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狠抓規章制度落實,不斷提升制度執行力
一、構建好的制度,保證制度的嚴肅性。公共選擇管理理論認為:在好的制度和制度環境下,壞人可以做好事;在壞的制度和制度環境下,好人可以做壞事。把制度制定好,是制度建設的重要前提。
(1)成立專門的建章立制機構。具體負責制度體系的設計和制度制定的審定工作,相當於人大立法機關。
企業成立獨立於其他業務部門的立制機構的目的,就是要解決政出多門,各行其是的問題,保持制度的公正性,避免個別部門把設立制度作為利益切割、維護本部門利益的工具。
(2)精簡制度,建立精幹高效的制度體系。制度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符合實際、滿足需要、解決實際問題。制度過多反而會形成「文山會海」,增加管理成本,降低組織效率。
對內容空泛、缺乏約束力的制度該取消的取消;對帶有部門利益保護色彩的該廢止的廢止。
(3)要注重調查研究。制度要符合實際需要,突出企業特色,制度出台前必須開展調查研究、廣泛徵求各方意見,達成廣泛共識,為制度執行打下良好的群眾基礎。
(4)提升制度的親和力。制度建設要遵循「人本精神」,體現制度對人的情感、公平關懷。對一些特殊情況要作出相應的規定。
二、抓制度落實,提高制度執行力。
首先,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制度一旦建立就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否則再好的制度也會形同虛設。在一定意義上執行制度比制定製度更重要。執行制度實際上是排除執行干擾、解決制度梗阻的問題。
對制度執行干擾程度最大的是權力集中、管錢、管物的關鍵崗位和要害部門,這些崗位和部門可以利用手中的權力干擾某些制度的執行,擺脫制度的約束,謀求制度外的待遇和利益。
其次,各職能部門作為制度的制定者,他們可以發揮獲取制度信息的優勢和熟知業務運作的能力,採取規避和變通的辦法,維護本部門、本業務系統的利益。
公正執法就是要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幹部職工一視同仁,人情面前堅持原則。通過剛性公正執法,消除制度執行中的權力干預、部門干預和人情干預,解決制度執行不力的問題。
要提高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把原則性強、作風正派、素質高、能力強的人員不斷充實到企業執「法」隊伍中,進一步提升制度執行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制度執行獎懲、制度監督和制度評價機制,為制度執行提供保障。
(1)建立制度執行考核獎懲機制。制度考核是檢驗制度執行的重要手段,要保證制度落實,必須把制度考核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建立制度執行考核獎懲機制,對制度執行好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執行差的給予經濟處罰。
(2)建立制度執行監督機制。權力缺乏監督會產生腐敗,制度缺乏監督會導致群體「失約」、行為「失常」,因此制度缺乏監督比權力缺乏監督造成的危害更大。
要加強上下級監督,做到責任層級清晰化,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加強平行監督,以新的內控制度為平台,建立各業務部門分工明確、互相制約、互相監督的制衡機制。
(3)建立制度評價機制。制度實施後,針對制度執行情況和執行效果,定期組織各業務部門進行分析評價,認真查找制度本身和制度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缺陷,並給予完善。
通過建立制度評價機制,形成持續改進、不斷創新的制度運行機制,努力構建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制度管理體系。
四、建設制度執行文化,創造高效執行力。
制度執行必須依賴執行文化的力量,執行文化是企業提高執行力所要追求的最高境界。建設制度執行文化其核心就是營造尊重製度、以制度作為行動最高准則的文化氛圍。
培育團隊執行文化。制度的最終執行,需要一個單位和組織的全體人員共同遵守。「木桶原理」認為:木桶的最大容量不取決於長的木板,而取決於最短的那塊木板。
同樣制度執行力不取決執行力最好的員工,而取決於執行力最差的員工。「木桶原理」告訴我們要提升整體執行力,必須提升每個個體的執行力,不斷縮小個體執行力之間的差異。
每個員工要樹立集體和團隊意識,學習上互相提高,工作上密切配合協作,形成執行合力,努力完成共同的工作目標,最終建立起團隊執行力文化。
五、加強制度管理應處理好三個關系
1、是行政指令與制度管理的關系。制度的制定、執行離不開行政指令,而行政指令代替不了制度管理。行政干預過多本身就說明了制度管理的缺失或制度執行的弱化。
在制度健全的情況下,應盡量減少行政干預,把注意力放在如何提高制度執行力上。
2、是活動安排與制度管理之間的關系。活動安排具有階段性,是制度管理的一個輔助工具,相當於計算機軟體上的一個補丁。制度管理不到位,一些企業和部門經常通過開展集中整治和專項治理活動來彌補。
如果活動安排過多,不僅會給基層帶來額外的工作負擔,同時也反襯出制度執行力的弱化。
3、 三是文化管理與制度管理的關系。文化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最高境界,建設執行力文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一個漫長的實踐過程;
只有在執行文化理念深入到每個員工心裡,轉化為自覺行動,形成執行合力的時候,才能最終建立起有效的團隊執行力文化。
(1)怎樣規則的制定調整完善擴展閱讀
重要性
企業的規章制度是體現企業與勞動者在共同勞動,工作中所必須遵守的勞動行為規范的總和.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是企業內部的」立法」,是企業規范運行和行使用人權的重要方式之一,企業應最大限度地利用和行使好法律賦予的這一權利。
聰明的企業都看到了這一點,但實踐中還有很多企業並未對此予以重視,認為反正有國家法律,法規,出了事按國家法律,法規處理就行,其不然賣國家法律,法規是大法,不可以針對某個單位的具體情況,而企業的具體是千變萬化的。
成功的企業多制度其效果是使企業運行平穩,流通,高效,並可基本上防患於未然.俗話說:」不成規矩,何以成方圓」,成功的企業及規章制度,50%更是直接因它而產生.
可以說規章制度的主要功能是:
1. 規范管理,能使企業經營有序,增強企業的競爭實力.
2. 制訂規則,能使員工行為合矩,提高管理效率.
它的重要意義是:
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
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是規范指引企業部門工作與職工行為需要.
企業的規章制度是完善」勞動合同制」,解決勞動爭議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