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陝西科技大學教務管理系統入口
一、陝西科技大學教務管理系統登錄入口 陝西科技大學 教務管理系統登錄入口為http://jwc.www.sust.e.cn/,學生可以復制該網址到瀏覽器地址進入登錄頁面。
二、陝西科技大學簡介
陝西科技大學 是我國西部地區唯一一所以輕工為特色的多科性大學,是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建設高校,是前襪「十二五」期間陝西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是陝西省人民政府與中國輕工業聯合會、中國輕工集團公司共同建設的重點高校。學校創建於1958年,時名北京輕工業學院,是新中國第一所輕工高等學校;1970年遷至陝西咸陽,改名為西北輕工業學院;1978年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88所重點院校之一;1998年學校劃轉到陝西省,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的體制;2002年經教育部批准,更名為 陝西科技大學 ;2006年學校主體東遷西安。
學校現有西安未央校區、太華路校區和咸陽校區三個校區,總面積2055畝,建築面積129.6萬平米。西安校區佔地面積1590畝,規劃合理、功能齊全、設施先進、環境優美,坐落於風景秀麗的灞河之濱、未央湖畔。學校有專任教師1200多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近600人;有全日制各類在校學生21000多人,其中博士、碩士研究生近3000人。圖書館藏書近200萬冊。
學校設有輕工科學與工程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機電工程學院、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化學與化工學院、設計與藝術學院、文理學院、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職業技術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和體育部等13個學院(部)。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3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4個、二級學科18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8個、二級學科82個,本科專業58個,涉及工學、理學、管理學、文學、經濟學、法學、醫學、藝術學、教育學等9大學科門類。有省級優勢學科6個,國家級、省部級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基地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25個,省級協同創新中心1個,省哲學社會科學特色建設學科1個,省級研究生聯合培養示範工作站6個,校級院士工作室6個。2017年1月,材料科學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邁入國際一流學科行列。
學校始終將人才培養作為根本任務,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2011年入選教育部「卓越工程師計劃」第二批試點高校,2017年入選教育部「互聯網+中國製造2025」產教融合促進計劃試點院校和陝西省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近年來,在國家級、省級教學項目中連創佳績,整體水平居省屬高校前列。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1項,省部級教學成果獎53項;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9個,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13個,陝西省名牌專業7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專業4個;國家級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1項、省級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9項;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省級教學團隊24個;國家級精品課程4門、省級精品課程24門;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程1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1門、省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50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範課程1門、省級雙語教學示範課程2門;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1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省級虛擬模擬實驗教學中心14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1個,省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創新創業實踐教育基地6個;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4個;省級創新創業改革試點學院2個;承擔省部級教改項目53項。
