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近代史 所有不平等條約的名稱及內容
第一階段(1840年—1860年)
這一階段既是中國由君主專制社會走向半殖民社會的開端,也是列強在中國建立殖民體系的形成階段。在這一階段中,《南京條約》的簽定標志著中國不平等條約體系的建立與初步形成。《南京條約》又與《望廈條約》、《黃埔條約》構成了中國不平等條約體系中最重要的奠基石。通過這三個不平等條約,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三個資本主義國家:美、英、法三國在中國取得了如下權利:
1. 取得自由對外貿易的通商權與片面最惠國待遇。
2. 取得協定關稅的權利。
3. 取得取得在華傳教、租地建房的權利。
4. 取得領事裁判權。
5. 取得部分中國領土的佔有權。
這些不平等權利構成了中國最早的不平等條約體系,無論是今後的租界、內河巡航、高額賠款都不過是上述權利的延續、發展與補充。
1853年在上海的一場小刀會起義令英國人取得了控制中國海關的絕佳機會;第一次鴉片戰爭後14年,英法為擴大在華權益再度挑起第二次鴉片戰爭,這場持續4年的戰爭帶來了一系列新的條約:
• 中英、中法、中俄《天津條約》、中俄《璦琿條約》(1858年)
• 中英、中美、中法、中俄《北京條約》(1860年)
這次戰爭帶來的新的不平等條約加深了中國半殖民地化的程度,歐美各國又取得了一些新的條約特權:
1. 胃口大開的領土要求。
2. 擴大對外貿易窗口的要求。
3. 內河航運權。
4. 鴉片貿易合法權。
5. 內地自由行動權。
6. 勞工出國權。
這一時期的不平等條約大多圍繞著貿易而進行,對於當時的資本主義國家而言,工業革命後生產力的提高帶來了大量的商品,在本國市場銷售商品取得利潤不能完全滿足資本家的慾望,因而就要開辟新的海外市場。所以各國採用的都是自由貿易的經濟方針,政府制定的對外政策無不以擴大貿易對象,實現商品輸出為主要目的。打開中國的大門,建立殖民地,要求五口通商、協定關稅都是這一方針的具體體現。面對頑固不願開放的清朝政府,各國就採用了先以武力手段迫使中國政府談判,再取得交易特權與商品市場。
第二階段(1860年—1919年)
漫畫中,世界強權正在分割中國這塊大餅在《北京條約》簽訂之後,清帝國進行了一場洋務運動的變革;在1860以後的一段時期內,清政府「內外祥和」,稱之為「同治中興」。但是,好景不長,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相繼進入帝國主義階段。1876年因馬嘉理案簽訂煙台條約。1883年,法國為侵略越南而挑起戰爭。在這場被稱為中法戰爭的戰爭中,清軍於馬尾海戰大敗後在陸地戰場上取得了決定性勝利,此時清政府卻主張趁勝求和。1885年李鴻章和法國公使巴德諾簽訂了喪權辱國的《中法新約》。這場戰爭顯示了洋務運動的成績,更暴露了洋務運動的嚴重不足。
此時,日本正處於明治維新時期;他們制定了入侵中國的「大陸政策」,並通過不斷擴軍備戰一步步實施他們的計劃。在一切就緒之後,1894年,日本發動了日本稱為日清戰爭的甲午中日戰爭。由於清政府的腐朽,戰爭迅速失敗。1895年李鴻章和伊藤博文在日本馬關春帆樓簽訂了《馬關條約》
此後,列強在中國大肆劃分勢力范圍,強占租借地,中華民族同外國矛盾日趨激化。以「扶清滅洋」為口號的義和團運動迅速在中國北方興起(南方也有類似性質的運動,規模較小)。義和團運動在反侵略也極端排外,仇視一切外來事物;在華北四處殺害外國人與信仰基督教的中國人,燒毀教堂、鐵路等 一切跟外國有關的事物。外國人紛躲入使館避難。列強以保護僑民為名,英法美俄德日意奧八國聯合起來,組成聯軍進入中國,在天津登陸後向北京進發。清政府則 以「義和團可用」,讓義和團及清兵在北京圍攻外國使館,並向十一國宣戰。八國聯軍攻入北京後,清皇室倉皇離開;並以政府之前是被義和團脅持為名,由李鴻章 出面跟列強求和。義和團則被中外聯合剿殺。同時俄國更乘機佔領中國東北。1901年,李鴻章代表清政府同11國簽訂了《辛丑條約》。因為列強之間的矛盾,中國免於被瓜分。但條約對中國處以懲罰性的條款,包括容許外國在北京至天津駐兵,並對各國賠償大額軍費。李鴻章不久病死。這個條約進一步削弱清政府的統治。
第三階段(1919年—1949年)
《辛丑條約》簽定時的合影。在這一階段,在中國植根近80年的不平等條約體系開始遭到動搖:早先蘇聯宣布廢除沙皇俄國與中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歷來傳聞如此,但是沒有證據證明蘇聯做到了這點,或者作出過這個聲明。);國內民主意識與救亡圖存觀念日益上漲,大規模的群眾集會此起彼伏。令當時的北洋政府受到極大壓力。1919年爆發的五四運動展現出中華民族不甘於受人宰割的決心,其結果是遠在法國召開的巴黎和會上,中國代表沒有在破壞中國權益的《凡爾賽和約》上簽字。此後不久,隨著聯俄容共的實現,中國國民黨領導進行北伐。自1927年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中國大陸上出現了持續不斷的權力收回與「改訂新約」運動,使得中國的民族自尊心得到極大滿足。
這一時期掌握國家政權的政府雖不敢徹底廢除所有的不平等條約,但已經對部分國家主權展開收回行動。其主要活動為:
國民革命軍接管英國租界1. 收回租界:包括1927年1月國民政府下令收回發生一三慘案事端的漢口、九江的英國租界;1930年10月1日收回英國佔領的威海衛;1931年1月15日收回比利時在華租界。
