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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打碟視頻 2025-07-14 23:53:08

政府網站可以掛廣告嗎

發布時間: 2025-07-14 23:21:10

Ⅰ 政府官員可不可以做廣告

自古以來,中國人拿官員開玩笑都是一種禁忌。盡管國外有了各種各樣的政府官員漫畫,電視等媒體也經常拿政府官員逗樂兒,但在中國這還是不可想像的事情。前幾年一位政府官員為當地的一家企業產品作了廣告,結果引來學術界與媒體的一片聲討。近期,一位酷似美國前總統柯林頓的演員在中國的電視媒體上表演了一把,又引來了大家的議論。看來,中國的事情一旦與官員扯上了關系,總有讓人不自在的時候。
這位長相酷似柯林頓的演員在廣告表演中魅力十足,而且還冒出了一句中文(不知道是不是配音),讓人忍俊不禁。不過,這位總統先生賣的是什麼東西我沒有記住,倒是他走向直升飛機回頭那個一笑讓我記住了。聽說在美國早就有個柯林頓模仿秀,演員為企業服務賺了不少錢。他是柯林頓總統的堅定支持者,希望柯林頓永遠是總統。誰不願意自己的「替身」位高權重呢?
所以,要說酷似柯林頓的吉米作廣告違法還真需要找出有力的法律規則才行。
我關注這一事件,是因為這裡面隱含了許多深層次的問題。首先,為什麼外國的公職人員可以作廣告,而中國的公職人員不能作廣告?其次,如果中國的公民長相酷似某一位領導人,他可不可以在電視上利用自己的形象作廣告?最後,在中國的娛樂界,可不可以通過漫話領導人的方式取悅公眾,可不可以在通俗的甚至娛樂的節目中邀請政府官員與公眾同樂?
表面上看,這是維護政府的形象的問題。實際上這些問題暗含著政府及政府官員的定位問題。如果我們認為政府是公眾選出來為公眾服務的組織,政府官員都是通過民主選舉出來的雇員,那麼,強加在政府身上的種種光環也就黯然失色了。如果公眾認為政府「是靠不住的」,它必須時時接受公眾監督,不能脫離大眾的視線,那麼官員上電視與民同樂就不會那麼困難了。所以,從我國一些禁止性規范中可以讀出許多需要改進的治國理念。公眾對政府官員的強烈興趣以及對政府行為的好奇與關注,恰恰體現了一種民主的渴望。而政府官員放下端著的架子與民同樂,恰恰是最直接的親民舉動。民主就在這些輕松的玩笑中自由地伸展。
當然,由於國家領導人服務的對象是所有的公民,任何為某一企業或某一產品所做的廣告必然引來其他企業的攀比活動。即使領導人一天24小時工作,恐怕也無法擔此重任,正因為如此,政府官員涉足廣告一定要小心,避免厚此薄彼。不過,對政府領導人的公益性廣告,我們有必要進行嚴格的限制嗎?那種為推展一國文化,宣傳中國經濟形勢的公益廣告還有比我們的領導人更好的主演嗎?我們說,領導人作廣告是親民的表現,但也會引發腐敗的問題,正因為如此,政府官員還是少在商業廣告中露面為好。我不知道某位客串縣長的演員為本縣的牛製品做廣告是否取得了報酬,但那則廣告確實是一則商業廣告。
回到我們開始的問題中來。如果不是領導人親自上陣,而是長相酷似領導人的演員出演廣告,我國法律是否允許?在我看來,毫無問題。如果領導人長了一副模樣,其他人就不能再有這副模樣,恐怕中世紀的官員都不會這么做。記得一位法國國王在轄區巡視,看到小學生想為國王畫一幅肖像,苦於沒有樣本。國王拿過一個梨子,告訴他就按照梨子的模樣畫吧,畫出來會和國王的臉型一樣。
有的學者引入了肖像權與形象權來分析這一廣告個案,認為有可能損害領導人的形象權與肖像權。這是一種很可疑的說法。在現代文明國家,公眾人物(包括政府官員)的個人權利總是會受到一定的限制,譬如明星與政府官員的形象和個人隱私會被公眾的知情權切割,這是公眾人物獲得行使公權力的必要代價,也可以說是現代社會運行的契約。他們可以討厭這個契約,可以從公眾人物變為普通百姓,但當他們仍然是公眾人物時,這種社會契約是無法改變的。(網友:賣炭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