學校高度重視科技創新,積極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十二五慧物激」以來,共承擔各類縱向科研項目1613項,包括國家「973」、「86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際科技合作、國家發改委和工信部產業化項目、陝西省科技統籌創新工程計劃項目等重大項目;獲得科技成果獎勵261項,省部級以上獎勵99項,其中主持或參與獲得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1項、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2項、何梁何利基金「科學與技術創新獎」1項、教育螞仿部高等學校科學技術一等獎1項、陝西省科學技術一等獎3項、陝西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1項、中國輕工業聯合會科學技術一等獎5項;出版各類著作和教材265部,發表核心期刊論文3906篇,被SCI、EI、ISTP等三大檢索收錄論文2954篇;共獲授權專利5759項。據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數據顯示:2016年度全國高校發明專利授權量排名中,我校名列全國高校第34位;至2016年底全國高校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排名中,我校名列全國高校第31位;該兩項排名已連續6年進入全國高校50強,均位居陝西省屬高校第1位。創新產學研合作模式,先後成立了浙江(溫州)輕工研究院、陝西省平板顯示技術工程研究中心、陝西知識產權運營研究中心,2007年陝西省人民政府依託學校成立了省級研究院——陝西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究院,這些產業化平台注重解決行業關鍵性技術問題,為區域經濟發展和行業技術進步發揮了積極作用。
學校堅持以人為本、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的育人理念,大力推進文化傳承創新,積極構建和諧校園。學校被團中央確定為全國50所、陝西省唯一一所普通高校基層團建試點單位,先後榮獲「全國大學生心理咨詢先進單位」「陝西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先進單位」「陝西省平安校園」「陝西省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示範學校」等多項榮譽。輔導員隊伍建設和網路思政工作成效顯著,在全國高校輔導員年度人物評選、素質能力大賽、精品項目建設、易班應用等重大工作和活動中成績優異,學校成為唯一一所蟬聯全國高校輔導員素質能力大賽決賽一等獎的高校。科大學子在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中國研究生創新實踐系列大賽、中國青年志願者服務項目大賽等國家級競賽中屢獲殊榮。積極拓寬就業渠道,完善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學生就業能力和質量顯著提升。
在六十年的發展歷程中, 陝西科技大學 歷經「三次創業、兩次搬遷、一次劃轉」的奮斗與輝煌,秉承以「自強不息、艱苦奮斗的創業精神,求實創新、銳意進取的科學精神和紮根西部、服務社會的奉獻精神」為內涵的「三創兩遷」精神,恪守「至誠至博」校訓,培養了近15萬名優秀人才,為國家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學校2014年被中共陝西省委高教工委授予「陝西高等學校先進基層黨委」稱號;在5年一次的全省「五一」評選表彰活動中,成為唯一一所在2012年、2017年連續兩次獲得「陝西省先進集體」榮譽稱號的高校。站在新的起點, 陝西科技大學 將,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按照國家和陝西省「一流大學、一流學科」的建設要求,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學科建設為龍頭、師資隊伍建設為重點、深化改革為動力、黨的建設為保證,深入推動學校內涵發展,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整體辦學水平,為全面建成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教學研究型大學努力奮斗!
❷ 陝西科技大學校歷怎麼查
1、打開陝西科技大學教務處,輸入賬號和密碼進入。
2、則閉臘找到導航位置的「校歷相關」即可查詢。取樣量就是從某取樣對象抽取一孫滑定的數量檢測,這個數量可以說是態備取樣量。
❸ 陝西科技大學教務網期末成績怎摸查
登陸教務網,即登陸校網後,校園服務—>學生服務—>本科教務管理系統,進入後點擊用戶登陸,輸入學號和密碼(身份證後六位),進入就可以查成績了。
❹ 陝西科技大學教務管理系統官網登陸地址
陝西科技大學 教務管理系統官網登陸地址: http://jwc.www.sust.e.cn/ 本規定系根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41號令),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訂。凡 陝西科技大學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均應遵守本規定。 一、入學與注冊 1.按照國家招生規定,經本校錄取的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要求的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事先提交書面申請向學校招生辦公室請假,請假期限一般不得超過2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不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3.新生報到後3個月內,各學院要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等材料與紙質檔案、錄取名冊、電子檔案(含新生電子照片、新生電子名冊、新生報名登記表)逐一比對核查。 