2. 收回關稅主權:改訂新約運動的成果之一;1933年國民政府實行新稅則,標志著中國基本實現了關稅自主。
3. 廢除領事裁判權與最惠國待遇。
但這一系列的活動並沒有徹底讓中國擺脫半殖民半封建社會的狀況,這是由於當時的中國國力依然不足以與世界強國對抗,政府害怕面對廢除不平等條約後各 國可能做出的強烈反應甚至是動用武力;國民政府需要有外國的經濟、外交上的支持,不可能接受被國際孤立的形勢。因而在20世紀30年代後,不平等條約的體 系反而再次加強,但各國也已經不再採用武力威脅的手段,轉而以一定的經濟利益或一些對中國而言無關大局的利益來換取特權,或者先製造輿論優勢渲染簽訂條約 的利益。如何梅協定就是日本先製造「華北獨立」的事端,再通過輿論向外界詮釋華北不設防帶來的好處,最終使國民政府接受協定。
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戰全面爆發,由於中國與意、日為交戰方,因此廢除了在華的不平等條約。為了維持反法西斯同盟的穩定,1943年1月11日美國和英國分別與中華民國簽署《中美新約》、《中英新約》,自願放棄在同盟國中國的特權。
1949年9月,在北平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了《共同綱領》,其第55條公開宣布「對於國民黨所訂的各項條約和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應加以審查,按其內容,分別予以承認,或廢除,或修改,或重訂。」
一覽表
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國政府或大多數中國人認為是不平等的條約。
1. 中俄蒙協約(民國4年(1915年)6月7日,中國與俄國,簽約地點:外蒙古,恰克圖)
2. 民四條約(二十一條)(民國4年(1915年)5月25日,中國與日本,簽約地點:北京)
3. 滿洲里界約(1911年(宣統3年)12月20日,中國與俄國,簽約地點:滿洲里)
4. 中英續訂藏印條約(1906年(光緒32年)4月27日,簽約地點:北京)
5. 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正約(1905年(光緒31年)12月22日,簽約地點:北京)
6. 辛丑條約(1901年(光緒27年)9月7日,簽約地點:北京)
7. 廣州灣租界條約(時間:1899年(光緒25年)11月16日;簽約地點:廣州灣;中國與法國)
8. 訂租威海衛專條(時間:1898年(光緒24年)7月1日;簽約地點:北京;中國與英國)
9.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時間:1898年(光緒24年)6月9日;簽約地點:北京;中國與英國)
10. 中俄旅大租地條約(1898年(光緒24年)3月27日,簽約地點: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國彼得堡簽訂了《續訂旅大租地條約》)
11. 中德膠澳租界條約(1898年(光緒24年)3月6日,北京;中國與德國)
12. 中日通商行船條約(1896年(光緒22年)7月21日,簽訂於北京)
13. 中俄密約(1896年(光緒22年)6月3日,莫斯科)
14. 馬關條約(1895年(光緒21年)4月17日,馬關,與日本)
15. 中英會議藏印條款(1890年(光緒16年)3月17日,印度加爾各答;補充修訂:1893年12月5日,大吉嶺)
16.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1887年(光緒13年)12月1日,與葡萄牙,北京)
17. 中英煙台條約(1876年(光緒2年)煙台;中國與英國)
18. 中日北京專條(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19. 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爾巴哈台)
20. 中德通商條約(1861年(咸豐11年)9月2日,天津)
21. 北京條約
a) 中俄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10年)11月14日,北京)
b) 中法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10年)10月25日,北京)
c) 中英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10年)10月24日,北京)
22. 天津條約
a) 中法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27日,天津)
b) 中英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26日,天津)
c) 中美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18日,天津)
d) 中俄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13日,天津)
23. 中俄璦琿條約(1858年(咸豐8年)5月28日,璦琿)
24.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豐4年)7月5日,上海)
