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所得稅納稅調整有哪些項目
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的具體內容介紹如下:
一、應調整的永久性差異的具體內容
1.賄賂等非法支出;
2.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付的罰款、罰金、滯納金;
3.稅收法規有具體扣除范圍和標准(比例或金額),且實際發生的費用超過法定范圍和標準的部分;
4.向關聯企業支付的管理費用(經國家稅務總局或其授權的稅務機關批準的除外);
5.超過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扣除標準的工資薪金支出
6.已出售給職工個人的住房和出租給職工個人且租金收入未計入收入總額而納入住房周轉金的住房所計提的折舊;
7.自創或外購商譽的攤銷;
8.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折舊或攤銷;
9.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
10.為投資者或雇員個人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的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以及在基本保險以外為雇員投保的補充保險;
11.發生的不能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合法憑證來證明其真實性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會費、業務招待費;
12.支付給本企業雇員的、沒有合法真實憑證的、超過服務金額5‰以上的銷售傭金;
13.出售職工住房發生的財產損失;
14.糧食白酒的廣告費;
15.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符合規定條件並且超過銷售收入2%或8%限額以上部分的廣告費支出;
16.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超過銷售(營業)收入5‰以上的部分;
17.發生的與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符合規定條件但超過規定范圍(全年銷售收入凈額在l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超過銷售收入凈額的5‰:全年銷售收入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的業務招待費。
二、應調整的時間性差異的具體內容
1.存貨跌價准備金、短期投資跌價准備金、長期投資減值准備金、風險准備基金(包括投資風險准備基金),以及國家稅收法規規定可提取的准備金以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備金;
2.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折舊或攤銷(指企業會計核算中所確認的折舊或攤銷與稅法規定的折舊或攤銷的差額部分);
3.提取壞賬准備金的納稅人所提取的年度壞賬准備超過年末應收賬款余額5‰的部分;
4.納稅人按年末應收票據余額5‰計提壞賬准備的。按《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企業計提壞賬准備的基數中不包括應收票據,因此,應將納稅人按年末應收票據所計提的壞賬准備作為時間性差異來調整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❷ 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怎樣調整請舉例說明。謝謝!
例如,企業發生福利費時,可按照實際發生的工資的14%扣除,如超過,應做納稅調整
❸ 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怎麼調整
如果稅務局給你認定的是定額徵收所得稅的話,就是按你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來交納,而不是看報表,你先確定一下你究竟是哪種徵收方式。
❹ 不補交所得稅,怎麼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如果你覺得這樣合法合理,可以在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前進行納稅調整。但是要符合稅法的規定,如果不符合規定的話那一樣調整出來繳納所得稅而且調整出來的數額可以直接作為罰款的依據。
❺ 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事項有哪些
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事項有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企業流轉稅查補及賬表調整;資產減值准備的分析;暫估商品進行納稅調整;職工福利費調整;合並企業納稅調整;折舊調整。
❻ 所得稅納稅調整
1 因為這個在會計上作為費用列支了 就減了應納稅所得額 但是由於稅法不認同 所以應該把多計的部分補回來 要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2 這個情況是因為實發工資作為相關費用或成本列支了 但是稅法認可其數額 比如稅法認可的數額為100萬 而本期僅列支90萬工資 那麼當然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 不用調整應納稅所得額了 但是如果實際工資費用為120萬 超過稅法認可20萬
這20萬稅法是不允許稅前扣除的 要計算繳納所得稅 所以要將應納稅所得額調增20萬
總之 對交易事項的納稅調整完全看稅法 准予扣除的才能扣除 否則都要調整
❼ 所得稅中職工薪酬調整應該怎麼調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如果需要調增或調減的在A105050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中做相應調整。
應付職工薪酬中不包括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單獨列示,單獨核算。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7)怎樣調整應納所得稅擴展閱讀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應確認的職工薪酬(包括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具體分別以下情況處理:職工薪酬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勞務成本」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❽ 企業應調整的應納所得稅額
企業當年的銷售營業收入=5000-5-10-40+38=4983(萬元)
允許扣除的業務招待費=4983×5‰=24.92(萬元)
35×60%=21<24.92,准予扣除21萬元
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5-21=14(萬元)
注意:這個是不用考慮的
(1)12月轉讓一份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取得收入50萬元未作收入處理,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成本30萬元也未被注銷;
❾ 關於06年度應納所得稅調整問題
在2006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進行更正
分錄是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所得稅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❿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調整項怎麼調整
新企業所得稅稅法規定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0.5%」
稅法是指發生額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0.5%,但兩個條件都要考慮。
舉例說明對業務招待費如何扣除的理解:
1、假設銷售收入為20000萬元,如果當年的業務招待費為80萬元,
20000×5‰=100,80×60%=48,100>48,則在稅前扣除48萬元。
2、如果當年的業務招待費為200萬元:
20000×5‰=100,200×60%=120,100<120,則只能在稅前扣除100萬元。
管理費用:
辦公用品、交通費用據實列支,沒有稅前扣除標准。
會計准則對管理費規定可以據實列支。
稅法則對列入管理費用一些項目得稅前列支作了限定:
1、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得稅前扣除。
2、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超過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以外的不得稅前扣除。
3、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4、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
5、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
6、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7、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