藝術類專業所在學院,根據本學院教學和工作實際情況組織專家組,對藝術類專業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復測。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取消學籍學生由招生工作辦公室按有關規定會同相關學院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並將取消學籍名單上報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及學生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部門。 4.新生進行體檢復查確定患有疾病者,經學校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下同)診斷不宜在校學習,但經短期治療,可達到入學體檢標準的,經本人申請,學院簽署意見,招生辦公室審核,可准許保留入學資格一年。由招生辦公室發給保留入學資格證明後,一周內辦完離校手續,回家或回原單位治療。 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不享受在校學生的待遇。 5. 新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校保留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至退役後2年。 6.因病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在保留入學資格期內經治療康復的,應在次年八月底前向學校招生辦公室申請入學。由學校指定醫院診斷,符合體檢要求,經學校復查合格後,重新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7.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期限內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注冊並核對個人學籍信息。 8. 每學期開學時,在校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持學生證(校園一卡通)到校財務處繳納學費及其他費用,然後憑繳費憑證在各學院辦理注冊手續(加蓋注冊章)。不能如期注冊的,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後注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按照學校學生資助的相關規定申請獲得教育救助。 9. 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辦理注冊手續,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手續按照 陝西科技大學 學生考勤管理暫行規定執行。請假獲批準的學生,到校後應補辦注冊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不注冊者,按退學處理。 10. 經注冊的學生擁有在校繼續學習的資格。 二、考核與成績記載 (一) 考核 1.每學期學生必須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學生證或校園一卡通)參加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核(含實習、課程設計、實驗課、畢業設計或論文等)。 2.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考核成績的評定,依課程性質不同可採用百分制、五級制(優、良、中、及格、不及格)和兩級制(通過、不通過)。 考試課成績評定採用百分制,以期末考試成績為主,同時參考平時成績。平時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一般不超過40%,實踐性較強的課程平時成績可佔50-60%。 考查課成績評定依據課程教學要求可採用百分制、五級制或兩級制,根據學生平時聽課、完成作業、實驗、實習、習題課、課堂筆記、課堂討論及測驗情況綜合評定。 各門課程的成績評定辦法由任課教師或課程小組制定。 同一門課程分幾個學期設置,每學期算一門課程。 3.公共體育課不及格者應補考或重修。體育課成績要根據考勤與課內教學和課外鍛煉活動的情況綜合評定。學生因身體有嚴重疾病或缺陷,學習體育課全部內容或某些項目有困難,可在開學後5個工作日內,填寫並提交「 陝西科技大學 體育保健班申請表」,並取得校醫院證明,經體育部和學生所在學院審查,報教務處批准,由體育部安排轉入體育保健班上課,考核合格,可取得相應課程成績和學分,但成績登記時註明「保健」字樣。 4.課外學分必須按規定要求完成8個學分,具體要求按照 陝西科技大學 各類第二課堂活動計分辦法(試行)執行。 5.學業優秀學生若自修某門課程全部內容(政治理論課、體育課、各類實習、各類設計等實踐性環節除外),可在該課程開課兩周內提出申請並填寫「 陝西科技大學 課程自修申請表」,審批通過後,按照課程自修通知書要求參加該課程期末統一考試,具體要求按照 陝西科技大學 本科生課程自修免修暫行規定執行。 6.學生因病不能按時參加考試,應提出申請並填寫「 陝西科技大學 課程緩考申請表」,審批通過後,按課程緩考通知書上規定時間參加課程緩考。學生因代表學校參加科技競賽、體育比賽等活動無法參加考試的,應在考試前由活動組織部門報教務處批准後,填寫「 陝西科技大學 課程緩考申請表」,按課程緩考通知書上規定時間參加課程緩考。緩考成績按該課程原成績評定辦法評定,視作該課程的首次考試成績。補考的課程不予緩考。 7.必修課考核成績不及格者應於下學期開學5個工作日內,在學院教學秘書處辦理補考手續。凡實踐環節(含各類實驗課、課程設計、各類實習等)不及格者,應隨低年級重新完成該門實踐環節的學習。學生不得以未收到通知或其它理由不參加補考或重修。補考成績以卷面成績記載,並做補考標記,具體要求按照 陝西科技大學 補考重修管理辦法執行。 8.選修課管理按照 陝西科技大學 本科生課程選修實施辦法執行。 (二) 成績記載與查詢 1.考核及格,即獲得該門課程的學分,考核成績和獲得的學分應真實、完整地記入成績冊並歸入學生本人檔案。 2.考試結束7個工作日後,學生可使用個人賬號和密碼,登陸教務網路管理系統查詢成績。