如下:交通事故的現場救護關鍵:一是搶時間,「白金10分鍾、黃金1小時」,最初的10分鍾、1小時內的搶救是最關鍵的,正確的早期救護可以挽救傷員的生命和減低傷殘,所以要快速呼叫「120」,如有需要可呼叫「119」 「122」;二是防止脊椎錯位和脊髓損傷。

(1) 實施有效地搶救傷員,首先迅速判斷傷者有無生命危險。① 如果傷員已經昏迷,對外界 *** 反應消失,或瞳孔兩側大小不等,呼吸不規則,脈搏不清,均說明情況嚴重。

對神志昏迷的傷員,應注意保持呼吸道通暢,如果口腔中有嘔吐的食物、痰、血塊等異物,應予以及時清除,並使傷員的頭後仰,以防堵塞呼吸道,造成窒息死亡。 ② 如果傷員的心跳呼吸停止,應立即胸外心臟按壓(每分鍾100次)、人工呼吸,二者比例為30:2。

③ 如果傷員出現煩躁不安、脈搏變弱而快、呼吸急促、顏面蒼白等情況,說明傷者有大出血,並已進入休克狀態,此時應抓緊時間送醫院。(2) 傷口止血辦法和包紮辦法:① 對於出血傷口的傷員要及時給予止血,最好的方法是用綳帶加壓包紮止血,即用干凈的布塊覆蓋傷口,然後用綳帶或皮帶加壓包紮。

應用這種止血方法,可以使肢體的遠端仍存在血液循環,有利於肢體的保存,比較安全和方便。如有噴射狀大出血,加壓包紮無效,可運用止血帶(或布條)扎緊肢體近端。

在使用止血帶時,應記錄結扎時間,一般上肢不超過一小時,下肢不超過一個半小時;如果時間過久,會造成肢體壞死。 若轉運傷員時間較長,要定時放鬆止血帶5分鍾,防止肢體壞死。

② 由於交通事故一般發生在野外,傷口可能有砂粒沾染,所以現場處理要格外小心,對傷口表面的異物要小心取掉或清水沖洗,若有煩躁不安、脈搏變弱而快、呼吸急促、顏面蒼白等情況,應首先運送到醫院或呼叫「120」。 外露的骨折端不要復位,以免將污染的臟物帶人深部。

(三)搬運、護送中應注意的事項搬動傷員時,要保持脊柱平直,首先在原地要對頸部進行固定(可以使用頸托或其他代替品),搬運人員應由3 ~4人同時托起,或使用鏟式擔架,目的是防止脊椎活動,以免損傷脊髓或加重已有的脊髓損傷,導致截癱或加重截癱。 在轉運過程中,傷員平卧於木板上,禁止傷員彎腰,用擔架時要讓傷員伏卧。

應注意對骨折傷員要給予肢體固定,目的是減輕疼痛,減少骨折端的活動,以免加重血管、神經組織的損壞;對於有肢體嚴重畸形、扭轉現象的可用手作牽引肢體來矯正畸形,然後固定;對於開放傷口則不應復位;肢體固定用夾板,可就地取材,樹枝、木條、硬紙板都可以用來作夾板的代用品。 對傷情嚴重的傷員,應送就近醫院進行搶救,不要舍近求遠,一味強調送大醫院而延誤搶救時間。

Ⅳ 遇到車禍受傷後常識

車禍的傷害可分為車外傷害和車內傷害。發生車禍的車外傷員,常以挫傷、撕裂傷、骨折、閉合性內臟損傷、腦震盪多見;發生車禍的車內傷員,常以刺傷、擠壓傷、骨折、閉合性內臟傷多見。在處理傷員的過程中,應該根據傷員情況作出正確的判斷,採取最恰當的處置,為醫務人員的搶救爭取寶貴的時間。1. 出血: 傷員多伴有程度不一的出血,如內出血、外出血或兩者都有。內出血時傷員可逐漸出現煩躁不安、口渴甚至昏迷。2. 昏迷: 傷員由於劇烈疼痛、腦震盪、腦出血、出血過多等引起意識障礙,甚至昏迷。3. 休克: 表現為呼吸淺而急促、手足冰冷、頸動脈搏動減弱、面色蒼白、脈搏短而快等,嚴重者會出現呼吸及心跳停止。4. 骨折:若傷員位於車外,則以顱骨、下肢和肋骨骨折多見;若傷員位於車內,則以下肢骨骨折多見。急救口訣:車禍現場牌提醒,趕快呼叫120。昏迷之後防窒息,搬動傷員要小心。心肺復甦來救命,傷口骨折要固定。還有很多,但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少發生事故。祝大家平安。

