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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費可以網上申請退回嗎

發布時間: 2022-11-26 08:10:27

㈠ 訴訟費可以退回嗎

法律分析:可以。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七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將案件發回重審的,應當退還上訴人已交納的第二審案件受理費。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對第一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㈡ 如何向法院申請退還訴訟費

法律分析:案件的審理法官,一般就是訴訟退費的承辦法官;所以,申請退費之前,先要取得與案件主辦法官的聯系。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的聯系方式已經告知當事人,故可通過電話方便快捷地與法官溝通,從而確定辦理訴訟退費事宜的時間和與法官見面地點(一般為法官審理案件的法庭)。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對原告勝訴的案件,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人民法院應當將預收的訴訟費用退還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願承擔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㈢ 訴訟費怎麼退

訴訟費退費流程:一、退費申請:案件當事人可自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根據生效文書內容向法院案件承辦部門申請訴訟費退費。二、退費申請人:退費申請人和收款人原則上應為案件當事人,但下列情況除外:(一)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請退費;(二)法人名稱變更的,變更後法人提供新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可以申請退費。三、退費申請材料: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退費金額、收款方姓名(或戶名)、銀行賬號、詳細的開戶行名稱等信息,申請退還給自然人的還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四、退費審批(一)案件承辦人應審查退費主體資格及退費材料的完備性,依裁判文書為依據准確計算退費金額,並在網上填制《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法院訴訟費退費審批表》(簡稱《退費審批表》),並依次由案件承辦人、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網上簽字;(二)案件承辦人填制《支出報銷單》,由承辦人、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親筆簽字;(三)案件承辦人自收到案件當事人的退費申請後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所有審批流程,並將《支出報銷單》及附件(退費審批表、訴訟費預繳單據、判決或裁定等法律文書、訴訟費執行移送函等)交退費窗口。五、款項支付:退費窗口工作人員收到《支出報銷單》及附件後填制相關退費表格並移交財務室,財務人員從收到《支出報銷單》後5個工作日內在財政專網上以銀行轉賬方式向退費申請人支付款項。六、案件欠交訴訟費追收:審判部門結案時應當審查案件訴訟費用交納情況,對依據生效法律文書應收而未收到的訴訟費用發起追收程序,移送立案部門立案後移交執行部門進入執行程序。

㈣ 法院起訴費怎麼申請退回

訴訟費退費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向做出該法律文書的法院申請訴訟費退費。退費申請業務由案件承辦法官或者法院的退費窗口受理和初核,經審判人員復核無誤後,交法院財務部門核對並辦理訴訟費退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第七十七條鑒定人有權了解進行鑒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時可以詢問當事人、證人。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七十八條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支付鑒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鑒定費用。
第七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或者專業問題提出意見。
第八十條勘驗物證或者現場,勘驗人必須出示人民法院的證件,並邀請當地基層組織或者當事人所在單位派人參加。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成年家屬應當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勘驗的進行。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通知,有義務保護現場,協助勘驗工作。勘驗人應當將勘驗情況和結果製作筆錄,由勘驗人、當事人和被邀參加人簽名或者蓋章

㈤ 訴訟費可以退嗎

訴訟費可以退,當事人在判決書生效後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退還訴訟費,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當事人的退費申請後進行審批流程,退還訴訟費。在民事訴訟中訴訟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對於原告在人民法院申請立案時預繳訴訟費,判決書下達後人民法院應當退還。
法律分析
提起民事訴訟需要繳納訴訟費,訴訟費是當事人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它訴訟費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立案後,當事人需要持繳費通知到指定的銀行進行繳費,然後拿銀行繳費的回單到法院開具訴訟費預收專用票據。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結束後,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給雙方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訴訟費數額。案件經人民法院審查並判處原告勝訴的,原告可以拿著判決書要求人名法院退還其所交的訴訟費用。被告是否按照規定繳納訴訟費與原告無關,人民法院不能以被告尚未交納訴訟費為由拒不退還原告預交的訴訟費用。即無論敗訴一方是否交納法院判決的應當負擔的訴訟費,原告預繳納的訴訟費用法院都應當退還。對於被告敗訴沒錢交訴訟費或拒不履行繳納訴訟費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㈥ 網上申請退還訴訟費