如對成績有異議,可在5個工作日內(期末考試成績在開學後5個工作日內)填寫「 陝西科技大學 試卷(成績)復查申請表」交所在學院教學秘書辦理。 3.各學院教學辦公室負責辦理學生成績通知、查詢、復核及完整地出具學生學業成績等工作。 (三)考勤、違紀、作弊管理 1. 學生有以下行為者,由任課教師提出,經主管院長審批,報教務處,該門課程以不及格記錄,須參加該門課程的補考、重修或選修其他課程。 ⑴無故曠課,累計超過8學時或未達到規定的基本教學要求(如作業、實驗、平時測驗) ⑵請假缺課累計超過該門課程教學時數三分之一、或未完成教師規定的學習任務(如作業、實驗、平時測驗等)超過三分之一 2.學生嚴重違反考核紀律或考核作弊者,該課程考核成績記為無效,並應視其違紀或者作弊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並記錄學生誠信記錄。按照 陝西科技大學 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執行。 三、學分與平均學分績點 (一) 學分 四年制本科學生應獲得規定學分方可畢業,具體要求及各門課程(實踐)學分值按照 陝西科技大學 本科專業培養方案執行。課外學分一般要求不低於8學分。 (二)平均學分績點 學分反映學習的數量,平均學分績點反映學習的質量。 學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的排序以為依據,平均學分績點排序可用於優秀學生評定、畢業生成績排名位次等證明。 平均學分績點按下列公式計算,績點系數見表1。 表1績點系數表 百分制考核的課程:成績<60,績點系數=0; 成績≥60,績點系數=(成績-50)/10 五級制考核的課程 優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兩級制考核的課程 通過 不通過 績點系數 註:凡因不及格補考重修的課程,考核合格後的績點系數為1.0。 四、升級與留、降級 1.學生按照專業培養方案按學期選修課程,修完本學年規定的課程、經審核合格後准予升級。 2.學生在校期間必修課程(含實踐環節)補考(或重修)後累計達到4~7門實行「學籍黃色警示」;累計不及格課程達到8~11門實行「學籍橙色處理」; 累計不及格課程達到12門及以上實行「學籍紅色處理」。(統計時間為每年7月底) 受「學籍黃色警示」者,由學生所在學院對學生做警示談話並通知家長; 受「學籍橙色處理」者,學院依據學生學習情況及在校表現作留級或退學處理,並對學生做警示談話,同時將處理結果通知家長; 受「學籍紅色處理」者予以退學。由學生所在學院通知學生及家長,在退學決定書5生效個工作日內辦理離校手續。 3. 學生留、降級手續每學期前兩周辦理,每學年第一學期辦理留級手續,第二學期辦理降級手續。辦理留、降級的學生之前已通過的課程,學生可選擇保留原成績,也可選擇隨新班級重新學習;未通過及低年級培養方案新開的課程,隨新班級重新學習。辦理留、降級的學生,應填寫「 陝西科技大學 留(降)級申請表」,於開學後兩周內辦理審批手續。 4.提前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並取得畢業規定學分的學生,經學生申請、學院領導審核、教務處批准後允許提前進入畢業設計(論文)階段,答辯通過後可提前畢業。 5.學生在校學習期限,四年制本科不得超過六年;休學創業的學生經學校評估後,最長不超過八年。 五、轉專業與轉學 (一)轉專業 1.學生一般應完成在本校就讀專業的學業。符合下列條件的本校學生,可以申請校內轉專業。 ⑴ 完成第一學年課程後,學生可在一定范圍內申請轉專業,按照 陝西科技大學 本科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執行; ⑵ 患有疾病或者有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擬轉入專業學習的; ⑶ 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⑷ 確有專長、有相關成果,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能提供相關成果和專家證明的; ⑸ 休學創業或退役後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轉專業 ⑴ 本科三年級及以上的學生; ⑵ 屬於某些特定的學科專業,學校派人單獨面試考核接收或提前錄取的; ⑶ 正在休學、保留學籍的學生; ⑷ 應予退學的學生; ⑸ 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 3.凡轉專業學生中需轉入低一年級的,應按轉入的專業和年級學費標准繳納學費。 4.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原則上只能轉專業一次。 (二)轉學 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學; ⑴ 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⑵ 高考成績低於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⑶ 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的、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⑷ 應予退學的; ⑸ 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出具證明,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 2.辦理流程 學生轉學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陳述轉學理由,經轉出學校同意,由轉入學校負責審核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認為符合本校培養要求且學校有培養能力的,經轉入學校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公示無異議後可以轉入。