Ⅵ 車禍後在醫院住了6天,醫院才發現脾破裂內出血,差點因失血過多而死,醫院有責任嗎

病情分析:
你好,這個情況,在臨床上還是屬於正常的,脾破裂之後,有時候並不是立即就有體現的,剛開始彩超等檢查,脾臟是有可能是正常的,看不出破裂的現象。
指導意見:
一段時間後,脾破裂的症狀才會顯現,所以只要醫院把必要的檢查都做過了,應該是沒有責任的。
祝你健康快樂!

Ⅶ 因車禍撞傷導致內臟移位和出血,應該如何修養。

愛情和友情都是不可分割的,都很重要的,但愛情都是有友情進化成的,一般人都是先做朋友才做情人,如果世界上沒有朋友的構成,那愛情從何而來呢?當你遇到愛情的時候千萬不可以遺忘了友情,因為友情是陪伴你一生的,如果被愛情拋棄了,友情也會在身邊安慰你,在我眼裡,友情還是比愛情重要。

如果有人問你愛情和友情哪種重要呢?如果你回答愛情,那你就是傻,別人一定會以為你重色輕友,如果你回答友情的話,那也會有人說你沒有情調,只存在友情,之間就不會存在一點點曖昧的調調,生活不是更單調了。所以愛情和友情可以說是互相排斥,也是一說是互相吸引的,只要自己身邊兩者依存的話,那自己的日子一定會充滿幸福感,做人要學會知足哈,最後再添一句話,愛情和友情都很重要的哦。

Ⅷ 遭遇車禍時如何急救與自救

車禍瞬間發生。由於影響巨大,人們經常受傷甚至死亡。因此,急救刻不容緩。以下是如何在車禍現場幫助傷員。

步驟/方法

1.現場組織:臨時組織救援隊伍,統一指揮,為避免慌亂,要立即滅火或排除一切起火原因,如關閉發動機、關閉電源、搬動易燃物品、派人到應急中心求助等。指派人員保護事故現場並維持秩序。開展自救互救,做好傷情分類及時施救。2.救護車分類:

根據輕重緩急及時救助傷者。

對於危重患者和心臟驟停患者,應立即進行心臟按壓和口對口人工呼吸。

如果發現傷者失去知覺,建議清除污垢、嘔吐物、假牙等。用手帕和手指從傷者的口鼻處,然後讓傷者側卧或趴著,防止嘔吐物堵塞氣道造成窒息。

如果傷者的內臟從傷口中脫出,可以用干凈的布、干凈的塑料袋等物品覆蓋,然後包紮。禁止將它們直接插入體腔。

如果懷疑傷者是四肢骨折,可以用夾板、木棍等捆綁固定。移動傷者時,要隨曲線彎曲,不要強迫傷者彎曲的四肢直線移動。如懷疑脊柱損傷,移動時應將傷者平舉,以免截癱。如果懷疑頸部受傷,穩定頭部並加強頸部。

立即止血並包紮出血者。如果四肢出血,出血部位可以抬高。

如發現開放性氣胸,應嚴密封閉包紮。對於呼吸困難的張力性氣胸患者,條件允許時可在第二肋與鎖骨中線交叉處放置穿刺排氣或引流管。骨折固定了。那些呼吸困難、缺氧、胸部受傷和胸壁漂浮(呼吸運動異常)的人應立即用衣服、棉墊等填充。,並適當加壓和包紮以限制漂浮。

如果傷者的肢體卡在車的某個部位,大量出血,那麼出血的部位要包紮止血。如果肢體斷了,殘肢要和傷員一起送到醫院。斷掉的手指和腳趾最好放在干凈的塑料袋裡,或者用干凈的布包起來。如果可能的話,把它們放在有冰塊的溫暖瓶子里。3.正確處理:

無論如何,救護人員應特別防止頸椎脫位和脊髓損傷,並注意:

(1)搬動或移離重傷員下車前,先在草地上放置頸托,或固定頸部,防止頸椎脫位、脊髓損傷、高位截癱。目前,如果沒有頸托,可以用紙板、橡膠和厚帆布模仿頸托,切成前後片,用布條固定。