25. 中俄伊犁塔爾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豐元年)8月6日,伊犁)
26. 黃埔條約(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與法國,黃埔)
27. 望廈條約(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與美國,望廈)
28. 虎門條約(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與英國,虎門)
29. 南京條約(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與英國,南京)
1917年,德國和奧匈帝國因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成為中國的敵對國,而被廢除不平等條約。1917年蘇聯自願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事後未完全兌現,亦無退還條約中獲得的領土)。1943年,美國和英國自願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義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成為中國的敵對國失去他們的特殊地位。1946年,法國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後,不承認以前簽訂的所有不平等條約。
『貳』 巧記<馬關條約> <辛丑條約>內容的方法
《辛丑條約》有賠款,東交民巷劃使館。
大沽、北京、山海關,反帝組織已及官。
改設外務洋人歡,修訂商約至此完。
「《辛丑條約》有賠款」是指清政府賠償白銀4.5億兩,分39年還清,本息共計9.8億兩。「東交民巷劃使館」是指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街」,界內不許中國人居住,由各國派兵保護。「大沽、北京、山海關」是指拆除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許各國派兵駐守北京至山海關鐵路沿線要地。
「反帝組織已及官」是指懲辦義和團運動中參加反帝斗爭的官吏,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加入反帝性質的組織,對反帝運動鎮壓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職,永不敘用」。
「改設外務洋人歡」是指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位居六部之上。「修訂商約至此完」是指清政府同意將各條約中通商行船的內容加以修定,以便利帝國主義擴大對中國的侵略。
記憶《馬關條約》內容
澎遼台及附屬等,軍費二億真不少。
開放沙重與蘇杭,日本輪船可任遨。
允許日本辦工廠,產品內稅可不交。
「澎遼台及附屬等」是指遼東半島、台灣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軍費二億真不少」是指賠償日本軍費白銀二億兩。「開放沙重與蘇杭,日本輪船可任遨」是指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日本輪船可沿內河駛入以上各口。「允許日本辦工廠,產品內稅可不交」是指允許日本在通商口岸開設工廠,產品運銷中國內地免收內地稅。
『叄』 中國近代歷史的幾個條約有些什麼
1.南京條約——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南京條約》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國:割讓香港島;向英國賠償鴉片煙價、商欠、軍費共二千一百萬銀元;五口通商,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允許英人居住並設派領事;協定關稅,英商應納進出口貨稅、餉費,中國海關無權自主;廢除公行制度,准許英商在華自由貿易等。此外,也規定雙方官吏平等往來、釋放對方軍民以及英國撤軍等事宜。
2.天津條約——清咸豐八年(1858年)
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國、法國、俄國、美國強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別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第二次鴉片戰爭是英、法兩國為了進一步擴大侵略特權而對中國發動的侵略戰爭,爆發於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結束。1858年,英法艦隊在美、俄兩國支持下,襲擊大沽口。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聯軍進犯天津。清政府派欽差大臣桂良、花沙納與俄、美、英、法各國代表分別簽訂《天津條約》。
3.璦琿條約——1858年5月28日(咸豐八年四月十六日)