法律分析:1.法律文書生效後,當事人向案件承辦法官提交退費申請。

2.承辦法官當日對退費申請進行審核,填寫《人民法院訴訟費用結算通知書》,並經相關負責人審批。

3.當事人持《人民法院訴訟費用結算通知書》及相關材料到法院財務窗口辦理退費業務。

4.財務人員當場對退費業務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核,開具《山東省人民法院訴訟費專用票據(退費)》,辦理退費業務。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五十三條 案件審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額。

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退還有關當事人。

㈦ 訴訟費可以退嗎

法院訴訟費用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是會退回的。
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特殊情形下的訴訟費:
(1)二審改判,訴訟費負擔二審法院改變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一審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2)法院調解結案的訴訟費承擔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訴訟費繳納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繳納案件受理費。」
第二十五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並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的,當事人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予以退還;移送後民事案件需要繼續審理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
第二十六條中止訴訟、中止執行的案件,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不予退還。中止訴訟、中止執行的原因消除,恢復訴訟、執行的,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申請費。

㈧ 訴訟費退費流程

一、訴訟費退費流程是什麼
1、退訴訟費需要人民法院出具的退費通知書,和當事人填寫的《訴訟費退款申請表》,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當事人的退費申請後進行審批流程,退還訴訟費。在民事訴訟中訴訟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對於原告在人民法院申請立案時預繳的訴訟費,判決書下達後人民法院應當退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二、訴訟費退費是全部退還嗎
訴訟費退費不是全部退回。訴訟退費是當事人從人民法院退出預收和結算的余額部分,也就是當事人預交的訴訟費超過實際應交納的部分退給當事人,顧名思義就是多退少補。退費的概念及幾種退費的情況訴訟退費是當事人從人民法院退出預收和結算的余額部分,也就是當事人預交的訴訟費超過實際應交納的部分退給當事人,顧名思義就是多退少補。實踐中退費的幾種情況:
1、當事人起訴,法院審查後預交一定數額的費用,案經審理結案後根據裁判文書確定的數額,把小於預交數額應退給當事人的差額;
2、原告當事人預交訴訟費後,經法院審理,判決由被告承擔,被告補繳後,由人民法院退還給原告;
3、二審案件當事人雙方上訴均繳納訴訟費的,根據法律規定敗訴人承擔的原則,勝訴方可直接辦理退費;
4、一方上訴繳納訴訟費,判決或裁定另一方承擔並繳納後,退還給上訴人繳納的費用,否則待進入執行階段後處理。

㈨ 訴訟費怎麼退

訴訟費退費流程:
1、退費申請,案件當事人可自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根據生效文書內容向法院案件承辦部門申請訴訟費退費。
2、退費申請人,退費申請人和收款人原則上應為案件當事人;
3、退費申請材料,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退費金額、收款方姓名(或戶名)、銀行賬號、詳細的開戶行名稱等信息,申請退還給自然人的還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4、退費審批,案件承辦人應審查退費主體資格及退費材料的完備性,依裁判文書為依據准確計算退費金額;
5、款項支付,退費窗口工作人員收到《支出報銷單》及附件後填制相關退費表格並移交財務室;
6、案件欠交訴訟費追收,對依據生效法律文書應收而未收到的訴訟費用發起追收程序,移送立案部門立案後移交執行部門進入執行程序。
訴訟流程是什麼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起訴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
4、排期開庭;
5、開庭審理;
6、達成調解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㈩ 如何申請退訴訟費

法律分析:1、與承辦法官聯系退費的時間和見面地點。

2、攜帶退費材料前往法院。

3、從承辦法院處領取。

4、退費窗口審核退費材料後放款。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對原告勝訴的案件,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人民法院應當將預收的訴訟費用退還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願承擔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當事人拒不交納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