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發布剪輯視頻算侵權嗎
法律分析:算侵權,行為人在未經過著作權人允許的情況下,私自對有版權的視頻進行剪輯拼接的行為也會構成侵權,需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網路視聽節目傳播秩序的通知》一、堅決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所有視聽節目網站不得製作、傳播歪曲、惡搞、醜化經典文藝作品的節目;不得擅自對經典文藝作品、廣播影視節目、網路原創視聽節目作重新剪輯、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節目片段拼接成新節目播出;不得傳播編輯後篡改原意產生歧義的作品節目片段。嚴格管理包括網民上傳的類似重編節目,不給存在導向問題、版權問題、內容問題的剪拼改編視聽節目提供傳播渠道。對節目版權方、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影視製作機構投訴的此類節目,要立即做下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Ⅱ 網上剪輯視頻合法嗎
法律分析:網上剪輯視頻是否合法要視情況而定,如果是沒有經過視頻作者本人的同意把剪輯的視頻傳播就算侵權,如果是未獲得視頻上傳者的同意,然後擅自下載之後進行編輯再次傳播,就構成侵權。著作權侵權是指一切違反著作權法侵害著作權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權、著作財產權的行為。但是如果你在使用作品是經過了作者本人的同意,並且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那麼就沒有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四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並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著作權人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改編、匯編、播放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且不以營利為目的;(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已經發表的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十二)以閱讀障礙者能夠感知的無障礙方式向其提供已經發表的作品;(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規定適用於對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限制。
Ⅲ 手機在線看電影如何剪輯視頻
首先沒法剪輯在線視頻,都需要把視頻下載下來。另外手機剪輯視頻對手機的負擔比較大,會變卡等
用電腦上的視頻剪輯軟體比較靠譜。比如
愛剪輯,裡面的功能比較多,且操作也比較簡單。
視頻加濾鏡,字幕特效,炫光,動景等特效,都能快速製作出來。
Ⅳ 如何剪輯視頻
剪輯視頻的方法和步驟如下:
剪輯視頻主要有如下兩種方法:
方法1、打開視頻文件所在文件夾,將視頻文件直接拖曳到愛剪輯「視頻」選項卡即可。
方法2、在軟體主界面頂部點擊「視頻」選項卡,在視頻列表下方點擊「添加視頻」按鈕,或者雙擊面板下方「已添加片段」列表的文字提示處,即可快速添加視頻。使用這兩種方法添加視頻時,均可在彈出的文件選擇框,對要添加的視頻進行預覽,然後選擇導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