同時,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跨省轉學的,轉出、轉入學校研究同意後,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申請轉入本校的學生入學當年的高考分數不得低於本校轉入專業當年最低錄取分數線。在上報轉學材料時,應當出具學生錄取審批表和經學校教務處審批、蓋章的學生在校學習成績單,並。因病轉學者還需附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學校按照審批許可權范圍對轉學政策、程序、結果進行公示和公開,在告知學生本人的前提下,對擬轉學學生姓名、轉出、轉入學校名稱、專業、入學年份、高考成績、轉學理由等信息要進行不少於 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休學、保留學籍與復學 (一)休學 1.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提交「 陝西科技大學 休學申請表」,審核通過後,應予休學。 ⑴ 因病經學校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校醫院證明,需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者,或患有傳染性疾病,需隔離治療者; ⑵ 根據考勤,一學期因請假造成缺課超過總學時三分之一者; ⑶ 自主創業者; ⑷ 因特殊原因,本人申請或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 2.休學學生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辦完離校手續。休學以一年為限,累計不得超過二年(因病經學校批准,可連續休學兩年)。 3.已達到第四條中留降級、退學條件者,不能再提出休學,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4.休學學生的有關事項,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⑴休學學生應當辦理休學手續離校,學校保留其學籍,不提供住宿及相關的管理服務; ⑵學生休學期間無須注冊,不享受在校學生待遇; ⑶學生休學期間,若發生意外事故或侵權、侵害事件,學校不承擔責任。學生休學期間如有違法、違反校紀行為,按照 陝西科技大學 大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處理; ⑷因病休學的學生應回家療養,其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保留學籍 1.在校學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校保留學籍至退役後2年。 2. 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跨校聯合培養項目,在聯合培養學校學習期間,學校同時為其保留學籍。 3. 保留學籍期間,與其實際所在的部隊、學校等組織建立管理關系。 (三)復學 1.學生休學期滿,應於學期開學後5個工作日內持休學證明和「 陝西科技大學 復學申請表」,辦理復學手續。因病休學的,申請復學時須附學校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健康檢查證明,經校醫院復查合格,方可復學。休學期間,如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者,學校將取消其復學資格。 2.復學的學生,原則上均應編入下一年級同專業學習。 七、退學 1.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退學處理。 ⑴ 必修課程(含實踐環節)累計不及格課程達到8門及以上者(補考重修及格的課程不累計,統計時間為每年7月底); ⑵ 未經批准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的教學活動者; ⑶ 休學或保留學籍期滿未按期申請復學或經復查不合格,不能復學者; ⑷ 經指定醫院確診,患有疾病或意外傷殘不能繼續在校學習者; ⑸ 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注冊而又未履行暫緩注冊手續者; ⑹ 在校學習時間累計超過其學制二年者(不含應征入伍、休學創業學生); ⑺ 本人主動申請退學者。 2. 除第(7)款外退學的學生,由教務處報校長辦公會審批並出具退學決定書。退學決定書由學生所在學院直接送達學生本人。學生拒絕簽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達;已離校的,可以採用郵寄方式送達;難於聯系的,可以利用學院網站、新聞媒體等以公告送達,公告60天視為送達。同時,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3.學生對退學處理有異議的,可按照 陝西科技大學 學生申訴規定提出申訴。 4.學生退學後有關問題的辦理: ⑴ 退學或因各種原因處理離校的學生,應返回原籍或撫養人所在地落戶; ⑵ 退學學生視學習期限發給學習證明或肄業證書; ⑶ 開除學籍的學生只發給學習證明; ⑷ 被取消入學資格、退學、開除學籍的學生,不得申請復學; ⑸ 凡退學學生應自退學決定生效日(或申訴被駁回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完離校手續,逾期未辦理者,引起的相關問題後果自負。 5. 退學的學生如果在退學後兩年內參加高考且被我校錄取,經本人申請,學院依據培養方案及學生退學前的學習成績審核同意,報學校批准,可轉入退學前所在專業及相應年級學習。退學前已取得學分依然有效。 八、畢業與學位 1.具有學籍的學生政治合格、身體健康、修滿規定的必修課、實踐環節,成績合格,所取得選修課學分達到本專業培養方案中規定的畢業學分要求,准予畢業。 2.對畢業前尚有課程不及格的學生,學校在每年畢業前(一般為5月份)安排一次補考,如經補考後仍有課程不合格,學生可自主選擇當年結業或延長在校學習時間一年,但在校時間不得超過學校規定的最長年限。 3.如畢業時所修課程成績及格,但未達到本專業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學分要求,或雖達到畢業學分要求,但畢業設計(論文)答辯不及格,均不能按期畢業,學生可自主選擇當年結業或延長在校學習時間一年,但在校時間不得超過學校規定的最長年限。 