(2)對於暈倒在椅子上的傷者,放置頸托後,可將頸部和軀干固定在靠背上,然後將椅子移出,與傷者一起移出。

(3)對於從座位上被拋起的危重、昏迷傷員,應就地戴上頸托,並包紮好傷口,然後按照脊柱損傷的原則,由幾個人抬傷員。動作要輕柔,由腰臀支撐,載體的力度要整齊一致,平放在木板或擔架上。急救結束後,傷員將按優先順序由救護車運送。千萬不要在現場停車運送危重病人,否則由於其他車輛缺乏專門的搶救設備,受傷人員大多使用不正確的半坐位、半躺位、側身位等。,這加劇了他們的傷害,甚至在途中殺死他們。

採取正確的措施,及時護理傷員,是搶救傷員的關鍵。但在現實中,經常會發現一些人在搶救傷員時使用了一些錯誤的搶救方法,這種情況在遠離城鎮的地方比較常見。

注意事項

1.骨折時強制復位

這是非常危險的,因為骨折端會破壞周圍的組織,造成新的傷害、出血和感染。斷端應用干凈布覆蓋,四肢固定,避免相對運動。萬一腦部和脊椎受傷,記得盡量少帶病人。當你不得不背著它們的時候,你應該把它們平放,不要背在背上。

此外,對於一些小的閉合性損傷,皮下出血,也就是常見的腫青紫塊,人們總是習慣於揉搓,以為這樣可以緩解疼痛。實際上,摩擦實際上加重了內出血,出血的血液使周圍組織更加腫脹和疼痛。正確的方法是給予冷敷(傷後24小時內)使局部血管收縮,降低神經敏感度,達到止痛的效果。

2.在斷肢上擦碘酒和酒精。

如果手或手指骨折,我們應該盡最大努力保存它,以便醫生盡可能地進行再植。但有些人不懂得保護斷肢,用碘酒、酒精等消毒劑搓洗斷肢,或將斷肢浸泡在酒精或福爾馬林中進行「徹底消毒」,會造成細胞嚴重退化,無法再植,也不要將斷肢浸泡在低滲或高滲鹽水中,以免組織細胞爆裂或皺縮。斷肢不要加熱保溫,以免加速組織變性,使再植失敗。

正確的治療方法是:用消毒紗布或干凈的布包裹斷肢,放在沒有孔洞的塑料袋或膠袋中,口袋裡不要放其他東西,然後扎緊。將冰塊放在口袋周圍冷凍(或用冰棍或冰淇淋代替)以達到冷藏的目的。口袋必須嚴格檢查。如果出現滲漏或裂縫,冰水會滲入斷肢,不可避免地滲入組織,損傷細胞,失去再植成功的可能。

3.用臟布包紮傷口。

認為不包紮傷口,一受風就會得破傷風,這是一種誤解。破傷風是由傷口中的破傷風桿菌感染引起的,破傷風桿菌是一種厭氧菌,在不通風的環境中更容易滋生。如果沒有消毒的傷口用不透氣的膠帶和塑料布緊緊覆蓋,會增加破傷風的可能性。包紮傷口的目的是為了止血,避免傷口進一步碰撞和污染,所以不能用臟布包裹。

4.給傷口上葯,塗葯液。

事實上,磺胺粉和雲南白葯不能止血消毒,反而成為傷口異物,增加污染機會,阻礙癒合;塗碘會使傷口表面的細胞蛋白凝固壞死,難以癒合。塗紫色葯和紅色葯會模糊創面,不方便觀察傷口;紫葯的收斂作用大於消毒。塗有紫色葯物的傷口表面結痂,但下面可能有膿液。紅葯水的消毒效果也很弱。還含有汞,人體通過受損組織吸收。如果同時使用碘,汞在遇到碘時會生成碘化汞,對人體有害。

正確的方法是在受傷初期用煮沸的淡鹽水清洗傷口及其周圍。淺表皮膚擦傷不妨曬曬太陽並做紫外線消毒。

5.用無彈性的材料止血。

止血帶應由彈性材料製成,無橡膠管,用繩子、電線、鐵絲扎牢,會造成健康組織缺血甚至壞死。止血帶的松緊要適應,避免出血。受傷肢體供血不足易導致感染,止血帶過緊或時間過長可引起肢體壞疽、中毒性休克甚至截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