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視頻照片 » 結婚證被撕了補辦可以換照片嗎
擴展閱讀
《狂蟒之災5》完整版 2024-04-26 21:38:44
看哪個的網站 2024-04-26 21:37:22

結婚證被撕了補辦可以換照片嗎

發布時間: 2023-03-31 08:08:22

A. 結婚證可以重新換照片嗎

結婚證上的照片不可以換的。結婚證照片是有蓋鋼印的,換了的話使用結婚證的部門會質疑證件的真假。除非結婚證丟失或損毀,補辦的時候可以更換。法律規定,結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B. 結婚證上的照片可以更換嗎

結婚證上的照片是不可以更換的。因為結婚證上的照片有民政局蓋的鋼戳,而鋼戳是有法律效力的,它證明了這本結婚證是國家認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結婚照,如果擅自把結婚證上的照片換了,就破壞了結婚證的法律效力了,但是如果覺得結婚證上的照片實在太丑了,有個好方法,直接到民政局說結婚證丟了,進行補辦程序。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八條 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的,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C. 結婚證上的照片可以更換嗎

結婚證照片是不可以換的。結婚證照片是有蓋鋼印的,換了的話使用結婚證的部門會質疑證件的真假。在照片破損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去婚姻登記機關補領結婚證。
結婚證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5、提供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6、提供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7、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8、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9、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10、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D. 結婚證上的照片可以換嗎

一、結婚證上的照片可以換嗎
1、結婚證上的照片不可以換。結婚證照片是有蓋鋼印的,換了的話使用結婚證的部門會質疑證件的真假。在照片破損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去婚姻登記機關補領結婚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結婚證的領證條件是什麼
1、雙方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2、雙方自願結婚;
3、雙方均單身;
4、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5、沒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E. 結婚證照片可以換嗎

結婚證照片不可以換。在領結婚證的時候是要提供照片的,並且一旦提交申請,且驗證通過之後就無法更改結婚證上的照片了。只要不存在信息錯誤的情況,所以不能更換。故而,如果是自帶結婚登記照 ,可以在相館拍攝的時候多拍幾張進行挑選。當然,如果是結婚證遺失、損壞等情況補辦結婚證的時候是可以重新准備照片的,也就是說重新補辦結婚證可以換原本的照片。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八條 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的,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