4.凡選擇結業的學生,先發給結業證書,在一年內可向學校申請不及格課程補考、選修課程補足所缺學分、畢業設計(論文)重做等,達到畢業要求後申請換發畢業證書。換發的畢業證書,畢業時間按發證日期填寫。逾期不申請或申請後仍未達到畢業要求者,按結業處理。 5.凡選擇延長在校學習時間一年者,學籍編入下一年級,學籍管理由學生所在學院負責。學生每學期開學時辦理注冊報到手續,並在學院留有效的聯系方式,確保能夠獲得學校的有關通知。由於無法聯繫到本人而造成的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學生在延長學習期間修滿畢業所需學分,考核及格且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及格,隨下一屆畢業,發畢業證書。仍達不到畢業要求的按結業處理。 6.學校每年將頒發的畢(結)業證書信息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注冊,經教育部審核、備案後的學歷證書國家承認,並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 7.本科學生在獲得畢業資格後,方可申請學士學位。學位授予按照 陝西科技大學 學士學位授予暫行規定執行。結業換發畢業證書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8.對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入學者,學校不發給任何形式的證書。 9.對以作弊、剽竊、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學校予以追回,並取消其獲得學歷、學位證書資格。 10.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後可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規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規定同時廢止。 十、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❺ 陝西科技大學教務管理系統入口:http://jwc.www.sust.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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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普通本科學生課程考核工作,根據《 陝西科技大學 普通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中相關條款,特製定本辦法。
1.補考(重修)學生的確定:凡課程考核不及格及因各種原因缺考的學生均應參加補考(重修)(不含通識教育選修課)。其中本學期課程考核成績不及格者在下一學期參加補考,補考後課程成績仍不及格者參加以後學期的補考。所有實踐環節(含實驗課、課程設計、各類實習)考核不及格的學生,應隨低年級重新完成該門實踐環節的學習。
2.補考(重修)手續的辦理: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在各學院教學秘書處辦理補考(重修)手續,匯總後報教務處。
3.補考(重修)考試及成績記錄:
⑴ 參加補考的學生通過自學或在線課程學習,於開學後第 3~4 周進行補考考試。根據課程性質,由教務處和學院分別組織。
⑵ 補考(重修)成績按實際考核成績記錄,但標注補考(重修)標記且「績點系數」為 1.0。
(3)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未達到 425 分前,出現的大學英語(I)~(IV)課程不及格者,可參加每學期相應課程補考和畢業前補考,課程成績按補考實際考核成績記錄;一旦學生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 425 分,大學英語(I)~(IV)不合格課程,可直接認定合格,課程成績按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轉換後認定,但仍標注補考標記且「績點系數」為 1.0。
4.畢業時仍有不及格課程的處理:對畢業前尚有課程不及格,未獲得規定學分的學生,學校在每年 5 月安排一次畢業前補考。所有課程補考及格,准予畢業。如經補考後仍有課程不及格,學生可自主選擇當年結業或延長在校學習時間一年,但在校時間不得超過學校規定的最長年限。
5. 本辦法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實施,適用於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生,原規定同時廢止。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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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陸教務網,即登陸校拍帆網後,校園敬純服務—>學生服務—>本科教務管理系統,進入後點擊用戶登陸,輸入學號和亮賀咐密碼(身份證後六位),進入就可以查成績了。
❽ 陝科大教務管理系統晚自習安排
陝西科技大學是沒有晚自習安排的,有的學院可能強制性上自習,會給本學院通知的。
❾ 陝西科技大學研究生管理系統怎麼改學期
陝西科技大學研究生管理系統中,改變學期的具體操作步驟可能拆神含因版本和系統不同而有所不同。一瞎升般來說,可以在系統中找到「學期管理」或「學期設置」等相旅笑關選項,然後選擇需要修改的學期,進行相應的修改操作。如果不清楚具體操作步驟,可以咨詢學校的研究生教務部門或相關技術支持人員。
❿ 陝西科技大學成績單怎麼列印
查詢步驟如下:
登錄校園官網,點擊學校網站的教務管理系統蠢肆,輸入學號和密碼,選擇身份。接著進入另外一個界面,點擊氏檔睜查詢殲歲成績,然後就可以列印成績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