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宅消防通道要求標准
1. 住宅安全出口和房間疏散門的凈寬度不應小於0.9米。
2. 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於1.1米。
3. 不超過6層的單元式住宅,當疏散樓梯的一邊設置欄桿時,最小凈寬度不宜小於1.0米。
對於室內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寬度也有規定,不應小於0.9米。在走道或樓梯區域,寬度不得小於1.1米。
消防通道的寬度在商場中應根據疏散人群數量計算確定,最小寬度不得小於1.5米。如果商場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通道寬度應不小於3.5米。
在廠房中,消防通道的寬度不應小於4米,以容納消防車通過。
1. 消防車道:街道上的馬路應結合消防的出入,道中線的間距不得大於160米。
2. 消防車道應符合以下要求:
- 車道凈寬和凈高不得小於4米;
- 消防通道的坡度不應大於8%。
單位和居民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施,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防水源,不得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在維修道路影響消防車通行以及停電、停水、切斷通訊線路時,必須事先通知當地消防監督機構。
小區消防通道被佔用的情況包括:
1. 私人車輛佔用:私人車輛停在小區消防通道是阻塞的主要原因,這可能會延遲消防救援時間,給火災中的業主造成重大損失。
2. 商鋪佔用:有些公司為自身利益在小區消防通道上建商鋪,影響消防員進行滅火救援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相關規定,單位和企業應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