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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怎樣查到人 2025-05-14 19:45:44

發布在公眾號上的照片可以使用嗎

發布時間: 2023-02-23 15:51:26

㈠ 人民網公眾號拍攝的圖片侵權嗎

公眾號用網路圖片算不算侵權,要看情況。如果公眾號未經許可,進行公開發表、傳播的,一般算侵權;但如果僅屬於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等合理使用情形的,並不算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㈡ 公眾號用網路圖片算不算侵權

法律分析:公眾號如果未經圖片著作權人的同意引用圖片的,並且用於營利活動的,公眾號會構成侵犯著作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㈢ 微信公眾號發布的圖片侵權嗎

公眾號圖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算侵權: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圖片的;
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圖片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圖片作品的;
3、使用他人圖片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4、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㈣ 公眾號用到的網路圖片會侵權嗎

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公告號用到網路圖片時,如果未經圖片所有權人同意而使用的,是會構成著作侵權的,要承擔債權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一)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二) 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三) 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 剽竊他人作品的;(六)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七) 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八) 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㈤ 如果我在網路上查找圖片,用於在微信公眾號等平台上發表,是否侵犯版權

首先我們明確一下圖片侵權的裁判標准,簡單說就是只要不是法定許可行為,那麼不管是否盈利、是否知曉作者,只要未經許可使用了他人圖片,都屬於侵權行為。我國《著作權法》在第23條、第32條第2款、第39條第3款、第42條第2款、第43條中對著作權的法定許可作了明文規定。
問題中您在網上找了一個圖片,用作公司網站背景圖片,只要這個圖片來源地沒有聲明這張圖片可以任何人不經著作權人授權隨意使用,都是侵犯圖片著作權人著作權的行為。
所以建議在聲明可以免費使用的網站尋找圖片,或者直接找作者明確的要求授權使用。
而且現在不僅圖片公司、更有很多攝影師、圖片製作者故意把自己的圖片作品上網流傳,不作任何聲明,等待別人使用後,便保全使用者的使用證據,然後起訴侵權要求賠償。一般您這種圖片,如果單獨被訴侵權,法院判賠標准大概在2000元-4000元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