《璦琿條約》,又稱《璦琿城和約》,是俄羅斯帝國東西伯利亞總督尼古拉·尼古拉耶維奇·穆拉維約夫和清朝黑龍江將軍奕山於1858年5月28日(咸豐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璦琿(今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簽定的不平等條約,該條約令中國失去了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約60萬平方千米的領土。把烏蘇里江以東的中國領土劃為中俄共管;黑龍江、烏蘇里江只准中、俄兩國船隻航行;當時清政府拒絕批准該條約。1860年訂立中俄《北京條約》時清政府始予認可。
4.北京條約——1860年
《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清朝政府於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在北京分別與英國、法國、俄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清政府委任欽差大臣奕䜣作為談判及簽約代表。簽約地點在北京禮部衙門,今天安門廣場東南角。另外,1887年與葡萄牙簽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亦稱《中葡北京條約》。
5.辛丑條約——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
《辛丑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主權喪失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條約規定:
1、中國賠款價息合計9.8億兩白銀(詳情為賠償4.5億白銀,分39年還清,本息共計約9.8億兩);
2、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界,允許各國駐兵保護,不準中國人在界內居住;
3、清政府保證嚴禁人民參加反帝運動;
4、清政府拆毀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線設防的炮台,允許列強各國派駐兵駐扎北京到山海關鐵路沿線要地。
該條約標志著清政府完全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嚴重侵犯了中國的主權,給人民帶來了沉重的負擔。
6.馬關條約
《馬關條約》是繼《南京條約》以來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各帝國主義國家援引片面最惠國待遇,獲得了《馬關條約》中除割地賠款以外中國給予日本的所有特權。它給近代中國社會帶來嚴重危害,大大加速了中國半殖民地化進程,加深民族危機。
①台灣等大片領土的割讓,進一步破壞了中國主權的完整,刺激了列強瓜分中國的野心,民族危機進一步加深。而且還造成了台灣和大陸難以彌補的隔閡,遺患至今。
②巨額賠款,加重了中國人民的負擔。同時,加速了日本軍國主義的發展。清朝因此大借外債,致使列強控制了中國的經濟命脈。
③通商口岸開放,使帝國主義侵略勢力深入到中國內地。
④允許在華投資辦廠,其他列強引用「利益均沾」的條款,爭先恐後地在中國開設工廠,嚴重阻礙了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同時也反映出列強對華經濟侵略由商品輸出到資本輸出的過程。
《馬關條約》反映了帝國主義資本輸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
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的侵略進入一個新的階段。總之,《馬關條約》使中國面臨空前嚴重的民族危機,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肆』 中國歷史近代各個條約
1、《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該約於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英國簽訂。
《南京條約》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國:
1、割讓香港島;
2、向英國賠償鴉片煙價、商欠、軍費共二千一百萬銀元;
3、五口通商,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允許英人居住並設派領事;
4、協定關稅,英商應納進出口貨稅、餉費,中國海關無權自主;
5、廢除公行制度,准許英商在華自由貿易等。
此外,也規定雙方官吏平等往來、釋放對方軍民以及英國撤軍等事宜。
2、《天津條約》
《中英天津條約》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 條約。1858年(咸豐八年)6月26日清欽差大臣桂良、花沙納與英國全權代表額爾金在天津簽訂。共五十六款,附有專條。主要內容:
(1)英國公使得住北京,並在通商各口設領事官;增開牛庄、登州、台南、淡水、潮州、瓊州、漢口、九江、南京、鎮江為通商口岸(後來開埠時,牛庄口岸設在營口,登州口岸設在煙台,潮州口岸設在汕頭);
