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向法院交了起訴書但還法院還沒立案能在網上查詢情況嗎
網上查詢的情況是以法院立案進度更新的。您也可以打12368訴訟費服務熱線和受理法院進行查詢。民事起訴書上交到法院後,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如果開交費單就一定是立上了,如果沒有開,但是接收材料了,可以問立案庭什麼時間開交費單。另外,北京現在可以在微信號上查詢案件進度,不過上微信號的肯定是已經立的了。訴調中心也可能耗一點時間,但是一般會有通知,走到訴調中心這一步不出意外立案也沒多大問題。人民法院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於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的,就必須受理。並且必須在七天內立案;即使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也應當在七天內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書,並且告知原告。如果原告對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也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沒有規定從遞交起訴書到開庭的時間,這屬於法官掌握進度。但是,法律對民事案件的審結規定了相應的時限。比如,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需要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需要從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⑵ 法院前天收了訴訟費,今天在法院官網上為什麼查詢不到案件信息呀
網上的信息也要靠打字員錄入才行,不用急。 在收到傳票之前,一定會有。
按正常的訴訟程猜茄序要求,是要由法院審查後進行立案受理,立案後再向原告送達受理通知書,通知原告交納訴訟費用。
實際穗絕察上是不存在所謂「先交訴訟費再立案」的,這只是法院為了方便當事人訴訟,在對起訴材料進行審查後,認為符合受理條件,但可能法院內部尚需辦理審批手續,不能馬上給你受理通知書,為了避免當事人下次再專程交納訴訟費,所以就要求當事人予先交納的。
另外,按照規定,如果是勞動爭議案件,或申請法院執行的案件,原告或申請人是不用預交訴訟費的。
訴訟費先交與後交沒有什麼區別,都是說明法院正式受理了原告的起訴。但是,如果原告沒有在規定時間內交納,經催告宏祥仍不交納的,法院將按原告撤訴處理。
⑶ 怎麼查自己是否被起訴,立案網上
一、怎麼在網上查自己是否被起訴立案
1、查詢是否被起訴方法如下:
(1)是否收到法院傳票或12368發的簡訊,如果被起訴,法院會把傳票以及相關法律文件送達至本人手中;
(2)可以通過三個網站查詢自己到底被沒被起訴;
(3)可以持本人身份證件到當地法院查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二、民事訴訟立案流程
糾紛提起的訴訟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開庭審理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⑷ 交訴訟書後多久在手機上繳費
交訴訟書後7天後在手機上繳費。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網上立案成功後法院會開具訴凳空訟費繳費通知單指陵給您或者簡訊通知繳費,按通知繳費。立案後會在7天之內通知當事人繳費。書面繳費通知單的,通知單上棗逗瞎有微信和支付寶二維碼,可以掃碼支付。
⑸ 怎麼查詢已交訴訟費
繳費訂單中查詢。登入付費通網站,點擊「訴訟服務費」按鈕。進入引導亂掘物頁面,點擊已繳納費用訂單,在訂單下方就有訴訟費繳費編號。也可打開財政局官網,在首頁上找到網上辦事圖標,點擊後出現電子票據查驗圖標,點擊該圖標。進入電子票據查驗頁面後,點擊繳款碼查驗一欄,填寫繳款碼繳款人和隨機碼信息,然後點擊查驗圖標。點擊查驗圖標後,即可以生成電子票據。
直接點擊支付寶的我的裡面有一個賬單,點擊具體賬單之後,交易查看到付款的時間和交易訂單號。過去繳納訴訟費是一件挺麻煩的事情,在繳納訴訟費的環節,當事人需要來窗口領取案件受理通知書,開具訴訟費繳納通知書,再到指定銀行窗口辦理繳費,遇到銀行業務繁忙時,需要長時間排隊等候,當事人往返在法院與銀行之間,花費了很多的時間,造成很大的不便。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嘩液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散纖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七條 案件受理費包括: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⑹ 交完訴訟費多久收到立案通知
訴訟費交完了人民法院最快當場立案,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最遲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起訴的審查工作通常由法院的立案庭進行。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訴後,應及時依法進行審查。審查應當從兩個方面進行:首先,審查原告的起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積極條件和消極條件,對於符合條件的應當予以受理,否則不應受理。其次,要審查原告起訴的羨搏畢手續是否完備,包括起訴狀是否具備法定內容、原告是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了兄芹起訴狀副本。對於起訴狀的內容有欠缺、起訴的手續不完備的,人民法院應限期當事人補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1對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並註明收到日期。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釋明。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1對當事人提出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民事、行政起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二)對刑事自銀戚訴,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次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三)對第三人撤銷之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三十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四)對執行異議之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間內不能判定起訴、自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先行立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