(2)耶穌教、天主教教士得自由傳教;
(3)英國人得住內地游歷、通商;
(4)英國商船 可以在長江各口往來;
(5)中英兩國派員在上海舉行會議,修改關稅稅則;
(6)中國給英國賠款銀四百萬兩;
(7)確定領事裁判權和片面的最惠 國待遇。
3、《北京條約》
《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清朝政府於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在北京分別與英國、法國、俄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清政府委任欽差大臣奕䜣作為談判及簽約代表。簽約地點在北京禮部衙門,今天安門廣場東南角。另外,1887年與葡萄牙簽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亦稱《中葡北京條約》。
三個條約約文現存於台灣地區,典藏於台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該條約的簽訂進一步加深了中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程度。
4、《馬關條約》
《馬關條約》是中國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於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馬關(今山口縣下關市)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馬關條約》(又稱《春帆樓條約》)共11款,並附有「另約」和「議訂專條」。條約的主要內容為:
1、中國承認朝鮮「完全無缺之獨立自主」;實則承認日本對朝鮮的控制;
2、中國將遼東半島、台灣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包括釣魚島)、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
3、中國「賠償」日本軍費白銀兩億兩;後增加三千萬兩「贖遼費」;
4、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四地為通商口岸,日本政府得派遣領事官在以上各口岸駐扎,日本輪船得駛入以上各口岸搭客裝貨;
5、日本臣民得在中國通商口岸城市任便從事各項工藝製造,將各項機器任便裝運進口,其產品免徵一切雜稅,享有在內地設棧存貨的便利;
6、日本軍隊暫行佔領威海衛,由中國政府每年付佔領費庫平銀五十萬兩,在未經交清末次賠款之前日本不撤退佔領軍;
7、本約批准互換之後,兩國將戰俘盡數交還,中國政府不得處分戰俘中的降敵分子,立即釋放在押的為日本軍隊效勞的間諜分子,並一概赦免在戰爭中為日本軍隊服務的漢奸分子,免予追究。
5、《辛丑條約》
辛丑條約》,亦稱《辛丑各國和約》、《北京議定書》,是中國清政府和英、美、法、德、俄、日、意、奧、西、荷、比十一國政府簽定的一個不平等條約。
《辛丑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主權喪失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條約規定:
1、中國賠款價息合計9.8億兩白銀(詳情為賠償4.5億白銀,分39年還清,本息共計約9.8億兩);
2、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界,允許各國駐兵保護,不準中國人在界內居住;
3、清政府保證嚴禁人民參加反帝運動;
4、清政府拆毀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線設防的炮台,允許列強各國派駐兵駐扎北京到山海關鐵路沿線要地。
『伍』 中國近代歷史的幾個條約有些什麼
中國近代5大不平等的條約包括《南京條約》、《天津條約》、《辛丑條約》、《馬關條約》、《北京條約》等。 中國近代5大不平等條約 南京條約主要內容是五口通商、割讓香港、勒索賠款、協定賠款2100萬銀元,廢除清政府原有的貿易制度,允許自由貿易等,而且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天津條約主要內容是增開通商口岸,對英賠償款銀400萬兩,對法賠償款銀200萬兩,同時允許外國傳教士到內地自由傳教,外國的商船也可以在長江各口岸往來。
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而條約的主要內容包括賠償款銀、開放商埠、設立領事館、割讓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等。
辛丑條約主要內容是賠償款銀4.5億兩、劃定使館界、拆毀大沽炮台、允許列強派兵駐扎北京到山海關鐵路沿線要地。
馬關條約主要內容是割地、賠款、開放通商口岸,同時允許日本在中國開辦工廠。
『陸』 如何記住中國近代史的各個條約
這個要訣其實就是跟戰爭配合起來記憶,順便記住對中國的影響。
鴉片戰爭的《南京條約》-開始兩半
二次鴉片戰爭的《北京條約》、《天津條約》-兩半進一步加深
甲午中日戰爭的《馬關條約》-兩半大大加深
八國聯軍侵華的《辛丑條約》-兩半完成